匯總了一下近期雪松信托的消息:
1.來自有關媒體得報道顯示,原中江信托一款展期了5年的貴州政信產品在4月22日全額兌付了。
產品為原中江信托在2017年發行的“中江國際·金鶴293號”,這個產品在2020年到期的時候發生違約。彼時得中江信托,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得是雪松信托。
在2019年4月,雪松控股以約200億元對價,從“明天系”手中收購了中江信托71.3%股權,成為控股股東。當時雪松信托高調承諾,將負責解決中江信托遺留的逾期項目。
可是金鶴293號”是在2020年才發生違約的,不在19年的承諾之內,并且雪松信托接手時承諾兌付的歷史逾期項目,仍有部分未完成兌付,再疊加經營沒幾年,他自身的爆雷問題,雪松信托已經無力履行承諾了。
產品最終得以兌付,靠得是中央化債和投資人的合力。
2.雪松國際信托近日新增多則被執行人信息,累計被執行總額高達7.4億元。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重要信息系統數據不真實,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予以行政處罰,其中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被罰款20萬元;梁偉、李楠等責任人員被警告并罰款共計42萬元。
3.國盛金控:雪松信托所持公司股份23286萬股被凍結續期
日前,國盛金控發布公告稱,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11,734,01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11%,均已全部累計凍結。本次雪松信托所持公司股份232,859,055股被凍結續期,占其所持股份總數的74.70%,占公司總股本的12.03%。本次凍結到期日延長至2028年5月11日。
國盛金控表示,雪松信托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凍結續期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根據(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號《裁決書》裁定,國盛金控就雪松信托以1元對價向公司轉讓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等,向南昌中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案涉股票和其他現金的執行仍在推進中。鑒于所申請執行股票全部被質押,且存在被不同法院凍結等情況,最終執行仍需經過相應的司法程序,最終執行情況和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就強制執行的重大進展情況進行披露,相關進展情況請以公司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梳理該糾紛始末可知,其源頭可追溯至2016年的并購對賭,當年國盛證券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彼時名為華聲股份),交易對方雪松信托(前身為中江信托)對賭業績未達標。按雙方簽訂的《業績承諾補償協議》,雪松信托本應以現金或股份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但直至2022年,雪松信托并未履約,國盛金控因此在2022年4月提請仲裁,要求雪松信托支付對賭補償款。仲裁過程中,國盛金控通過佛山市順德區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由此,司法凍結的大幕開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