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究竟發生了什么?
安徽廬江:以監督促和解 巧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養老金突然被法院扣劃,讓一起16年前的買賣合同糾紛案浮出水面。六旬老人為求清白,從山東來到安徽,向檢察機關申請民事生效裁判監督。從實地調查走訪、啟動再審程序,到法庭內外釋法說理,最終,這場跨越兩省三地的案件實現庭外和解。
養老金突遭司法扣劃
“當年的貨款早就結清了,對方又起訴我,法院已執行了我的養老金……”2024年11月6日,年過六旬的老趙帶病從山東滕州來到安徽廬江,向廬江縣檢察院申請對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開展監督。
這筆讓老趙連連喊冤的債務來自16年前他與老張的一樁羽絨生意。2007年,廬江人老張來到山東滕州推銷羽絨,并與老趙達成合作意向,雙方約定由老張提供羽絨,老趙先賒購,銷售后打款。2008年,老趙出具欠條,載明欠老張貨款3.9萬余元。2023年10月25日,老張向廬江縣法院起訴,要求老趙歸還欠款,法院支持了老張的訴訟請求。隨后,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老趙的養老金賬戶余額被扣劃。
莫名成了被執行人,老趙心急如焚,經過多方尋問才得知緣由。“我十分確信,當年欠的貨款早已在十幾年前就結清了……”老趙對原審判決不服,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再審申請。
陳年舊事真相難覓
“我是被冤枉的,你們一定要還我清白?!币姷綑z察官后,老趙的情緒有些激動。廬江縣檢察院立案后,依法對該案展開調查。
承辦檢察官審查案卷材料后發現,雙方當事人對當年發生的事各執一詞:老張稱2009年、2010年,他曾前往山東滕州討要過尾款,但老趙表示沒有錢,隨后就失聯了;老趙則主張,2008年11月老張將未賣掉的羽絨收回拉走,當場結算了2100元尾款,但因老張未帶欠條,故出具收條,載明“今收到李大姐(老趙的妻子)人民幣2100元整”。
通過對案情的梳理,承辦檢察官認為,此案的主要爭議點一是訴訟時效,二是案件事實。但鑒于雙方當事人對于事實持不同說法,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無法確定。因此,突破此案的關鍵是找到事實真相。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老趙雖然提供了一張“當年的收條”,但收條上并無老張的簽字,也無時間等關鍵要素,即使有證人證言作證,也不足以支撐老趙的主張;而對于常年做生意的老張而言,15年后才追討欠付貨款,這一行為也確實存在不合情理之處。
老趙當年的債務是否已經結清?當檢察官聯系老張詢問相關情況時,才得知老張已于2024年底過世了。經多方聯系,老張的繼承人表示愿意參與訴訟,但并不清楚事情的經過。調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千里取證啟動再審程序
“老趙提出,原審文書中被告的電話號碼并不是自己的,這直接導致自己一直無法應訴。”承辦檢察官注意到這個細節后,決定從送達程序入手,繼續推進核查工作。
隨后,檢察官遠赴山東滕州、菏澤等地進行走訪調查,查明訴訟文書送達公告中的電話號碼并非老趙的,而老趙一直在原址居住、經營,電話號碼也一直在使用。
廬江縣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通過郵寄方式向老趙送達起訴狀副本等應訴材料遭退回后,在未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送達方式進行送達,也未證明老趙下落不明的情況下,直接公告送達應訴材料,導致老趙一直不知道自己已成為被告,被剝奪了辯論權利。
“違反法定程序送達起訴狀副本,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是民事訴訟審判監督程序的啟動要件之一。”承辦檢察官指出。今年1月14日,廬江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采納后,啟動再審程序。
法庭內外力促言和
5月9日,老趙與老張的合同糾紛案再審開庭。廬江縣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老張的繼承人到庭,老趙因傷病申請網上開庭。
開庭前,承辦檢察官與老趙取得聯系,向其釋法說理、分析利弊。經過庭上庭下法官、檢察官對雙方當事人講情理、明事理、析法理,雙方均感受到了司法機關的真誠態度和良苦用心,最終同意各退一步、握手言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決定除已履行的款項外,老張一方自愿放棄其他原審訴訟請求,并承擔原審案件的受理費、公告費。
遠在山東的老趙在庭審結束后,第一時間向承辦檢察官發來信息:“要是沒有你們千里奔波調查取證,這個案子就不會再審,我的冤枉債還不知道要背多久!”
(來源:檢察日報·民生周刊 作者:蔣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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