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公布了兩則行政處罰信息。信息顯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保產險”)旗下兩家分公司及相關負責人合計被罰款166萬元。
具體來看,太保產險浙江分公司及副總經理分別被罰款80萬元和16萬元,而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
而太平洋產險溫州分公司及副總經理分別被罰款56萬元和14萬元,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則同樣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
太保產險是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太保”)子公司,中國太保持有太平洋產險98.5%的股權。
據太保產險2025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披露,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公司各級機構受到保險監管處罰共12次,對機構罰款430.5萬元,對個人罰款127.3萬元,合計557.8萬元。違規行為主要為虛列費用、虛掛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等方面。
2025年一季度,太保產險保險業務收入633.16億元,凈利潤20.28億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