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借貸關系在中國古已有之,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會后期。作為重要的經濟門類之一,借貸業的發展貫穿了中國傳統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
宋代是我國古代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重要時期,GDP總量幾乎占到全世界的一半,是唐朝的十倍有余。商品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宋代經濟關系和階級關系發生了質變,各類官營民營借貸的發展也進入到一個前所未有的繁榮時期。
一、官營借貸:檢校庫、市易務、抵當所
北宋神宗年間,王安石主張出臺了著名的“青苗法”,從此出現了我國最早的官營借貸機構——檢校庫、市易務和抵當庫。宋朝開歷代之先河,從金融政策角度對實體經濟的發展予以支持,對農業進行精準扶貧的摸索、嘗試,是宋朝經濟發展過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縱觀兩宋三百年的歷史,官辦借貸與民間借貸相得益彰、相互補充,形成貫通全國的借貸網絡,對于維護社會穩定、維持農業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檢校庫
北宋神宗熙寧二年,朝廷對舊時的信貸政策進行改革,在全國推行青苗法,并且首次將信貸業務覆蓋到了少數民族及邊疆地區。熙寧四年,宋仁宗創立開封府檢校庫,在負責保管固有財產、核查登記等原有職能的基礎上,新增了放貸收息的功能。軍器監、國子監、都水監等國有機構,紛紛投入大筆錢款,引得地方組織紛紛仿效。
檢校庫的出現,能夠將社會閑散資金聚集起來,用在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或市場經濟建設上面,對于促進宋朝社會資金的融通、加速經濟發展具有劃時代意義。
(二)市易務
熙寧五年,汴京最先開始推行市易法。所謂“市易法”,就是由官府向商人賒貸,大商人可貸款,而中小商人則只能賒貨,并需要用地產憑證或金銀做抵押。市易法對于廣大商人階級無疑是巨大利好,能夠有效促進市場資金的運轉流通,所以在許多重要城市迅速普及。到了元豐年間,貸款奢貨的限制大大放寬,大小商人有了更多借貸的選擇。
由于放貸數額與市易務官員的業績掛鉤,所以出現不少官員盲目放貸,造成資金鏈斷裂的后果。以至于到了元佑年間,市易務的最重要工作不再是放貸,而是四處追索未還清的賬款。盡管如此,市易務在宋朝的商業發展中仍然具有重要作用。
(三)抵當所、抵當庫
抵當的概念出自于北宋開封府的檢校庫,隨著貸放的本錢越來越多,檢校庫捉襟見肘,急需一個具備典當功能的機構起到緩沖作用。熙寧五年,宋神宗在開封府增設抵當所,歸市易司管轄。
抵當所的經營范圍迅速向全國輻射,各地方政府、后勤機關紛紛設立抵當機構,每年都能為國家帶來豐厚利潤,當時統稱為“抵當庫”。元祐年間,司馬光攻訐王安石變法,朝廷的抵當機構全部罷廢,直到南宋才重新啟用,前后頑強生存了兩百多年。
南宋初年,南北兩面的外在威脅屢禁不止,戰火連天經費緊張,而在此期間,抵當所和抵當庫則成了籌措戰爭經費的重要來源之一。發生天災人禍之際,抵當庫往往會興修水利、賑災濟困,為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也吸引了大量民間資本的參與。
二、民間借貸:私營質庫
從北宋開始,民間靠經營借貸盈利的機構紛紛涌現,主要以私營質庫的形式出現。在宋末之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國家信貸業整體呈現官強民弱的基本態勢,官營借貸一直是借貸關系中的主體。到了宋朝后期,民間借貸已經相當普遍,這種關系開始發生變化。作為小農生產活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民間借貸逐漸呈現出取代官營借貸地位的趨勢。
以王安石為代表的新黨大力推廣變法,為官營借貸的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而與之針鋒相對的,以蘇澈、司馬光為代表的舊黨,則提出“貧富相資,官不為理”的思想,更傾向于以民營借貸為主,私營質庫就是在這個時候迅速發展起來。
宋哲宗元裕五年春夏,浙江一帶風調雨順降水豐沛,時值豐年農民們十分高興,家家典賣家當、負債借款,把得到的錢投入田地耕作、水利灌溉。待到豐收之時,農民不僅償還了貸款的本金和利息,所剩還頗有盈余,皆大歡喜。
乾道二年,兩浙路轉運判官上奏,稱浙江一帶發生自然災害,農民無田可耕生活困頓,請朝廷撥款賑災救濟。于是朝廷下詔,勸諭當地地主富戶給貧農放貸,這樣窮人們就可以買來谷種種糧食了。從中可以看出,宋朝地方政府在面對災荒之時,會采取大力鼓勵民間私人放貸的舉措,幫助小農渡過難關,從而保證朝廷府庫的稅收。
不管從資產規模還是社會地位上,私營質庫都遠遠無法與官營機構相提并論,高利貸從業者往往需要依附于官僚階層,才能維持自己的經營。但是,私營質庫的優勢也很明顯:利率更高、形式靈活多變、借貸雙方交易成本降低等。不過,每逢天災戰亂年代,私營質庫的通病就暴露無遺,那就是承受風險的能力非常脆弱。
戰爭時期,國家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往往會對百姓增加稅點,造成市場蕭條、民不聊生,民營借貸自然會受到很大的沖擊。北宋靖康之恥前后,金軍南下燒殺搶掠,不少私營質庫被洗劫一空。包括后來簽署的停戰協定上,北宋向金每年繳納的賠款,大部分也是出自質庫,民間借貸大面積歇業破產,幾乎面臨滅頂之災,直到元朝才慢慢恢復。
三、借貸業對宋朝經濟的影響:社會穩定的潤滑劑,經濟發展的加速器
兩宋前后三百年間,各種形式的官營借貸與私營質庫并舉,互相補充、相得益彰,對于促進農業生產、維持社會穩定、繁榮市場經濟,起到了潤滑劑的作用。
(一)保證小農生產延續,維護兩宋社會穩定
古代社會生產力普遍低下,薄弱的農業在面對天災戰亂時,往往應變能力極低,一不留神就會受到致命性的打擊。為了維持小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官民借貸機構推出生產性借貸,要么興修水利,要么貸出耕牛、谷種,要么直接放款,目的就是幫助農民暫時渡過無法生產的困境。宋朝發達的借貸業有力地支持了基礎設施建設,有助于實現農業的擴大再生產。
兩宋經濟發達、市場繁榮,奢靡精細的社會風氣,本質上體現了階級分化和貧富差距的加劇。少數走投無路之人,往往會不擇手段鋌而走險,造成社會動蕩。而借貸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這種情況的出現,減緩了社會壓力,對于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緩和邊疆民族矛盾,承擔大量軍費支出
兩宋不止有北方西遼金的虎視眈眈,西南邊陲也有大小十幾個少數民族政權,時常鬧出起義、兵變,給邊民的正常生產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擾。為了解決這一棘手的難題,朝廷習慣于采用“剛柔并濟、雙管齊下”的方針,即在鎮壓動亂的同時,還會對當地居民實施賑災以安撫民心,而這筆款項,大都出自各級信貸機構。
例如北宋時期,北方軍隊在邊疆實行“寓兵于農”,政府對于當地農民實行非常寬容的借貸政策,時常借貸牛種用于農業生產。此外,戰爭年間的經費支出也有很大一部分出自借貸機構,為穩定邊疆局勢、促進邊防鞏固、緩和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的矛盾,都起到了關鍵作用。
(三)國家實施宏觀調控,促進手工商業發展
宋朝海洋貿易與市場經濟高度發達,貨幣流通量是唐朝的二十倍,龐大的經濟規模,自然會滋生出“錢荒”“貨幣貶值”等問題。而各種官營、民營的借貸機構,就成為國家干預市場經濟、實施宏觀調控的最佳渠道。
官營抵當庫一般設置在城市中心的繁華街道,便于向有需求的商人提供周轉資金。而私營質庫則會向染坊、燈坊、制扇坊等手工業作坊借款,促進其擴大再生產,有力保障了兩宋商品經濟的正常發展。得益于王安石與司馬光的政見之爭,官營借貸與私營質庫同時存在、相互掣肘,使得兩宋的貸款利率始終保持在一個合適的區間內,沒有爆發大規模的反高利貸運動。
結語:
兩宋期間,官營借貸整體占據主導地位,與民間借貸互通有無、相得益彰,隱約嶄露出當代銀行業的風貌,在維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宋人利用信貸為杠桿,在賑災濟困精準扶貧、調節市場貨幣流通、補備軍餉治安維穩等方面,都進行了豐富的摸索與嘗試,對今天國家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參考:
1、《宋代市易法的經營模式》
2、《宋代賑貸制度研究》
3、《宋代借貸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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