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熟人誘導投資致資金無法收回"的事件引發關注。據當事人曹女士反映,她因信任發小張某蓉的推薦,向第三方戴某琴投資后遭遇資金無法兌付,至今仍有200余萬元本金無法收回。
高息理財誘騙熟人
據法院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間,張某蓉多次向曹女士推薦所謂"醫療美容投資項目"和"快團團投資項目",聲稱月息最高可達7%,并承諾"資金絕對安全"。聊天記錄顯示,張某蓉曾表示:"要是11號不給你,我拿我的錢擔保",并勸說曹女士通過抵押房產、套取網貸等方式籌措資金。
在五個多月里,曹女士累計投入302.5萬元,其中包含父母動遷款90萬元,期間僅收回本金40.7萬元及利息42.9萬元。2023年1月,資金鏈斷裂后,張某蓉組建受害人微信群,稱項目操盤手戴某琴因涉嫌詐騙被警方控制,并拒絕解釋資金去向。令曹女士難以接受的是,刑事判決書顯示戴某琴僅承認欠其70余萬元,與實際轉賬記錄的200余萬元差額巨大。在此期間,曹女士父親因無法取回動遷款延誤治療,于同年6月病逝。
法院判決賠償追責
法院審理發現,曹女士僅在張某蓉組的飯局見過戴某琴,所有投資指令均通過張某蓉傳達。戴某琴在訊問筆錄中承認,張某蓉在轉交資金時抽取部分利息作為傭金。盡管張某蓉辯稱自己同為受害者,但法院認定其存在過錯,需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張某蓉曾當眾承諾償還動遷款,事后卻以“賣房款需分給母親”為由拒絕履行——而事實上,其母早在數年前就已離世,曹女士曾協助守靈。
值得關注的是,案發后張某蓉曾承諾賣房籌款100萬元補償曹女士,并已支付20萬元。法院最終判決:張某蓉需在戴某琴刑事退賠不足部分,再向曹女士賠償80萬元。目前,戴某琴已被判刑七年十個月,但退賠執行尚未啟動。
曹女士痛心表示,自己僅在飯局見過戴某琴,平時毫無往來,多年前還通過張某蓉向自己借錢,甚至曾為其刷網貸借款且未收利息。而發小張某蓉明知其獨自撫養孩子的艱辛,卻頻繁向其借錢并誘導投資,如今自己深陷網貸困境,而張某蓉變賣上海房產后不僅分文未還,還外出旅游消費,法院雖判決賠償80萬,至今仍未履行。對于曹女士而言,這場“殺熟”騙局帶來的不僅是經濟損失,更摧毀了長達四十年的信任關系。
專家提醒理財謹慎
此案暴露出熟人社交場景下的投資風險。法律人士提醒,面對"高回報、零風險"的投資承諾,投資者應保持警惕,尤其要警惕利用親情友情背書的理財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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