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疏導天然氣價格購銷矛盾,根據《山東省定價目錄》、《山東省物價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價格〔2014〕467號文件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4〕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落實居民用氣價格聯動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286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健全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2號)等有關要求,縣發改局已于2024年9月27日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會議公開了鄆城縣三家燃氣公司的成本監審情況,合理制定了鄆城縣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并同步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相關政策文件《關于明確鄆城縣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的通知》(鄆發改〔2024〕121號)、《關于建立鄆城縣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鄆發改〔2024〕122號)已在政府網站進行公開,故本次終端價格調整無需再召開聽證會。現按照聯動機制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起草了《關于調整鄆城縣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的方案》(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下列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電子郵箱:ycxfgj@hz.shandong.cn,并在標題注明“居民用階梯氣價”字樣。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鄆城縣發改局,地址:鄆城縣鄆州大道鄆州大廈6樓,郵編:274700,并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鄆城縣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征求意見稿)”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15日。
《關于調整鄆城縣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的方案》(征求意見稿)
一、實施范圍
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的實施范圍為鄆城縣管道供應天然氣的居民用戶。
二、分檔氣量和氣價
(一)分檔氣量
用氣量劃分為三檔,第一檔:一般家庭用氣量每戶每年0-264(含)立方米,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壁掛爐用戶(以供熱主管部門確認證明為準),用氣量每戶每年0-800(含)立方米。
第二檔:一般家庭用氣量每戶每年264-660(含)立方米,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壁掛爐用戶(以供熱主管部門確認證明為準),用氣量每戶每年800-1500(含)立方米。
第三檔:為超出第二檔用氣量部分。
(二)分檔氣價
第一檔價格為每立方米2.8元。
第二檔價格為第一階梯價格的1.2倍,即每立方米3.36元。
第三檔價格為第一階梯價格的1.5倍,即每立方米4.2元。
三、多人口家庭用氣
家庭戶籍人口4人(不含)以上的普通居民用戶,每增加一人,第一檔氣量每年增加60立方米,第二檔氣量每年增加90立方米。
四、執行周期
階梯氣價按年度為周期執行。
(一)年累計用氣量的確定。自每個執行年度起,抄表收費的居民用戶按照每月用氣量(使用充卡表的居民用戶按照每次購氣量)之和計算,累計超過分檔標準氣量后,執行二檔或三檔氣價。
(二)使用充卡表和物聯表的居民用戶,按日歷年度為周期計算購氣量,執行各檔階梯氣價。燃氣公司應主動提醒、指導用戶購買。執行年度內第一檔和第二檔的未購氣量,跨年度不結轉。
五、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按第一、第二階梯價格平均水平執行,即每立方米3.08元。
六、對民政部門認定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的家庭,一檔用氣量內用氣價格在規定價格的基礎上優惠0.5元/立方米,即每立方米2.3元。
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4年初,國家發改委要求,存在居民氣價倒掛的市、縣,要盡快全部調整到位;省發改委領導在不同會議上也多次要求,各地要盡快疏導天然氣購銷倒掛矛盾。
自2021年以來,上游管道天然氣采購價格連年上浮,2021年、2022年分別上浮5%,2023年上浮15%,2024年上浮18.5%。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和鄆城縣經濟發展水平,自2016年至今,一直未調整居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居民天然氣采購價格與銷售價格持續倒掛,制約燃氣企業正常經營和發展,為保障居民穩定用氣,避免出現停氣、斷氣等問題,經縣政府同意,決定調整鄆城縣居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重新對階梯價格政策進行明確。
二、決策依據
依據《山東省定價目錄》、《山東省物價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價格〔2014〕467號文件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4〕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落實居民用氣價格聯動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286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健全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2號)和《關于建立鄆城縣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鄆發改〔2024〕122號)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三、出臺目的
1、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使燃氣終端價格更加準確地反映其市場價值和成本,引導居民合理用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資源合理配置。
2、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合理疏導價格矛盾,緩解企業經營壓力,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確保燃氣公司投入足夠的資金在管網維護、氣源采購、應急儲備等方面,從根本上保障居民用氣穩定供應。
四、重點內容
一是明確實施范圍。居民階梯氣價政策適用范圍為鄆城縣管道供應天然氣的居民用戶。
二是規定分檔氣量和氣價。階梯劃分三檔,一般家庭第一、二檔氣量分別為每戶每年0-264(含)立方米、264-660(含)立方米;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壁掛爐用戶,第一、二檔用氣量分別為每戶每年0-800(含)立方米、800-1500(含)立方米;第三檔氣量皆為超出第二檔用氣量部分。
第一、二、三檔氣價比例為1:1.2:1.5,分別按照2.8元/立方米、3.36元/立方米、4.2元/立方米執行。
三是制定多人口用氣優惠政策。家庭戶籍人口4人(不含)以上的普通居民用戶,每增加一人,第一檔氣量每年增加60立方米,第二檔氣量每年增加90立方米。
四是落實困難群體補助措施。對民政部門認定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的家庭,一檔用氣量內用氣價格在規定價格的基礎上優惠0.5元/立方米,即每立方米2.3元。
五是明確執行周期。階梯氣價按年度為周期執行,執行年度內第一檔和第二檔的未購氣量,跨年度不結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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