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上級下達命令下級應該不打折扣執行,而在實際作戰時,會出現“抗命”。如東北戰場上,2縱5師奉命支援1縱作戰,途中遇到敵人師長鐘偉抓住戰機打了一個大仗,上級曾三次電令他,都被他壓下來。
能打這樣的仗,指揮員要承擔很大風險,打贏了未必嘉獎;打敗了,各種處分接踵而至,一般指揮員是不敢輕易打的。
今天聊的話題不是鐘偉,而是5縱13師師長徐國夫與縱隊首長因命令產生的相互不滿。
遼沈戰役第二階段打響,部隊要圍殲廖耀湘兵團,總部首長越級給5縱13師師長徐國夫電報,讓他們隱蔽行軍,在11月25日黃昏必須抵達二道鏡子,阻擊敵人東逃之路。
13師接到總部電報,縱隊并不知道,師長要立即行動,政委表示要給縱隊匯報。徐國夫表示不行,部隊時間有限,距離上級規定時間20個小時,要走100公里,如果上報縱隊需要等對方消息,一旦消息回復晚了,部隊能否按時抵達指定地點,能否完成任務?
徐國夫之前在3縱9師任師長時,也遇到過三四次總部直接指揮師,認為總部不是因為形勢嚴峻,是不會輕易越級下達指示。因此,認為刻不容緩,不允許部給縱隊發電報征求意見。
總部首長越級指揮作戰,不是一兩次而是很多次,像2縱5師就經常被總部調動,哪里需要增援就到哪里。南下中南時,45軍135師丁盛部,因關閉電臺直接越過衡寶公路,插入敵人腹部,總部首長直接指揮作戰。這樣的情況很多,但地方升格起來的部隊并沒有遇到過。
也就是說,13師接到命令時,縱隊是不知情的。當縱隊首長接到部隊也要去二道鏡子子,通知13師,而13師奉命隱蔽行動,并沒有答復縱隊,這就造成一個“誤會”。縱隊首長認為,徐國夫目中無人,無組織無紀律。徐國夫也很委屈,不服氣掏出總部首長電報:表示如果給縱隊匯報可能耽誤時間,貽誤戰機,如果這樣就不是檢討的問題,而是受到軍法處置。
這也是特殊情況下出現的“誤會”,是可以消除和理解的?;蛟S對縱隊司令來說,他有他的打算。當時部隊前往二道鏡子途中,遇到新1軍部隊,15師展開作戰,希望13師迂回來一個大包圍,先消滅再說,上報總部后,被批評一頓說缺乏英雄氣概。
實際上13師已經在趕去二道鏡子路上,5縱主力還準備在路上消滅敵人。如果不堵住敵人去路,廖耀湘兵團就不能全部殲滅,達不到戰略目的。
5縱主力確實差點耽誤事情,因為13師率先抵達二道鏡子,阻擊敵人5個小時后,主力才過來。主力趕去還是總部批評后,讓他們趕緊到二道鏡子,否則軍法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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