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国产精品欲av蜜臀,可以直接免费观看的AV网站,gogogo高清免费完整版,啊灬啊灬啊灬免费毛片

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馬宇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典型案例整理

0
分享至


厚積薄發

啟行千里

目錄

一、25個典型案例及裁判要旨

二、相關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九)《關于“斷卡”行動中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會議紀要》

(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業農村部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

(十一)其他領域相關規定

一、25個典型案例及裁判要旨

1. 【王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不批捕復議復核案——辦理相關案件應全面審查、綜合判斷(檢例第211號,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年4月23日發布)】

裁判要旨: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的認定,應當結合行為人的職業性質、認知能力、贓物形態、收購價格、所獲收益等綜合判斷。人民檢察院辦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應當根據案件具體事實、情節、后果及社會危害程度,結合上游犯罪的性質、上下游犯罪量刑均衡等綜合判斷,決定是否追訴、是否認定為“情節嚴重”。

指導意義:辦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應當根據具體情節、后果、社會危害程度,以及上游犯罪的性質、危害后果等全面審查,決定是否追訴。認定“明知”時,應當結合行為人的職業性質、認知能力、贓物形態、收購價格、所獲收益等綜合判斷。認定“情節嚴重”時,不能簡單地以收贓次數作為判斷標準,應當結合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收贓次數、贓物價值、持續時間、犯罪對象、危害后果,以及上下游犯罪的量刑均衡等綜合判斷。

2.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6件跨境賭博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之五:被告人羅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依法懲處掩飾、隱瞞跨境賭博犯罪所得犯罪】

裁判結果: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使用,掩飾、隱瞞錢款性質,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且情節嚴重,應依法懲處。鑒于羅某當庭認罪,有悔過表現,酌情從輕處罰。對被告人羅某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

典型意義:本案被告人羅某明知胡某偉從事賭博犯罪活動,卻虛設公司,假借購買資產、出借資金等,為賭博犯罪轉移贓款,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羅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并依法判處刑罰,體現對賭博關聯犯罪全鏈條懲處的態度。

3.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八起“依法懲治網絡犯罪 助力網絡空間綜合治理”典型案例之二:高某某等人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組建“跑分團伙”為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提供幫助】

基本案情:2021年10月起,高某某、李某、葉某某、陳某等人組成“跑分洗錢”團伙,與上游電信網絡詐騙分子長期合作,為其轉移犯罪資金。該“跑分洗錢”團伙通過孫某等人大量收購銀行卡,通過黃某購入11臺POS機,并在Telegram聊天群內告知上游詐騙分子可用于接收詐騙款的銀行卡用戶名、賬號。詐騙資金進入上述銀行卡賬戶后,該“跑分洗錢”團伙通過POS機刷卡消費的方式將詐騙資金轉移到該POS機綁定的銀行卡,再將該卡內資金轉入林某等人提供的銀行卡內,由林某等人將資金兌換成泰達幣后交給該團伙,該團伙再交給上游詐騙分子,從中獲取資金流水12%-15%的提成,并按約定比例支付孫某、黃某等人費用。其中,高某某負責對接上游詐騙分子、收購POS機、銀行卡;李某負責收購POS機、銀行卡、轉賬;葉某某負責轉賬、泰達幣交易;陳某負責泰達幣交易、POS機刷卡;袁某某受招募負責POS機刷卡等。經查,該“跑分洗錢”團伙幫助其他犯罪團伙轉移資金1.1億余元,其中詐騙資金1281萬余元,非法獲利100萬余元;林某等人幫助兌換泰達幣1.1億余元,非法獲利400余萬元;黃某提供11臺POS機,非法獲利200余萬元;孫某等人共收買、提供60余張銀行卡,非法獲利10萬余元。

裁判結果:諸暨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高某某、李某、葉某某、陳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七年不等,并處罰金二十五萬元至二十三萬元不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孫某、黃某、林某、施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七萬元至五千元不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二)全面依法準確定性各層級人員行為,做到罪責刑相適應。電信網絡詐騙關聯犯罪涉案人數多、層級不同,對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區分認定難。在堅持依法從嚴打擊的同時,應注重區分犯罪鏈條上不同環節行為的性質,準確認定不同層級人員的刑事責任,避免重罪輕訴、輕罪重懲。檢察機關在引導公安機關查明“跑分洗錢”團伙與詐騙犯罪團伙合作方式、犯意聯絡緊密程度、各犯罪嫌疑人主觀明知程度的基礎上,準確定性,認定“跑分洗錢”團伙主要成員為詐騙罪共犯;認定受招募負責POS機刷卡人員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認定提供銀行卡、POS機人員及倒賣虛擬幣人員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做到罪責刑相適應。

4. 【沈某某等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利用網絡平臺為他人“跑分”行為的定性(入選編號:2023-05-1-300-001)】

裁判要旨:1.“跑分”是指專門利用銀行賬戶或者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為他人代收款,再轉賬到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的行為。作為一種新型犯罪形態,其具有將資金分散、匿名交易的特點,因此被用于黑灰資金的流轉,與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活動密切相關,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洗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還可能構成詐騙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等上游犯罪的共犯。實踐中,應從主客觀方面綜合分析犯罪事實,準確認定“跑分”行為的性質。行為人明知他人涉嫌犯罪,其所經手的資金應系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仍用本人或收集來的銀行卡為他人“跑分”的,依法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為人明知他人涉嫌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僅向他人出租、出售銀行卡用于“跑分”的,達到情節嚴重標準,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2.在量刑時應注意主從關系。“跑分”團伙一般涉及人員眾多,應結合各行為人具體作用大小,從而認定主從犯?!芭芊帧眻F伙領導者、主要管理者、操盤手等能夠起到決定作用的人應認定為主犯,對于租賃場地、對接“卡農”、維持秩序、買水買飯等,并未參與到“跑分”關鍵環節或核心領域,僅起到次要輔助作用的,應認定為從犯。作為“跑分”操盤手及“跑分”團伙的管理者,應對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負責。

5.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7起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之四:秦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利用虛擬貨幣轉移贓款】

基本案情: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1月間,被告人秦某明知同案人“夏某”(身份不明)欲轉移犯罪所得,仍使用其名下及他人名下的支付寶賬號用于接收非法錢款,再通過火幣平臺交易虛擬幣的方式進行轉移,共轉移3881萬余元,獲利7萬元。已查明其中32480元系被害人被他人以網絡貸款費用為由騙取的錢款。

裁判結果:石獅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轉移贓款,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屬情節嚴重。綜合考慮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及退贓情況,2021年5月13日,石獅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秦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典型意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誘發、滋生了大量上下游關聯違法犯罪,這些關聯犯罪為詐騙犯罪提供各種“服務”和“支持”,形成以詐騙為中心的系列“黑灰色”犯罪產業鏈,如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幫助轉移贓款等活動。雖然我國監管機關明確禁止代幣發行融資和兌換活動,但由于各個國家和地區對虛擬貨幣采取的監管政策存在差異,通過境外虛擬貨幣服務商、交易所,可實現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的自由兌換。虛擬貨幣具有支付工具屬性、匿名性、難追查等特征,利用虛擬貨幣成為電信詐騙分子跨境轉移贓款的新手段。本案依法懲治為資金轉移提供交易幫助的不法虛擬交易商,及時阻斷詐騙集團的資金跨境轉移通道,形成打擊電信詐騙的合力。

6. 【李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使用自己及他人的銀行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類案件,應進行必要的拆分評價,實現罪責刑相適應(入庫編號:2023-03-1-115-001)】

裁判要旨:1.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使用自己及他人的銀行卡予以轉賬、套現、取現,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責任。2.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飾、隱瞞,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7. 【萬某非法采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與上游犯罪共同犯罪的界分(入選編號:2023-11-1-349-001)】

裁判要旨:行為人在上游犯罪實施前或實施中與上游犯罪人通謀,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成立上游犯罪的共犯;反之,在上游犯罪實施完畢之后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則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8.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0號——鐘某等盜竊,高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根據法律的字面規定,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行為,文義上既符合行政不法的構成要件,亦符合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構成要件。在解釋論上,不能將一個不法行為同時作為行政違法行為與犯罪行為予以雙重評價,并同時給予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因此,雖然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并未明確規定“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情節惡劣”或者“嚴重后果”等人罪標準,但要劃清該罪與行政違法行為的界限,仍然需要排除一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即應當將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規定的行政不法行為解釋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因而不具有刑事可罰性的行為,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解釋為排除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因此,數額對本罪的影響是不可否認的,數額是本罪量刑的主要考慮因素,也是認定情節輕重的關鍵之一。引入數額標準對行為的危害程度加以區分,能使涉案數額與量刑幅度相互對應,為司法人員在量刑時提供依據,從而使定罪與量刑更為客觀、統一。

9.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1號——劉某某、于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國際上屬于洗錢罪的大范疇,我國刑法通過限定上游犯罪的種類和犯罪手段,將本罪與洗錢罪進行區分。換言之,本罪的上游犯罪范圍很廣,除刑法有特殊規定的之外,所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均可能成為本罪的犯罪對象?!陲?、隱瞞犯罪所得的對象系正在使用的電力設備,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交通出行安全和生命財產安全,盜割行為擾亂了“公共生活的平穩與安寧”,相較于一般的偷盜行為,性質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

10.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2號——雷某某、黃某生、黃某平破壞交通設施,田某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裁判要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上游犯罪多為盜竊、搶劫、搶奪、詐騙等侵財型犯罪,但并不限于侵財型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系交通設施的,應當從嚴懲處。

11.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3號——聞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收購他人騙領的大量購物卡并出售獲利的行為是否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關鍵在于行為人是否明知其所收購的購物卡是犯罪所得的贓物。對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明知,除了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之外,還可以從客觀證據入手,即從其收購的數額、時間、交易方式、地點等方面綜合考量,分析其主觀心態。

12.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5號——袁某某信用卡詐騙,張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親親相隱”,且系初犯、偶犯,又認罪、悔罪并退贓、退賠的,可免于刑事處罰。本罪屬于單一式、選擇性罪名,即只有犯罪對象之間具有選擇性關系,而掩飾與隱瞞之間不存在選擇關系,可根據案件事實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

13.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6號——張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為適用免予刑事處罰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前提條件。適用免于刑事處罰,只能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犯罪情節一般的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應當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內量刑的,不適用免于刑事處罰。2.行為人認罪、悔罪并且退贓、退賠。認罪、悔罪和退贓、退賠是并列關系,必須同時具備。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實踐當中大多數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在妨害司法秩序的同時,也侵犯了財產權益,行為人能夠積極退贓、退賠,對于保護上游犯罪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具有積極和現實的意義。如果行為人只是口頭表示認罪、悔罪,而沒有實際退贓、退賠行為,或者雖然退贓、退賠,但拒不認罪、態度惡劣,仍需要判處刑罰的,都不適宜免予刑事處罰。3.具有《解釋》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2)為近親屬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3)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14.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7號——湯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為自用而收購贓物不作為犯罪處理,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行為人購買贓物的目的是“自用”,即主要是出于生活中使用的目的而購買,如購買摩托車、自行車等用來自己出行,購買高壓鍋用來做飯等。一般情況下,購買生產資料,如機器設備等用于生產經營的,不能認定為自用,自用的范圍應嚴格掌握在生活用品的范圍內。二是所購買贓物的價值剛達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數額。“剛達到”不能機械理解為正好達到,而是超過不多。如某省制定的標準是3000元,那么,3000元至4000元一般都可以理解為剛達到,但如果數額超過50%以上,即在4500元以上,一般不能認定為“剛達到”。三是行為人認罪、悔罪并且退贓、退賠的。

15.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8號——湯某某、莊某某盜竊,朱端銀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在掌握本罪與上游犯罪的量刑時,應當統籌把握,對于符合く解釋》第三條規定的五種情形的,依法認定"情節嚴重",以此發揮本罪的堵截性作用,遏制和預防上游犯罪的持續和擴大勢頭,同時在量刑上與上游犯罪之間取得平衡。具體而言,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上游犯罪指向同一筆財物的情況下,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行為人的量刑必須比上游犯罪人量刑輕一些,而且要適當拉開檔次。

16.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099號——李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時,除了以數額、次數等為主要標準,還應考慮其他犯罪情節,如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犯罪對象、上游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作案手段、作案次數、犯罪數額等情節。

17.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01號——孫某某職務侵占案】

裁判要旨:掩飾、隱瞞行為人在事前與上游犯罪的行為人有共同的意思聯絡,承諾事后將為犯罪分子銷贓,這對與其形成共犯關系的上游犯罪的實行行為人起到很大的鼓勵、幫助作用,對最終的犯罪結果發生具有很強的原因力,因而其所實施的掩飾、隱瞞行為就構成了上游共同犯罪的一部分。當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可以根據行為人實際所起的地位、作用認定。

18.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02號——陳某、歐陽某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代為銷售與收購不同,其屬于替犯罪分子銷售犯罪所得,中間過程中并沒有以自有資金取得對犯罪所得的所有權。“代為銷售”既可以表現為行為人以賣主身份替上游犯罪人銷售犯罪所得的行為;也包括在犯罪分子與購贓人之間進行斡旋介紹的行為。行為人先將犯罪所得進行窩藏,然后以賣主身份尋找買贓人售出的行為,仍是一種代為銷售行為。上游犯罪經查證屬實,即使未經過司法裁判亦不影響本罪的處理。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為人是否“明知”,應當結合被告人的認知能力,接觸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種類、數額,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轉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觀因素進行認定。而且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包括確定的故意和不確定的故意,只要行為人根據有關情況,主觀上認識到或應當認識到掩飾、隱瞞的對象是或可能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者收益即可,不要求其對上游犯罪的犯罪人究竟是何人、上游犯罪的行為時間、地點及觸犯的罪名等有具體的認識。

19.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03號——姜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明知系他人受賄犯罪所得的現金而提供場所藏匿,其行為性質在于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實物本身,而非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性質和來源,不涉及資金形式的轉換或轉移,如將現金轉換為他人名下的銀行卡等,故應當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而非洗錢罪。

20.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04號——奧某等四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上游犯罪事實成立為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證屬實的,不影響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認定。

21.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05號——譚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上游犯罪事實成立指的是上游犯罪行為確實存在,不要求必須是已經由刑事判決確認的犯罪。無論上游犯罪的嫌疑人是否歸案、是否被判處刑罰,均不影響上游犯罪事實的成立,更不影響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認定。

22.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08號——郭某、黃某某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與盜竊分子事前通謀的收贓行為,應當認定為盜竊罪的共犯。在認定銷贓行為人與盜竊實行犯是否有事前通謀時,有三點需要特別注意:一是銷贓行為人與盜竊實行犯事前通謀的時間僅限于盜竊犯罪既遂之前,在盜竊犯罪既遂之后才進行意思聯絡的,不屬于事前通謀;二是銷贓行為人僅知道盜竊實行犯可能要去實施盜竊,但在盜竊前未與盜竊實行犯形成意思聯絡,在盜竊完成后才與盜竊實行犯共謀實施銷贓行為,不屬于事前通謀;三是只要銷贓行為人在盜竊前向盜竊實行犯承諾盜竊完成后為實行犯收購、銷售盜竊所得的贓物,就可以認定雙方存在事前通謀,而不要求銷贓行為人對盜竊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對象、目標等具體情節都全面了解或參與共謀。

23.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11號——李某、曹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明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其他方法”的界限。首先,要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只要能實際上起到對犯罪及其收益掩飾、隱瞞的效果,妨礙正常刑事追訴的行為,均可成立本罪。其次,重視犯罪行為罪質的相當性,“其他方法”應當是指與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四種行為方式相類似的方法。最后,從因果關系來說,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與他人的上游犯罪行為難以被司法機關追訴具有因果關系,且這種難以被追訴的效果是行為人追求或者放任的結果。行為人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如果“其他方法”也構成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4. 【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115號——譚某某、譚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幫助運輸假冒的“蘇煙”不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假冒的“蘇煙”并非犯罪所得,而是貨主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犯罪對象、只有假冒“蘇煙”銷售成功后所得的貨款,才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所得。由于犯罪所得尚未形成,因此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25. 【陳某等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網絡支付結算型幫助行為“明知”的認定,與幫信罪的區分(入選編號:2023-05-1-300-012)】

裁判要旨:1.主觀“明知”認定問題?!懊髦笔切袨槿酥饔^故意的內容。在提供幫助類行為的案件中,“明知”是決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的關鍵,是審判過程中運用證據予以證明的重點。但是“明知”屬于心理活動,若非自己言明,一般難以為外界所直接認知,所以只有根據行為人的供述,結合其表現于外的行為過程來判斷是否“明知”。判斷行為人是否“明知”的表征包括:行為人實施掩飾、隱瞞行為的時間、地點、數量、價格、品種、行為人與上游犯罪行為人之間的關系、了解程度、行為人是否規避調查等因素,要結合一般人的認知水平和行為人的認知能力來判斷。比如,行為人與他人商定在秘密地點交付物品,說明有意躲避。本案中,被告人陳某與陳某甲相識,且被拉入到陳某甲與上家組建的聊天群內記賬、對賬,足以說明其對陳某甲及上家的行為性質有所認知,而且其提供銀行卡后按照陳某甲等人的安排在夜間頻繁將不同賬戶內的錢款轉移到特定賬戶或者通過購買虛擬貨幣等方式參與轉賬,并通過李某甲等人與上線組建的聊天群記賬、對賬。據此足以推定陳某對所經手的錢款系犯罪所得系“明知”。

2.“明知”是區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重要因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明知”內容是“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對于所涉錢款與上游犯罪關聯關系的認知程度相對較低,可以理解為一般概括性的知道;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的內容是所涉錢款系“他人犯罪所得”,認知程度要求高,包括明確知道或高度蓋然性的知道。在區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時,要堅持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以提供銀行卡等方式予以幫助的,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但是不能不加分析論證,僅因提供銀行卡后又幫助轉賬或刷臉驗證,即一律升格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轉賬行為本身不能說明行為人明知所涉錢款系“他人犯罪所得”。要具體分析案件的客觀行為表征是否證實行為人具有更高程度的“明知”,確保罰當其罪。一般來說,對多次或使用多個銀行賬戶幫助他人頻繁轉賬、套現、取現,利用虛擬貨幣轉賬、套現、取現,通過非法支付平臺、跑分平臺轉賬、套現、取現,就轉賬、套現、取現行為額外收取異?!笆掷m費”的,可以認定為具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明知”。

二、相關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

(一)《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1次會議通過,2021年修正)

為依法懲治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實際,現就審理此類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構罪情形)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處罰:

(一)一年內曾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的;

(二)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三)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并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無法挽回的;

(四)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進行追究的。

人民法院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應綜合考慮上游犯罪的性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節、后果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定罪處罰。

司法解釋對掩飾、隱瞞涉及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計算機信息系統控制權的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構成犯罪已有規定的,審理此類案件依照該規定。

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收購,數量達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第二條(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的規定,認罪、悔罪并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為近親屬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

第三條(“情節嚴重”的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價值總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

(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價值總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三)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價值總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四)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并造成公私財物重大損失無法挽回或其他嚴重后果的;

(五)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嚴重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司法解釋對掩飾、隱瞞涉及機動車、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計算機信息系統控制權的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認定“情節嚴重”已有規定的,審理此類案件依照該規定。

第四條(數額認定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數額,應當以實施掩飾、隱瞞行為時為準。收購或者代為銷售財物的價格高于其實際價值的,以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價格計算。

多次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未經行政處罰,依法應當追訴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數額應當累計計算。

第五條(會否構成上游共犯)事前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等犯罪分子通謀,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以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等犯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盜、搶、騙、奪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對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實施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等行為,構成犯罪的,分別以盜竊罪、搶劫罪、詐騙罪、搶奪罪等定罪處罰。

第七條(犯罪競合)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飾、隱瞞,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犯罪,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八條(與上游犯罪關系)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上游犯罪事實成立為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證屬實的,不影響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認定。上游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但因行為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認定。

第九條(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的)盜用單位名義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違法所得由行為人私分的,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釋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十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其他方法的認定)通過犯罪直接得到的贓款、贓物,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為人對犯罪所得進行處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犯罪所得產生的收益”。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采取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間介紹買賣,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資金賬戶,協助將財物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協助將資金轉移、匯往境外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方法”。

第十一條 (選擇性罪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選擇性罪名,審理此類案件,應當根據具體犯罪行為及其指向的對象,確定適用的罪名。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1〕19號)2011年9月1日施行

第七條明知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犯罪所獲取的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所獲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控制權,而予以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單位實施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定罪量刑標準依照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15號)2009年11月11日施行

第一條(明知的認定與推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明知”,應當結合被告人的認知能力,接觸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種類、數額,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轉換、轉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觀因素進行認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從事犯罪活動,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二)沒有正當理由,通過非法途徑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三)沒有正當理由,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收購財物的;

(四)沒有正當理由,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于市場的“手續費”的;

(五)沒有正當理由,協助他人將巨額現金散存于多個銀行賬戶或者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的;

(六)協助近親屬或者其他關系密切的人轉換或者轉移與其職業或者財產狀況明顯不符的財物的;

(七)其他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被告人將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誤認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上游犯罪范圍內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響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明知”的認定。

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一)通過典當、租賃、買賣、投資等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二)通過與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現金密集型場所的經營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三)通過虛構交易、虛設債權債務、虛假擔保、虛報收入等方式,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合法”財物的;

(四)通過買賣彩票、獎券等方式,協助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五)通過賭博方式,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賭博收益的;

(六)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攜帶、運輸或者郵寄出入境的;

(七)通過前述規定以外的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第三條(競合擇一重)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飾、隱瞞,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或者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四條(上游犯罪成立的影響)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罪,應當以上游犯罪事實成立為認定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證屬實的,不影響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犯罪的審判。

(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高檢發釋字(2022〕1號)2022年3月6日施行

第十三條 明知系利用醫保騙保購買的藥品而非法收購、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指使、教、授意他人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進而非法收購、銷售,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對于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的行為人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應當綜合騙取醫保基金的數額、手段、認罪悔罪態度等案件具體情節,依法妥當決定。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的行為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影響對非法收購、銷售有關藥品的行為人定罪處罰。

對于第一款規定的主觀明知,應當根據藥品標志、收購渠道、價格、規模及藥品追溯信息等綜合認定。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法發〔2021〕21號)2021年7月1日施行

【量刑標準】(十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根據下列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犯罪情節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情節嚴重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犯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根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數額、犯罪對象、危害后果等犯罪情節,綜合考慮被告人繳納罰金的能力,決定罰金數額。

4.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綜合考慮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數額、危害后果、上游犯罪的危害程度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決定緩刑的適用。

(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16〕32號)2016年12月20日施行

【與電信網絡詐騙相關聯】三、全面懲處關聯犯罪

(五)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轉賬、套現、取現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1.通過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刷卡套現等非法途徑,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2.幫助他人將巨額現金散存于多個銀行賬戶,或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的;

3.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個非本人身份證明開設的信用卡、資金支付結算賬戶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攝像頭、偽裝等異常手段,幫助他人轉賬、套現、取現的;

4.為他人提供非本人身份證明開設的信用卡、資金支付結算賬戶后,又幫助他人轉賬、套現、取現的;

5.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通過手機充值、交易游戲點卡等方式套現的。

實施上述行為,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實施上述行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或案件尚未依法裁判,但現有證據足以證明該犯罪行為確實存在的,不影響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認定。

實施上述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法發〔2021〕22號)2021年6月17日施行

十一、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轉賬、套現、取現,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一)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個非本人身份證明開設的收款碼、網絡支付接口等,幫助他人轉賬、套現、取現的;

(二)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通過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轉換財物、套現的;

(三)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于市場的“手續費”的。

實施上述行為,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關于“斷卡”行動中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會議紀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公安部刑事偵查局2022年3月22日)

五、關于正確區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與詐騙罪的界限。在辦理涉“兩卡”犯罪案件中,存在準確界定前述三個罪名之間界限的問題。應當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明知內容和實施的具體犯罪行為,確定其行為性質。以信用卡為例:(1)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參加詐騙團伙或者與詐騙團伙之間形成較為穩定的配合關系,長期為他人提供信用卡或者轉賬取現的,可以詐騙罪論處。(2)行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況下,又代為轉賬、套現、取現等,或者為配合他人轉賬、套現、取現而提供刷臉等驗證服務的,可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論處。(3)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僅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未實施其他行為,達到情節嚴重標準的,可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論處。

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具體案情具體分析,結合主客觀證據,重視行為人的辯解理由,確保準確定性。

九、關于重大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案件的管轄。對于涉案人數超過80人,以及在境外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案件,公安部根據工作需要指定異地管轄的,指定管轄前應當商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到當前持續深入推進“斷卡行動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和全面懲處的方針,堅決嚴懲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和人員、販賣“兩卡”團伙頭目和骨干、職業“卡商”、行業“內鬼”等。同時,還應當注重寬以濟嚴,對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特別是其中被脅迫或蒙騙出售本人名下“兩卡”,違法所得、涉案數額較少且認罪認罰的,以教育、挽救為主,落實“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可以依法從寬處理,確保社會效果良好。

(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業農村部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公通字〔2020〕17號,節錄)

二-(三)依法嚴懲非法漁獲物交易犯罪。明知是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犯罪所得的水產品而收購、販賣,價值一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十一)其他領域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1號)2007年5月11日施行】

【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24年2月28日)】

【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1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56次會議、2022年2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八十九次會議通過,2022年4月6日公布,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法釋〔2022〕12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3號)2007年1月19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文物局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公通字〔2022〕18號)2022年8月16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高檢發〔2020〕3號)2020年3月16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依法查處盜竊、搶劫機動車案件的規定(公通字〔1998〕31號)1998年5月8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打擊非設關地成品油走私專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署緝發〔2019〕210號) 】


感謝關注

原創文章 轉載請注明出處

作者簡介


馬宇新,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應用心理學雙學位,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具有多段北京、四川等地法院實習經歷。曾工作于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盈科(青島)律師事務所民商事團隊及涉外業務團隊,2025年轉型加入厚啟刑辯團隊,擅長解決跨學科領域案件。

窮盡一切法律手段

維護當事人的自由與尊嚴

電話:0571-86898968

公眾號:houqilawyer

官網:www.houqilawyer.com

郵箱:houqilawyer@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515號萊茵矩陣國際3號樓7層


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簡介

厚積薄發,啟行千里。

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15年9月1日,是一家以商事犯罪辯護與商事法律服務為特色的合伙制律所。

厚啟所的業務領域包括:金融犯罪辯護與金融法務、稅收犯罪辯護與稅收法務、數字網絡犯罪辯護與數字網絡法務、食環藥犯罪辯護與食環藥法務、知識產權犯罪辯護與知識產權法務、職務犯罪辯護、普通犯罪辯護、刑事控告與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交叉事務、企業合規與反舞弊等。

厚啟的使命,是“為維護人的自由與尊嚴而優雅地戰斗”。財產、精神、人身與生命的自由,是人之為人的核心權利,是人維持尊嚴的底線要求。厚啟律師的核心使命,是在法律服務中,以法律騎士的精神,窮盡一切法律手段為當事人爭取權利,以維護其自由與尊嚴。

厚啟的愿景,是打造一家“學術為基、技能為本、規模適度、輻射全國的精品所”。厚啟律師注重學術研究,精研法律技術,不追求最大的規模與最高的收費,力求以最專業的服務為當事人謀取最大的法律利益。

厚啟的價值觀,是“專業精神、道德勇氣與社會擔當”。厚啟律師將專業作為立所之本,精益求精,不斷錘煉;厚啟律師恪守職業倫理,為維護當事人的法律利益勇于堅持原則;厚啟律師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以委托案件標準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通過公益課程與原創成果的無私分享,促進法律服務行業水準的提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關推薦
熱點推薦
總理是叛徒?俄羅斯“最大內鬼”浮出水面,竟然一直藏在普京身邊

總理是叛徒?俄羅斯“最大內鬼”浮出水面,竟然一直藏在普京身邊

小lu侃侃而談
2025-06-10 20:06:43
巨大驚喜!開拓者16順位選擇楊瀚森,或有后續交易為其掃清阻礙

巨大驚喜!開拓者16順位選擇楊瀚森,或有后續交易為其掃清阻礙

拾叁懂球
2025-06-26 11:08:36
楊瀚森被開拓者用16順位選中后,國人:里奇·保羅,GOAT!

楊瀚森被開拓者用16順位選中后,國人:里奇·保羅,GOAT!

氧氣是個地鐵
2025-06-26 11:24:01
女生體毛旺盛是什么樣的體驗?網友:妹子的體毛屬實把我嚇到了

女生體毛旺盛是什么樣的體驗?網友:妹子的體毛屬實把我嚇到了

特約前排觀眾
2025-06-24 00:15:04
大爆冷!日本男排被橫掃,單場丟17分,跌出前五,中國隊太可惜

大爆冷!日本男排被橫掃,單場丟17分,跌出前五,中國隊太可惜

跑者排球視角
2025-06-26 07:06:57
女兒高考408分,父親表情落寞,女兒卻淡定一笑:上個二本沒問題

女兒高考408分,父親表情落寞,女兒卻淡定一笑:上個二本沒問題

五元講堂
2025-06-16 16:14:48
瞞不住了!瑞士女足1-7慘敗瑞士超U15男足,足協封鎖賽果計劃泡湯

瞞不住了!瑞士女足1-7慘敗瑞士超U15男足,足協封鎖賽果計劃泡湯

雷速體育
2025-06-25 20:57:08
博主探店一碗面558元還要收筷子費?杭州面館店長:明碼標價,配合拍4小時反遭網暴

博主探店一碗面558元還要收筷子費?杭州面館店長:明碼標價,配合拍4小時反遭網暴

瀟湘晨報
2025-06-24 12:31:54
為什么有些女孩褲襠會鼓個大包?

為什么有些女孩褲襠會鼓個大包?

大忘路
2025-06-25 08:36:39
前央視名嘴歐陽夏丹談就業現狀:你先活下來,再說活得好

前央視名嘴歐陽夏丹談就業現狀:你先活下來,再說活得好

洞見
2025-06-25 21:44:14
河北女子每天跑238公里去北京上班,換6種交通工具,費用高達96元

河北女子每天跑238公里去北京上班,換6種交通工具,費用高達96元

嫹筆牂牂
2025-06-25 09:40:03
張朝陽直播2.5小時解析高考物理壓軸題,稱如果自己出題,會出簡單點的

張朝陽直播2.5小時解析高考物理壓軸題,稱如果自己出題,會出簡單點的

觀威海
2025-06-24 09:38:43
非回族開清真餐廳,是毫無道德底線的行為?

非回族開清真餐廳,是毫無道德底線的行為?

疫苗與科學
2025-06-26 07:14:31
強!NBA選秀歷史上首次出現兩對大學隊友都在前五順位被選中

強!NBA選秀歷史上首次出現兩對大學隊友都在前五順位被選中

雷速體育
2025-06-26 09:21:27
“高考后才知道家里這么窮!”準大學生曬愿望清單,讓家長心寒!

“高考后才知道家里這么窮!”準大學生曬愿望清單,讓家長心寒!

知曉科普
2025-06-24 08:10:07
范喬丹少拿2000萬回火箭,唯一輸家哈登!登哥回不去了,真沒家了

范喬丹少拿2000萬回火箭,唯一輸家哈登!登哥回不去了,真沒家了

嘴炮體壇
2025-06-26 01:26:36
凌晨4點官宣!內馬爾續約,年薪4800萬,巴甲頂薪,半年出場12次

凌晨4點官宣!內馬爾續約,年薪4800萬,巴甲頂薪,半年出場12次

小金體壇大視野
2025-06-25 08:33:12
家長盲目補鈣致11歲女孩骨骺線閉合!身高定格137cm

家長盲目補鈣致11歲女孩骨骺線閉合!身高定格137cm

觀威海
2025-06-25 16:01:24
張雪峰強烈推薦的4所大學,最低不到500分就能上,就業比985好!

張雪峰強烈推薦的4所大學,最低不到500分就能上,就業比985好!

戶外阿毽
2025-06-25 03:46:52
史詩級!曝1.3億頂級后腰“空降”皇馬!1.45億攻擊手告別伯納烏

史詩級!曝1.3億頂級后腰“空降”皇馬!1.45億攻擊手告別伯納烏

頭狼追球
2025-06-25 11:47:43
2025-06-26 11:59:00
厚啟刑辯
厚啟刑辯
厚積薄發,啟行千里!
879文章數 492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頭條要聞

第16順位歸屬開拓者 中國球員楊瀚森20歲生日登陸NBA

頭條要聞

第16順位歸屬開拓者 中國球員楊瀚森20歲生日登陸NBA

體育要聞

楊瀚森成中國歷史第9人 肩負男籃崛起希望

娛樂要聞

寧靜回應與汪峰緋聞太絕了!

財經要聞

免除蘇寧易購5億債務的神秘人是誰?

科技要聞

英偉達股價大漲4%,再登全球第一

汽車要聞

大六座/超大前備箱 樂道L90將于7月上旬預售

態度原創

游戲
旅游
藝術
家居
軍事航空

《怪物獵人:荒野》Steam首次打折!294元即可爽玩

旅游要聞

熱聞|清明假期將至,熱門目的地有哪些?

藝術要聞

故宮珍藏的墨跡《十七帖》,比拓本更精良,這才是地道的魏晉寫法

家居要聞

木質簡約 空間極致利用

軍事要聞

滿足特朗普要求 北約峰會通過5%軍費目標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藁城市| 丘北县| 新竹县| 张家川| 灌阳县| 伊川县| 旺苍县| 和田市| 阿瓦提县| 白朗县| 荆州市| 嘉鱼县| 宜州市| 建阳市| 南平市| 朔州市| 黑水县| 鄂州市| 邢台县| 石台县| 莱西市| 阳江市| 普宁市| 安国市| 襄垣县| 临城县| 九龙县| 颍上县| 嘉定区| 宜兰县| 雷波县| 宾阳县| 涟水县| 满洲里市| 稷山县| 微博| 措美县| 天全县| 青州市| 和龙市| 上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