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世紀頤園小區業主向澎湃新聞反映稱,該小區開發商在未征得業主同意情況下,將小區綠地賣予隔壁商業項目的開發商,綠地已被硬化成商業項目的小廣場。
被賣掉的綠地已成商業項目的小廣場
上述交易的雙方為西安榮康置業有限公司和陜西智逸實業有限公司,前者為世紀頤園小區開發商,后者為西安大都薈開發商。相關判決書顯示,交易所涉土地所涉賠償為2150萬元及3200平方米商鋪房。現金部分早已支付,但商鋪房遲遲未予交割,由此引發訴訟。世紀頤園部分業主方才知道上述交易。
徐新(化名)等業主認為,小區綠地屬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處置,智逸公司應將相關賠償直接給付業主。對此,智逸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涉及前述土地交易的訴訟已進入執行程序,但還沒有執行。他們收到業主律師函后,也曾向法院提交了暫緩執行申請書,但法院認為業主訴求與訴訟無關,尚未接收申請。
業主在維權過程中,從城建部門調取了小區規劃建設資料,除核實案涉土地為公共綠地外,他們發現小區物業辦公樓及世紀頤園社區辦公樓疑似違建,目前已向市民熱線投訴反映。6月5日,澎湃新聞先后致電物業公司及世紀頤園社區,但工作人員均稱不清楚業主反映的這兩棟樓是否為違建,需要核實后才能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并未收到回復。
紅框部分為涉事地塊,在世紀頤園規劃總平圖上,這塊地為綠地。
開發商出賣小區綠地
在西安高新區科技路與高新四路十字西北角,有一個名為世紀頤園的小區,小區共規劃有四棟樓,布局呈L形,沿路而建。 該小區由榮康公司于2004年起開發建設,共520戶。
2012年,智逸公司實施世紀頤園旁的趙家坡城中村改造工程,需要征用世紀頤園小區西側土地共2.82畝,用于建設商業項目的小廣場。
西安雁塔區法院一份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7月25日,智逸公司(甲方)與榮康公司(乙方)簽訂《合作協議》約定,鑒于甲方已就西安市雁塔區趙家坡城中村改造項目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文,并已經開始實施城中村改造項目;乙方則擁有位于科技路北側,毗鄰趙家坡村改造項目南側土地的使用權及其上兩棟建筑物(一棟三層,下稱目標建筑A;另一棟五層,下稱目標建筑B,合稱目標建筑)的所有權。為美化城市環境,改善市民居住條件,甲乙雙方有意開展合作。
小區內西側和北側的兩棟小樓疑似違建
甲乙雙方合作方式為:甲方拆除乙方建筑并將乙方土地辟為廣場,乙方則獲得趙家坡村項目部分房屋及一定金額的貨幣作為賠償。其中,貨幣賠償為2150萬元,房屋賠償面積為3197平方米。
2012年7月、8月,智逸公司先后兩次委托他人或直接向《合作協議》指定收款人趙某某支付賠償款2150萬元。隨后,榮康公司將房屋騰空并連同土地于當年8月10日之前一并交付智逸公司,智逸公司拆除房屋后,開始規劃、建設大都薈項目。
2018年8月15日,榮康公司召開全體股東會議,決定注銷該公司,債權、債務、資產及未盡事宜等全部移交給西安藍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也包括智逸公司應賠付給榮康公司的房屋。2018年10月30日,榮康公司正式注銷。
由于智逸公司遲遲未予交房,藍基公司于2023年將智逸公司訴至法院。
2024年10月18日,雁塔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要內容為,智逸公司向藍基公司交付大都薈6棟1至3層十套房屋(法院酌定3129.39平方米,附具體房號);智逸公司支付藍基公司違約金2988萬余元;智逸公司賠償藍基公司經濟損失2203萬余元等。
智逸公司上訴后,西安中院于2025年3月21日作出二審判決。西安中院認為,一審法院同時支持藍基公司主張的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請求,客觀上加重了智逸公司的違約責任,明顯不當,應予改判。
最終,西安中院二審判令,智逸公司向藍基公司交付十套房屋,并支付違約金2988萬余元。
業主前往住建部門查詢小區資料時,竣工驗收資料并無疑似違建的兩棟小樓。
業主主張綠地賠償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
智逸公司和藍基公司上述訴訟被世紀頤園小區部分業主得知,他們認為案涉土地為小區業主共有部分,處置及收益應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
為了搞清楚案涉土地性質,有業主前往住建部門進行查證,其調取到的世紀頤園總平面圖顯示,案涉土地為小區綠地部分。無論是按照曾經的物權法,還是現行民法典,小區綠地均屬業主共有。
之后,有業主委托律師向智逸公司發送《律師函》指出,榮康公司作為世紀頤園小區的開發商,未征得業主同意便簽署合作協議,將業主共有的小區土地及其上加蓋的建筑物交給智逸公司,并獲得賠償。根據民法典第274、278條之規定,共有部分的處分須經業主共同決定,藍基公司無權單獨主張權利。
民法典274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第278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重大事項。
在民法典出臺之前,2007年起實施的物權法中亦有類似規定。
上述《律師函》指出,鑒于爭議地塊性質系世紀頤園小區綠地,系業主共有部分,因該地塊產生的相關權益應當屬于小區業主共有,因此,委托人(業主)有權要求智逸公司按照比例直接向業主兌付相關權益。
同時,鑒于爭議地塊權屬存在重大爭議,且委托人已經啟動法律程序,故請智逸公司立即暫停爭議房屋的交付,避免侵害業主共有權益。
對此,智逸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涉及前述土地交易的官司已進入執行程序,但還沒有執行,因為標的房屋存在租約。另外,他們收到世紀頤園業主的律師函后,也曾向法院提交了暫緩執行申請書,但法院認為業主訴求與本案無關,尚未接收申請。
徐新表示,他和其他部分業主正在著手組織成立業委會,以便更好地維護全體業主的權益。
此外,徐新還質疑,開發商榮康公司在出售土地時,指定個人賬戶收取貨幣賠償2150萬元,有偷稅漏稅之嫌。但因該公司早已注銷,澎湃新聞未能聯系到該公司及收款人趙某某回應此事。
除了綠地被賣之外,徐新等業主調取小區建設檔案后還發現,該小區疑似存在兩棟違建。一棟位于小區西側,為藍基物業辦公樓,共五層;另一棟三層高的樓位于小區北側,為世紀頤園社區等部門、公司辦公經營所用。在總平面圖上,這兩棟樓所在位置為公共綠地、道路等。
而在世紀頤園小區總平面圖上,只有A、B、C、D四棟建筑,并無上述兩棟小樓。此外,業主在住建部門調取檔案時,住建部門提供的小區竣工驗收資料,也只有A、B、C、D四棟樓,及地下車庫。
6月5日,澎湃新聞先后致電世紀頤園社區及藍基公司,核實上述兩棟小樓是否違建。社區工作人員表示:“這個(辦公樓)是街辦給我們安排的,違建的話怎么可能給我們安排呢?”稍后她又表示:“具體我們也不是很清楚,我們得問一下上面。”而對于這一問題,藍基公司工作人員也表示,已記錄問題,向領導核實后再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并未收到相關回復。
在此前的6月2日,世紀頤園有業主已將疑似違建問題通過小程序向“西安12345”反映,正在等待有關部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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