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中國區裁員正編3500人,外包500人,賠償N+6。實際上工資發到9月份,約等于N+9。在當下的職場環境中,大部分國內企業在經營不善,決定裁員時,都是大刀闊斧地直接裁員,連基本的N+1賠償都不愿給。
正當大家羨慕花旗良心對待員工權益之時,一位戴著“金融教授”高帽子的大V站出來了,氣宇軒昂地發出一聲巨響:當大家都在夸花旗銀行裁員N+6體面退場時,殊不知那是中國勞動法保護了這些被裁員的人。
教授說,你看看微軟蘇州園區關閉,都不裁員,把微軟的員工都打包帶到美國,員工們還很高興舉家遷移,可讓他們在美國工作了幾個月后突然宣布大裁員,且不給賠償,他們如果在美國找不到工作的話,簽證作廢,就得卷鋪蓋回國。
教授告誡:外企根本不是慈善機構,他們才不愿意多賠款,但是中國的法律他們必須遵守,他們撤離前如果不做好理賠善后工作,央行不會允許他們離境的,是國家將中國勞動者的權益至上,才能讓這些花旗銀行被裁撤的技術員工們在失業期間還能有花旗銀行發的高工資來維持生活。
網友毫不客氣地懟:別以訛傳訛了行嗎?微軟美國地區裁員根本就不是針對中國轉過去的員工,只是有一兩個轉過去的員工被波及了而已,大部分轉過去的目前還在崗。
勞動法外企都遵守得好好的,為什么國內的企業可以就可以不用遵守?
外企明明可以按勞動法的標準賠償員工,但是基本上都是超額賠的,為什么?
中國法律規定是N+1,你給我講講,中國哪部法律要求外企是N+6的?外企憑什么要給你N+6的補償,裁員本身就說明企業遇到困難了,這種情況,外企還愿意多給你補償,國企很多時候連N+1都不給,難道多給你補償的企業比少給補償的企業差?
那么,教授就有必要回應一下網友的關切了:為什么外企這么遵守勞動法,而國內企業卻對勞動法不屑一顧?
教授是永遠也不會被裁員的,感謝教授普法,原來,勞動法是寫給外企的,國內企業都是有豁免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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