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北網友發帖,簡直笑死人了!今日在物業群里,有位業主把房子賣了,物業費交了一年,住了5個月,電表里還剩130多的電費,竟然妄圖讓物業把這筆費用討回來!
這位賣房者覺得自己那7個月的物業費和電費都白交了,卻不想想賣房的時候沒和購房者談妥這件事,事后想讓物業解決,實在是令人無語!
不難看出這位賣房者是個十分計較的人,幾十萬的房款都有了,還差那千把塊的物業費和一百多的電費。說句實在話,就算要計較也得去找購房者討要啊,找物業算怎么回事呢?這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沒錯,可你已經不是這個小區的業主了,物業也沒有為你服務的職責了!而且,這剩余的物業費和電費本就應該在和購房者商談房款的時候就談妥,不應該事后到處找人解決!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一個業主群的聊天記錄。
<華苑業...物業》(499)...
上午9:01
你們物業只管收錢,別的事都不管,我交了一年的物業費,我的房賣了,我才住了五個月,找物業不退,叫我去找買的的人。她也不給,還有7個月,還有電梯耗電費,還有我交的電費,還有130多元,都不給我結清,買我房的人你可以看到,你拿用這錢去買藥吃去吧,做事太缺德。
從這名業主的發言來看,該業主的房子住了五個多月就出售了。此前預交了一些費用,比如物業費、電梯損耗費、電費等等。按上述網友的爆料,估計累計起來會有1000多元。
正因為這些費用,讓這名業主相當不爽,認為這些費用應該退。比如物業費找物業退,而其他費用,讓買房的退。但是,這名業主的訴求,沒有人理會。于是,該業主在群里破口大罵,徹底失態了。
針對此事,有網友稱,我之前買房,那個業主也是交了一年物業費還有幾個月,電卡是充值的,表里還有一些錢。人家也跟我說了,直接送我了,這種錢怎能找物業要,搞不懂。
有網友則認為,為什么不要回來,親兄弟還明算賬呢,不是你物業的,憑什么不要回來,公與私一定要明算賬:我不欠你物業,物業也不欠業主,公平合理。換言之,要是老業主欠物業費,房子賣給新業主,物業應該和誰要之前欠的物業費?
這起事件的發生,其實根本原因是原業主與買房人之間的溝通不到位。如果房屋交易是說清楚了,這些都不是問題。而事后想到這些費用,想要追回,只能認為這次業主應該是“割肉”出售了。不然,也不會如此計較。
但是,既然房屋已經脫手,原業主應該慶幸才對。畢竟,愿意接手的人,值得這名業主尊敬啊!這年頭,能順利賣房可不是容易的事。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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