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考,又出新聞了。
各地的考場都有規定,對遲到的考生都是會有制約的,好像也是可以遲到的,但是也是有相應的時間限制的,比如幾分鐘之內,畢竟制度也是活的,還是會考慮到實際情況的。但是,若是遲到37分鐘,會有多少人認為還是應該給考生打開方便之門,讓他進考場的呢?至少,我是不贊成的。
但是,這樣的事情還就真的發生了。
媒體上都報道了,某地的高考考場,考生遲到37分鐘,大概是出于道德和人性上的考慮,還是讓考生進考場了。
而該考生遲到的原因,居然是天氣原因,一路上趕過來一路坎坷,以至于遲到了。
就像很多網友發問的那樣,同樣的天氣,別的考生都能準時,他就被天氣給困住了?
如果是因為同情和可憐,可以讓因為天氣原因的遲到者進考場,那么,以后呢?別的地方呢?為什么就不可以效仿呢?那么,遵章制度的分量和地位,又放在了哪里了呢?
所以,我是認為不該讓這個遲到了37分鐘的考生進考場的,他就該被拒之門外。除非他遲到的原因不是天氣原因。
我們的制度就這冷酷無情,就這么沒有人性嗎?不是的!有一部大概是30多年前的電影了,叫做《春暉》,就反映過這樣的一幕。男主角去高考考場的途中,見義勇為,也就因此失去了考試機會,他本是高材生,本可以考個好分數,就這樣失去一次考試機會。
記得電影里有一幕,他父母責怪他做好事而失去了自己上大學的機會,只得復讀再考。而電影里的結局是,經過多方的核實、溝通、努力,特批給了他一次補考的機會,他也抓住機會,考出了好成績,如愿上了大學。這也是對于他見義勇為的一種表彰。
我覺得,如果考生遲到,是做了見義勇為這樣的好事情,那么,考場的大門不能對他關閉,要么是讓他進考場,要么是再給他一次補考的機會。好像前陣子山東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央視報道過的。大家也都是非常認可的,覺得是應該的。而如果遲到是因為天氣原因,道德綁架可以戰勝規章制度,那就是很荒唐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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