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入侵電子郵箱,欺騙收貨人向錯誤的賬戶支付貨款。意識到上當受騙后,托運人多次要求承運人不要放貨,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沒想到,貨物早在運抵目的港后就進行了交付。這樣一來,損失誰擔?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審結一起因偽造電郵方式跨境實施對國內貿易出口商欺詐而引發的無單放貨糾紛案。
2023年9月,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公司)委托某國際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際運輸公司)的寧波分公司,從中國寧波向西班牙巴塞羅那海運出口一批貨物。收貨人西班牙S公司與科技公司之間存有長期貨物出口銷售貿易業務往來。
國際運輸公司作為承運人某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輸公司)的簽單代理,簽發已裝船正本提單承運這批貨物。一式三份全套正本提單由科技公司持有。
2023年8月底至9月初,科技公司銷售部經理發現其辦公電腦存有故障無法開機,聯系外包服務商進行維修。不久后,西班牙S公司收到該銷售部經理的郵箱地址發來的電子郵件,該郵件發送了涉案貨物全套資料,并稱收款銀行更改為境外某銀行,要求根據所附賬戶支付貨款。
9月中旬,西班牙S公司根據郵件所附銀行賬戶匯付貨款,后因存在疑慮暫停轉賬,但為時已晚,最終僅有少量資金被追回。科技公司于10月28日告知西班牙S公司,前述收款銀行信息不正確,且其電腦及所屬郵箱已遭黑客攻擊。后經報警調查發現,該郵箱在涉案期間曾多次于新加坡、瑞士、英國、美國等IP地址進行異常登錄。
因尚未收到西班牙S公司貨款,自10月29日起,科技公司多次要求不要放貨并催促安排貨物退運船期。然而10月22日承運船舶駛抵巴塞羅那后,涉案集裝箱貨物已于10月25日重箱離場并于10月30日空箱返回。科技公司發現涉案貨物在目的港已被放行及提取,S公司已收到涉案貨物但因郵箱遭黑客入侵事件而拒絕支付貨款。
科技公司將國際運輸公司、國際運輸公司寧波公司、運輸公司一并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賠償貨款損失。
承運人依法應當憑正本提單放行貨物,或是在電放操作模式下憑托運人電放指示、通知或保函放行貨物。本案中,原告科技公司雖然因黑客入侵事件不能收悉貨款,但其一再向被告運輸公司強調因尚未收悉涉案貨款而不得放行貨物。被告運輸公司既未按原告要求不得放行貨物,且在已向原告出具并交付涉案正本提單的情形下,在目的港仍向收貨人整箱交付涉案貨物,由此導致原告喪失涉案貨物控制權,故原告作為托運人可以要求被告運輸公司作為承運人承擔由此造成貨款損失的賠償責任。其他兩名被告(國際運輸公司及其寧波分公司)作為簽單代理和貨運代理,無證據證明在簽單及訂艙事務中存有過錯而導致貨款損失,法院對科技公司主張兩名被告連帶賠償涉案貨款損失不予支持。
綜合案件查明事實后,上海海事法院判決被告運輸公司作為承運人承擔涉案貨款人民幣28萬余元的賠償責任。本案判決現已生效。
原標題:《警惕跨境郵箱欺詐!黑客改賬戶騙貨款,承運人竟無單放貨,法院判了》
欄目編輯:顧瑩穎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陳佳琳 通訊員 姜圣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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