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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產交易與繼承過程中,房產證登記人與實際權利人不一致的情況時有發生,由此引發的權屬糾紛往往成為家庭矛盾的導火索 。當一紙房產證與實際出資、約定相悖時,法律又該如何判定房產歸屬?今天,我們結合一則真實案例,為您深度解析房產確權糾紛中的法律要點。
案情梳理
(一)家庭關系與房產背景
陳大海與周秀蘭育有一子陳濤、一女陳靜 。2015 年 6 月,陳大海離世,留下位于北京市東城區的二號房屋一套 。該房屋原是陳大海與周秀蘭的夫妻共同財產,陳大海去世后,其一半份額作為遺產待分配。為償還陳靜的債務,陳濤、陳靜與周秀蘭商議出售二號房屋 。因陳大海已去世,房屋交易存在障礙,三方遂決定先將房屋過戶至周秀蘭名下 。最終,二號房屋以 518 萬元售出,陳靜拿走 142 萬元后,剩余款項用于購買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的一號房屋。一號房屋登記在陳靜名下,但陳濤主張該房屋實際為自己與周秀蘭共同共有,由此引發訴訟 。
(二)當事人訴辯主張
原告主張(陳濤):陳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登記在陳靜名下的一號房屋歸自己與周秀蘭共同共有 。陳濤稱,出售二號房屋是為幫陳靜還債,三方約定陳靜拿走 142 萬元后,剩余房款購買的一號房屋與其無關,應歸自己和周秀蘭共有 。因自己是低保戶無法登記房產,才將一號房屋登記在陳靜名下。此外,陳濤還負責了房屋裝修、辦理生活用卡及繳納費用,實際居住在此,故有權主張房屋權屬 。
被告抗辯(陳靜、周秀蘭):陳靜與周秀蘭均不同意陳濤的訴訟請求,堅稱一號房屋登記在陳靜名下,屬于陳靜的合法財產 。她們認為,房產證是房屋權屬的法定憑證,陳濤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
(三)關鍵事實認定
房屋權屬登記:一號房屋登記在陳靜名下,共有情況為單獨所有,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取得所有權登記 。
雙方證據材料:
被告舉證:陳靜與周秀蘭出示一號房屋的買賣合同、購房發票、產權證,證明房屋由陳靜購買;還提供繼承公證書,顯示陳濤、陳靜已放棄二號房屋繼承權,房屋由周秀蘭繼承。
原告舉證:陳濤出示一號房屋原產權證(后被陳靜補辦新證)、低保證(證明因低保無法登記房產)、書面證言(證明購房商議過程)、裝修收據、居住相關證明(車位、水電繳費等)。此外,法院調取的銀行交易明細顯示,周秀蘭向陳靜轉賬 499.3 萬元用于購房,結合二號房屋 518 萬元的售房款,陳靜實際獲取遠超其拿走的 142 萬元 。
爭議焦點:一號房屋登記在陳靜名下,但陳濤主張存在口頭約定,房屋實際歸自己與周秀蘭共有 。雙方爭議核心在于,陳濤能否證明不動產登記簿記載與真實權利狀態不符,自己為實際權利人。
案件分析
(一)法律依據與裁判原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的解釋(一)》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與真實權利狀態不符、其為該不動產物權的真實權利人,請求確認其享有物權的,應予支持。在本案中,雖房產證登記陳靜為所有權人,但不能僅憑登記直接認定權屬,需結合實際情況綜合判斷 。
(二)證據效力與事實推定
陳濤主張的合理性:陳濤雖無書面協議,但一系列間接證據形成完整鏈條 。其一,二號房屋售房款分配與陳靜的行為矛盾,陳靜在繼承公證中放棄權利卻實際占有大量房款;其二,一號房屋原產權證由陳濤持有,陳靜補辦新證卻未作合理解釋;其三,陳濤長期居住并管理房屋,陳靜時隔兩年才起訴騰退。這些事實相互印證,增強了陳濤主張的可信度 。
陳靜一方的舉證不足:陳靜與周秀蘭僅依據房產證和繼承公證主張權利,未對房款分配異常、產權證補辦、房屋長期由陳濤居住等關鍵問題作出合理解釋。在陳濤提供初步證據后,其未能有效反駁,應承擔不利后果 。
(三)法律關系認定
從二號房屋的出售到一號房屋的購買,三方存在口頭約定的可能性較高 。陳濤基于信任未簽訂書面協議,但實際履行了部分管理義務,且資金流向與陳濤陳述相符。因此,認定一號房屋為陳濤與周秀蘭共同共有,更符合公平原則和案件事實 。
裁判結果
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的解釋(一)》第二條規定,作出如下判決:
確認一號房屋由陳濤、周秀蘭共同共有 ;
陳靜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配合陳濤、周秀蘭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將房屋登記至二人名下 。
案件啟示
(一)書面協議不可或缺
涉及房產交易、權屬約定等重大事項,務必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口頭約定即便真實存在,也可能因缺乏證據難以被法院采信,從而陷入糾紛。
(二)保留關鍵證據
在房產交易過程中,妥善保存購房合同、付款憑證、溝通記錄等證據 。若涉及借名登記,更需保留借名原因、實際出資、管理房屋等相關證據,為可能發生的糾紛做好準備。
(三)謹慎對待產權登記
房產證是物權歸屬的重要證明,但并非絕對證據 。登記人擅自處分房產或否認實際權利人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 。實際權利人可通過法律途徑舉證維權,推翻錯誤登記。
(四)及時維護權益
發現房產權益受侵害時,應及時咨詢專業律師,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 。拖延時間可能導致證據滅失、訴訟時效過期等不利后果 。
房產糾紛往往涉及大額財產和家庭關系,處理不當易引發矛盾激化 。如果您正面臨類似法律問題,或對房產確權存在疑問,歡迎隨時聯系專業律師團隊,我們將為您提供精準的法律解決方案。
(此案例發生地為北京,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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