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謝您幫我們討回血汗錢。我們回廣州準備新工作了,在這里感覺很安心!”
端午剛過,廣州從化法院鰲頭法庭法官薛志軍便接到了老李的好消息。
而就在一個多月前,老李和17名工友還在為了被拖欠的勞務費而奔波。
討要無門的勞務費
今年2月,在某工程公司的分包方楊某介紹下,老李等18名工人在此公司承包的從化區某項目從事勞務工作。
完工后,分包方楊某卻不見蹤影,18名工人勞務費8萬多元遲遲未能到賬,于是發起維權。
考慮到該案涉及人數較多,且關系到農民工合法權益,鰲頭鎮立即啟動“綜治+法院”聯動工作機制,由鎮綜治中心協調鰲頭法庭、司法所人民調解員共同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承辦法官薛志軍和調解員一起,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溝通,一方面仔細梳理案情、了解實際情況;另一方面積極組織雙方調解,傾聽雙方調解訴求。
“我們不是直接雇傭他們,沒有義務付這筆錢。”作為用工單位的工程公司擺了擺手。
而老李等人找不到分包方楊某,兩個多月沒有拿到勞務費,對調解抱有不信任的情緒。
調解一度陷入僵局,“不行”“簽了協議也沒用”“沒什么好談的”成了雙方說得最多的話。
“如果進入訴訟程序,整個流程下來耗時可能很長。如果想盡快讓他們拿到錢,最好是通過調解。”面對企業的不理解、工人的不認同,法官和調解員溝通后認為——調解是化解這場糾紛的最佳途徑。
“綜治+法院”解“薪”結
薛志軍迅速調整策略,采用背對背的方式開展新一輪的調解。“工人們在你們單位提供勞務工作,理應得到相應的報酬。你們現在還沒有和分包方結算總款項,可以先把勞務費支付給工人,在和分包方結算的時候再扣除。而且,你們如果同意調解,還能避免文書、庭審上網給企業商譽帶來負面影響,節省你們的訴訟成本。”在情、理、法結合的勸說下,工程公司同意調解。
另一邊,薛志軍也積極向工人們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穩定他們的情緒:“你們放心,簽了協議之后,由法院來進行司法確認,調解協議就有了法律效力。而且法院在鎮綜治中心設置了‘綜治微法庭’,不用去到法院也可以確認,和判決書有同樣的效力。這樣一來,你們既能更快拿到勞務費,也不用擔心企業跑路!”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公司同意先行將勞務費發放給工人們,后續再另與楊某結算,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并在鰲頭鎮“綜治微法庭”進行了司法確認,此時距離工人們來到法院維權僅僅過去了48小時。一個星期后,工程公司將勞務費打到了18名工人的賬上,兌現了自己的承諾。
項目已完工,勞務費也領取到手,工人們隨后就陸續回了老家,但沒過多久他們再次回到廣州來工作,于是就有了開頭的這通電話。
“經歷了被欠薪,工人們還能再次選擇回到廣州來務工,這是對我們法院調解和綜治工作的最大肯定。”薛志軍欣慰地說道。
今年以來,從化法院、從化區綜治中心創新打造“綜治+法院”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院的法律專業性與綜治中心的資源整合優勢,將涉勞動爭議、婚姻家庭、民間借貸等“十類矛盾糾紛”導入綜治中心平臺,邀請相關部門、行業協會、調解組織共同在“綜治微法庭”參與調解,近三年來成功化解訴前糾紛2162件,形成了高效互動、多維共治的解紛模式,促推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實質化解。
來源:廣州中院 從化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余淑嫻
采寫:盛琳爍 劉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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