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日照市分行發布罰單,日照嵐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罰82萬元,時任副行長劉某被罰1.5萬。
罰單顯示,日照嵐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數據安全管理規定以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針對上述行為,該行被警告并處以82萬元罰款。時任該行副行長的劉某,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處以1.5萬元罰款。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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