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古代思想史中兼具自然屬性與倫理價值的核心意象,“水”不僅是先民認知宇宙規律的媒介,更是構建社會價值體系的邏輯載體。在“天人合一”的整體性思維下,先秦哲人通過“推類”這一獨特的邏輯實踐,將水的物理屬性動態映射至倫理與政治領域,完成了從自然屬性到價值符號的轉變。
水意象的雙重維度:自然屬性與價值意涵
水,既是生命之源,亦是文明之基。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中,“水”這一意象始終居于核心地位,其內涵早已超越自然物質范疇,演化為承載倫理、政治與哲學意涵的價值符號。從《詩經·大雅·綿》“民之初生,自土沮漆”的文明起源想象,到《老子》“上善若水”的至德推類;從《管子·水地》視水為“萬物之本原”的宇宙論,到《孟子》以水“就下”之性推類“民歸仁政”的政治合法性。在先哲的認知中,“水”意象既是自然之真的具象,又是價值之善的化身。
自然之真。在先秦典籍中,水的形態多樣且出現頻次極高。《詩經》中水及雨、雪、泉、河、露、汜等衍生意象共出現48次,《楚辭》50次,《尚書》27次,《周易》21次,其自然屬性被細致觀察。其中,《尚書》兩次強調“水”居五行之首。古人不僅關注水的流動(“逝者如斯夫”)、潤澤(“水善利萬物”)、清濁(“涇以渭濁”)等物理特征,更從水的功能中提煉出生存智慧。如《管子·水地》稱水為“地之血氣”,《太一生水》以水為宇宙生成的關鍵環節,均體現了水在自然認知中的基礎地位。
價值之善。水之價值的升華源于中國古代“天人合一”的關聯性思維。先民以“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的推類方式,將水的物理特征與人的道德、政治實踐相聯結。水被人格化,如《老子》中水“處下”之性被賦予謙卑之德,其“無形”被升華為以柔克剛的處世哲學;水被社會化,如《孟子·離婁下》講“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將大禹治水“疏而不堵”的經驗抽象為“因勢利導”的治國原則;水被道德化,如《荀子·宥坐》講“夫水者,啟子比德焉”,認為水的物理特征中蘊含著君子之德、義、道、勇、法、正、察、志等處世之德。
推類思維的邏輯機制:物理屬性、倫理映射與價值實踐
為何水能成為中國邏輯實踐中“推類”思維的典型載體?其關鍵在于“類同理同”的思維模式,即從水的屬性、狀態、功能提煉出類屬性或類事理的相似性,進而將其映射為治國理念、處世哲學與社會理想,形成了物理屬性—倫理映射—價值實踐的邏輯機制。
物理屬性的分類與觀察。先秦文獻中對水的認知細致入微,其物理屬性可歸納為兩大維度。其一,屬性維度。例如,有始有終,《荀子·君道》:“原清則流清,原濁則流濁”,水源清澈則下游清澈被賦予君為“民之源”、君王需修德以正本清源的象征意義;流向趨下,《孟子·離婁上》:“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水“就下”的天然傾向成為“民歸仁政”的推類基礎;無形隨勢,《莊子·列御寇》:“水流乎無形”,水隨器成形、因勢而變,后被引申為靈活應變的處世智慧。其二,功能維度。例如,潤澤萬物,《老子》:“水善利萬物而不爭”,以水滋養生命卻“不爭”喻指無私利他的道德境界;承載覆舟,《荀子·王制》:“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水的載舟之力與覆舟之險成為“民本思想”的具象表達;平準如鏡,《莊子·天道》:“平中準,大匠取法焉”,靜止之水的平面特性被抽象為公正無私的價值標準。這些屬性并非孤立存在,而是通過“類同理同”的思維機制,被系統性地關聯至人類社會的倫理與政治領域。
倫理映射與價值實踐的運作機制。推類思維通過引征諭證實現從物理到倫理的轉化,其核心在于基于“天人合一”的整體性思維,構建自然現象與人類行為的類事理關聯。如《老子》第八章從“上善若水”到“不爭之德”的推類。關于物理屬性,老子觀察到水“處眾人之所惡”卻“善利萬物”,于是將水的謙下、不爭映射為圣人之德,提出“夫唯不爭,故無尤”,這是其倫理映射;最終,治國當“無為而治”,軍事當“以靜制動”,個人當“守柔處弱”,形成一套以“不爭”為核心的實踐哲學,這是其價值結論。
從“水”意象的論證機制與過程中可以總結出推類思維的特點。其一,不依賴嚴密的形式邏輯規范,而是通過關聯性思維建立自然與倫理的關聯。其二,以“求善求治”為終極目標,物理屬性的引征服務于倫理規范的構建,即價值導向優先。其三,水之同一屬性可因語境不同映射多元價值,如“水就下”既可喻民歸仁政,亦可喻趨利避害,即動態情境適配性。
“水”意象的推類實踐,本質上是將自然規律(物理之真)轉化為倫理規范(價值之善)的符號化過程。通過“類同理同”的推類思維機制,先秦哲人不僅解釋了水的自然屬性,更將其升華為一套指導社會實踐的價值體系。這種邏輯實踐既根植于“天人合一”的整體性思維傳統,亦凸顯了中國傳統邏輯“經世致用”的實踐特質,即邏輯的終極意義在于為“求善求治”提供思想資源。
推類論證的雙重標準:價值有效性與情境說服力
中國古代邏輯實踐中,“水”意象推類論證的評估標準主要在于價值有效性與情境說服力。先秦哲人通過水的物理屬性諭證倫理規范時,既追求價值導向的正當性,又注重具體情境中的實際效果,形成了獨特的論證邏輯。
一方面,價值有效性在于社會正當與行為指導。價值有效性是“水”意象推類論證的首要標準,強調倫理映射需符合社會共識的“善治”目標,并能轉化為可操作的實踐規范。(1)社會正當性是指水的倫理化以“求善”為根基,服務于“引人向善”的終極目標。如《管子·水地》將水的“清濁”與民眾道德直接關聯,認為“水一則人心正,水清則民心易”,提出“圣人之化世也,其解在水”,將治水與治民統一為“求善”的社會工程。(2)行為指導性是指“水”意象的推類需符合從理論到實踐的轉化,最終能提供明確的行為指南。如《商君書·君臣》:“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無擇也”,以水就下諭證君王行賞罰以導民趨利,這是明確且具體的政策上層設計。總的說來,價值有效性是“推類”思維的合法性來源,確保水的物理屬性轉化為社會認可的價值共識。
另一方面,情境說服力在于語境適配與公共傳播,即強調論證需契合具體語境,并能通過公共知識的傳播形成廣泛認同。其實現依賴兩個層面:(1)語境靈活性,主要指“水”意象的同一物理屬性可因語境不同映射多元價值,即一理多用的動態詮釋。如“水就下”,《孟子》既論證了“民歸仁政”的政治合法性,亦駁斥了告子“性無善不善”之說,夯實“性善論”的哲學根基;《商君書·賞刑》則以“民趨利”解讀,為法家“以利導民”的賞罰制度提供人性論支撐;《墨子·兼愛下》強調君王若以賞罰推行兼愛,則天下人追求兼相愛交相利,如水就下般不可阻擋。這種靈活性使水的推類邏輯能適配不同學派、不同議題的需求,增強論證的實用價值。(2)公共知識固化,主要指通過從經典到成語的傳播過程,先秦哲人關于水的倫理意涵逐漸固化為民族公共知識。例如,“上善若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等命題成為文化共識;“源清流清”“水深火熱”等成語通過歷史經驗的沉淀,脫離具體語境而獲得普適性意義。這種傳播不僅強化了水的符號價值,也使推類思維的結論得以跨越時空,持續影響后世的政治與倫理實踐。
在中國邏輯思想史中,除了“水”意象,山、木、火等其他自然意象同樣蘊含著豐富的推類模型。未來的研究可進一步挖掘這些本土邏輯資源,以構建系統化的中國邏輯話語體系,探尋一種“明真”與“求善求治”并重的邏輯文化可能。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漢譯邏輯術語本土化與中國邏輯學話語體系建設研究”(21&ZD065)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南京大學哲學系現代邏輯與應用研究所研究員;南京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邵賢曼
新媒體編輯: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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