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謂”的歌手楊坤,真的是太“無所謂”了!近日,其在演唱會上,改編了經典紅歌《游擊隊之歌》,因被編劇于雷發文痛批篡改革命歌曲再次上了熱搜!
從刀郎的再度出山陷入輿論漩渦,再到新作《泥巴》,楊坤可謂是非不斷。
這次于雷為何要痛批他呢?
改編?篡改?
編劇于雷這次之所以沒有“無所謂”,是因為楊坤對《游擊隊之歌》不是“改編”,而是“篡改”。于雷的核心憤怒,在于認為楊坤的改編嚴重偏離甚至褻瀆了這首革命經典歌曲的原始精神和歷史價值。
《游擊隊之歌》不是普通的流行歌,它誕生于烽火連天的抗戰年代,承載著中華民族在特定歷史時期的苦難、抗爭和犧牲精神。它是“歷史文物”級別的文化符號。
然而,如果把它換成夜店風、Rap風、過度性感化的演繹,對于經歷過那個年代的老一輩人(包括于雷這樣的知識分子代表),以及接受過嚴肅歷史教育、對先烈有崇敬之情的人來說,感覺就像是把莊重的烈士紀念碑噴上了花花綠綠的涂鴉,或者用搖滾樂的方式去唱國歌,是一種極大的不敬甚至侮辱。他們會覺得:“你們這是忘記歷史、褻瀆先輩了?”
楊坤們“江郎才盡”還是“自認水平高”?
楊坤們為什么這么做?背后的動機復雜,不是單一的“江郎才盡”或“自認水平高”。
“老酒裝新瓶”的流量密碼——
經典作品自帶巨大的認知度和群眾基礎(無論正反面)。改編它們,特別是進行大膽的、“離經叛道”的改編,天生就具備話題性和爭議性。這在互聯網時代是巨大的流量和關注度誘惑。“吵起來就火了”是個殘酷的現實邏輯。
求新求異的舞臺效果需求(尤其在綜藝節目里)——
音樂競技類、晚會類節目,需要歌手在短時間內抓住觀眾眼球。對一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曲進行顛覆性改編,制造出巨大的反差感(如:革命歌曲 + 爵士/電音/流行風),容易帶來“刺激”、“新鮮”甚至“震撼”的現場效果,從而博取投票、收視率和討論度。
創作的“捷徑”心態(可能確實摻雜了能力不足)——
原創一首新歌,從構思、作詞、作曲、編曲到推廣,成本高、周期長、風險大,而且未必能成功。而改編經典,相當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起點高、素材成熟、省時省力。如果能靠顛覆性的改編火起來,看起來是一條“捷徑”。
這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反映出某些創作者原創動力不足,或者在原創領域沒有找到成功路徑,轉而尋求更容易吸引眼球的方式。
可以說這里有“創作上的惰性”或者“創新的焦慮”。但直接歸咎為“江郎才盡”可能有點絕對(楊坤本人是有代表作的),更準確是原創的勇氣、決心或市場認可的持續性不足,導致選擇了這條風險相對低(指商業風險,非輿論風險)、見效可能更快的路。
對經典價值認知的偏差與“解構”沖動——
部分年輕創作者或表演者(以及節目策劃方),對革命歷史可能缺乏感同身受的深刻理解,他們更多是把這些歌曲視為普通的“老歌”、“素材庫”,認為“藝術就該百無禁忌”或者“顛覆傳統就是創新”。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或者選擇性地忽略了這些歌曲承載的沉重歷史分量和集體情感記憶,低估了“篡改”帶來的情感沖擊力和社會反彈。
商業利益驅動——
平臺、節目組、歌手團隊是緊密的利益共同體。爭議帶來熱度,熱度轉化為流量,流量直接變現為廣告、贊助、門票收入和藝人商業價值的提升。只要能火,罵名也是一種“紅”。有時候批評聲越大,數據反而越好。這是畸形但現實的市場邏輯。
這種行為可取嗎?
對于這種現象,要一分為二來看。
一刀切說“不可取”太絕對——
經典作品并非完全不能改編。一些適度、莊重、保有原曲精神和情感的改編(比如交響樂團重新編配、不同聲線歌手演繹等)也能煥發新的藝術魅力,被大眾接受。
例如刀郎就改編過許多經典老歌,深受大眾好評。
“顛覆性”改編需要極度慎重,尤其是在面對特定題材時——
《游擊隊之歌》這類具有強烈時代印記、特定歷史背景、高度象征意義和集體情感記憶的作品,進行徹底的、“面目全非”的改編風險極大。這種改編常常不是創新,而是解構、消解甚至消費歷史。
“尊重”是底線——
改編者的動機和態度至關重要。是懷著對歷史的敬畏、對先輩的尊重去嘗試理解并謹慎演繹?還是僅僅為了博眼球、找噱頭,把經典當作可以隨意揉捏、蹭熱度的工具?
后者的行為,無論改編得在技術上是否“成功”,在道義上都是不可取甚至令人反感的。于雷的怒斥“你們還是人嗎?”的核心指向就是這種缺乏敬畏、為流量不擇手段的態度。
老歌不能亂改
這事兒吵翻天,根本在于“莊重歷史”和“流量娛樂”的強烈沖突。
老歌是歷史象征,不能亂改,尤其不能改得像蹦迪神曲或求愛小調,讓人覺得不把先輩的犧牲當回事。
歌手/節目搞這種顛覆改法,圖啥?
——圖省事。改編現成經典比原創容易火
——圖刺激。反差大才有看點
——圖熱度。罵也是流量,這里面有“懶”,有“焦慮”,但更多的是精明又冷冰冰的商業算計——怎么快速抓住眼球怎么來
對于是不是“江郎才盡”了呢?
不一定,可能是被市場逼的,也可能是原創路上撞墻了就走捷徑。但不管怎樣,不去深耕原創,總想靠魔改老歌爆紅,本身就顯得創作心氣兒低了點。
這種行為該不該罵?
對于《游擊隊之歌》這種級別的歌,瞎改就該挨罵!
核心問題不在于改不改,而在于怎么改、為什么改。完全不把歷史的分量和人民的感情當回事,只圖炒作賺錢,那就是不地道!這叫消費歷史情懷,吃相難看。真正的創新應該面向未來,而不是肆意涂抹歷史的底色。
所以,于雷的憤怒,代表了一種對歷史敬畏感的喪失和對文化消費主義泛濫的擔憂。改編經典不是原罪,但失去了尊重和分寸,為了流量而“篡改”甚至褻瀆那些承載民族記憶的特殊符號,無論藝術技巧如何,在道義上都是值得批判的。
這不是藝術創新,而是對歷史和情感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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