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慶晚報
一名水果批發店員工自作聰明,用自己微信賬戶私自收取供貨款,試圖不勞而獲“躺著收錢”。
近日,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多次用自己微信收取顧客貨款、盜竊他人財物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陳某在龍鳳區某水果批發店工作。本應勤懇盡責、誠實守信,但因貪念和僥幸心理,他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2023年10月,店內生意火爆。陳某負責的一個零售商取貨后因著急回店,陳某便表示可以先回去,等不忙了再把取貨清單發給他。忙完后,陳某通過微信將取貨清單及具體價格發給了零售商,零售商隨后將貨款直接通過微信轉給了陳某。按照規定,陳某收款后應立即將錢轉給老板趙某。然而,面對金錢的誘惑,陳某內心動搖,當日并未轉賬給趙某。第二天,他發現趙某并未察覺此事后,便決定將錢留下。
嘗到甜頭后,陳某利用自己在店內的工作便利,多次以“貨款直接轉給我,我再轉給老板”“從我這兒拿部分水果可以給便宜價格”等極具欺騙性的理由,誘導零售商們將貨款轉賬至其個人微信賬戶。
2024年2月,老板趙某發現水果不斷賣出,但店內銷售額卻在下降。經過調查,他發現是陳某私收貨款,于是果斷報警。
經查,從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的短短數月間,陳某非法占有貨款高達15萬元,嚴重侵犯了老板趙某的財產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案發后,陳某雖然積極退賠了被害人趙某的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趙某的諒解,但其行為已然觸犯了法律紅線,構成盜竊罪。最終,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在日常工作與生活中,無論身處何種崗位,我們都應時刻牢記職責所在,堅守道德與法律的雙重底線。面對利益的誘惑,不能財迷心竅,生出邪念,要經受住誘惑,切勿心存僥幸,試圖通過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否則終將自食惡果。
來源: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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