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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萬州區公安局百安壩派出所
成功查處一起使用假幣案,
抓獲違法行為人一名,
有效維護了轄區商戶的合法權益。
事情經過
當天上午,百安壩派出所接到轄區某超市負責人成先生報警,稱一名男子在其店內使用一張百元面值假幣購買一件12元小額商品,試圖騙取找零。接警后,值班民警吳勇、王松迅速趕到現場展開調查。
據成先生描述,該男子鄒某在消費過程中神色慌張,被發現使用假幣后,鄒某謊稱自己也是受害者,聲稱假幣是無意中收到的,并試圖以100元“好處費”息事寧人。成先生不為所動,果斷選擇報警。
民警在與鄒某交談時,發現其眼神閃躲,行為異常。在對其身份信息核查后發現,鄒某曾經因使用假幣被公安機關處理過,是一位“老熟人”。面對民警的詢問,鄒某起初編造多種謊言企圖蒙混過關,但在民警出示的鐵證面前,最終如實供述了違法事實。
經查,鄒某此前在外區縣以60元的價格購得2張百元面值的假幣,隨后專門挑選小商店或攤販使用,通過購買低價商品換取真鈔找零的方式牟利。此次被抓獲后,鄒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使用偽造的貨幣,公安機關依法對鄒某處以行政拘留十四日并處罰款二百元。
百安壩派出所負責人表示,此案的快速查處,得益于群眾的高度警惕和積極配合。警方將持續加大對假幣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堅決維護轄區經濟秩序和群眾財產安全。
警方提醒
廣大市民和商戶在現金交易時務必提高警惕,仔細鑒別紙幣真偽,可通過觀察水印、觸摸凹凸感、檢查安全線等方式辨別。若發現疑似假幣,請立即報警并保留相關證據,切勿私下處理,以免助長違法犯罪行為。
相關延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平湖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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