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彭宇案:
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傷后,彭宇沖上前去將她送到醫院,并給予200元作為幫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狀告是彭宇將其撞倒。法庭最終判決為老人應得4萬元補償費用。法官認為,彭宇給老人的錢就是其將人撞倒的證據(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話問話是: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送她去醫院?)
曾有人說,救人好比一場豪賭,贏了的就只是平安無事,而輸了的就可能傾家蕩產。四年來,由南京“彭宇案”糾纏而成的心結,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會,潛伏于人心,順勢應景不時發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標志,還是諸多缺德行為的遮羞布和擋箭牌,他們之所以冷漠,實在是對事實人情做權衡之后的無奈抉擇。
可見今天社會的冷漠,本質上與法律有莫大關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選擇性的使用這種流氓做法——有罪推定!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無法證明自己無罪,但法律也根本無法證明彭宇有罪,在這時候,法院看似幫助了那位老人,維護了弱勢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續的在社會發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說當今社會道德淪喪、社會人們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布魯塞爾法院的判決:歷史影響力的判決!
上世紀八十年代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出現一個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臺受重傷,一名男子路過時候發現了傷者,這名男子洗劫了毫無反抗能力的受傷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傷重而亡,于是報了警后離開。但事件的經過被附近的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于是警察成功的抓獲了這名男子,并予以起訴!最后在經過長達四周的激烈辯論和商討后,法庭做出該男子無罪釋放的判決。
當時法官給予的判決宣言是這樣陳述的: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脆弱和陰暗的一面,對于拯救生命而言,搶劫財務不值一提。雖然單純從法律上說,我們的確不應該為了一個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惡,但是如果判決他有罪,將會對整個社會秩序產生極度負面的影響!我寧愿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拯救了一個生命,也不愿看見奉公守法的無罪者對于他人所受的苦難視而不見!所以從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僅僅是單純的赦免了一個搶劫犯,更深遠的,是對救死扶傷的鼓勵,是對整個社會保持良好風氣的促進傳承。
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為什么你送她去醫院?
比利時法官:我寧愿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拯救了一個生命,也不愿看見奉公守法的無罪者對于他人所受的苦難視而不見!
兩個案例,必然造成兩種結果!!!
當年喊出“不是你撞的, 干嘛去扶”的法官, 19年后, 他過的怎樣?
2006年著名的彭宇案,是中國法律史上備受爭議的一起交通事故民事案件,這起案件的審判過程和判決結果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和反思。
其中,最為引人矚目的就是當年說出“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的法官,他的言論成為了這起案件的一個代表性事件,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和批評。那么,19年過去了,當年說出這句話的法官已經過得如何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回憶當年事件的來龍去脈
據報道,南京一位六十四歲的老太太在公交站旁被撞倒在地,彭宇扶起老太太,并送她去醫院檢查身體是否受傷。
徐老太將彭宇告上了法庭,聲稱自己是被彭宇撞倒在地,并讓其補償自己醫療費等費用十多萬元,一審法院判決彭宇應擔負40%的責任,賠付徐老太4萬多元。二審法院調解結案。
一審的時候,彭宇將自己的遭遇發到互聯網上,在網上引發了軒然大波。
尤其是王浩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的一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的話語,這番言論引發了公眾的強烈反感和批評,認為這是對人命不尊重的表現,是法官不負責任的表現。
此后,這名法官成為了輿論的焦點,他的言論也成為了彭宇案的一個代表性事件。
并許多人對此表示憤慨和不滿,網友們還紛紛表示: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代表國家法律公正的人會問出如此違背良知的問題,實在令人不齒,因此這名法官也因其言論而受到了廣泛的譴責和批評。
這位法官過得如何呢?
據王浩的同事透露,發生這件事之后,迫于輿論的壓力,王浩被調往其他司法所工作,后來彭宇案完結后,他自請離職,換了其他工作,但可以肯定的是,王皓再也不會回歸法庭了。
雖然過去了很長時間,但當年事件的影響仍然存在于社會輿論中,人們對他的評價也是褒貶不一。盡管這位法官當年的言論聽起來十分冷酷和無情。
但事實上,他并不是一個沒有同情心的人。據報道,這位當年的法官,在接受采訪時,他曾表示,對于當年的判決依然堅信不移,并強調他的判決是基于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做出的。
當時他的確問了那句話,但并不是出于惡意或者故意冷漠,他也承認了他說出那句話的不當之處,表示自己已經從中吸取了教訓。
盡管這種做法在當時看起來有些過于理性和冷靜,但事實上,我們應該認識到,每個人身上都有著美好和丑惡的兩面,我們要學會欣賞和珍惜他們的優點,同時也要承認和糾正他們的缺點。
這個事件也揭示了我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和困境。在這個事件中,王浩作為一名法官,本著他的職責去處理案件,但是他作出的判決卻引起了社會廣泛的爭議和質疑。
這說明了在我國司法制度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于判決標準和程序等方面的完善和規范。
這個事件也給我們帶來了一些啟示和借鑒,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盡可能地去遵守法律規定,但是在遇到情況時也需要保持人性的善良和同情心。同時,我們也應該對于那些曾經犯錯的人給予理解和寬容,讓他們有機會反思和改變自己的錯誤。
總的來說,這件事件對整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是它也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復雜性和社會的進步,在這件事件之后,全國各地都出現了“打人不救、撞人不理”的現象。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法律的完善,這種現象逐漸得到了遏制,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了自己應該負起道德和社會責任。
關于彭宇案的真相
2006年11月20日,徐壽蘭趕公交車時被彭宇撞到跌傷,到醫院驗傷,而陪同她前往醫院的彭宇卻矢口否認自己撞到了徐壽蘭 ,徐壽蘭因此將彭宇告上法庭 。事發時的警方對雙方的詢問筆錄中,有雙方發生相撞的陳述記錄。但這份筆錄被接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該所房屋維修過程中不慎丟失 。
正因為此,彭宇在以后的庭審中一直堅持“無碰撞”答辯,并主動打電話給一位網站論壇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誣告,將一個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訴,希望媒體關注此事。該版主立即通報給南京十多家媒體和網站記者,出現背離事實真相的不當炒作,誤導公眾 。
事過多年后,彭宇承認當年確實和老人發生過相撞。(注:以上信息源自百度百科)
可能時至今日,依然有很多網友認為當年的彭宇是被冤枉的,但“真實”的情況(官方說法)是,彭宇案與大眾熟知的存在偏差,老人確實是被彭宇撞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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