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毛濃曦 祝盼)盛夏來臨,陜西省人社廳發出通知要求,嚴格落實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依法保障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做好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
通知明確,在最高達到40℃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停止安排勞動者進行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安排勞動者在當日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室外露天連續作業時間,并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
在勞動報酬方面,通知強調,不得因高溫天氣停工、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工資待遇;及時足額向勞動者發放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為6月15日至9月15日(陜北地區為6月15日至8月15日),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嚴禁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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