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球平均城鎮化率為57.3%,發達國家普遍超過80%,如美國83%、日本92%。我國的名義城鎮化率為67%,看起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實際城鎮化率只有48.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日前,原國家房改課題組組長、原中房集團董事長孟曉蘇在接受鳳凰網《問渠人物》采訪時表示,唯有打破戶籍與土地的雙重制度枷鎖,才能將幾億農民從貧困的歷史循環中解放出來,讓他們能同城鎮居民一起,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走向共同富裕的未來,并為中國經濟注入持續發展的動力。
以下為部分采訪實錄:
問渠人物:過去常說,“要富裕農民就必須減少農民,要發展農村就必須繁榮城市”。在城鎮化率發展到當下水平時,是否依然適用?
孟曉蘇:這句話是八十年代農村工作部門的共識。中國農民要過上富裕的生活,發展城市化或稱為“城鎮化”就是不得不走的道路。這在當下仍然如此,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國人均耕地匱乏,這也是農民貧困的結構性根源。
我國存在著全球對比下的人均耕地危機。中國耕地總面積約1.33 億公頃,即20億畝,占全球耕地的9.4%,但人均耕地僅為0.12公頃,即1.43畝,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在世界126個國家中排名末尾。加拿大、美國人均耕地分別為中國的18倍和5倍以上,連印度亦為我國人均耕地的1.2倍。這是中國實際存在的國情。
目前我國有限土地的承載力已達到極限。在我國每公頃耕地需養活12人,遠超全球均值約4人/公頃,土地生產力已逼近生態紅線。這就造成土地質量劣化加劇。我國35%的耕地為低產田,是鹽堿化、水土流失的劣質土壤。為增加單位產量大量使用化肥、農藥,加重了對地力的掠奪與破壞。
1978年我國總人口為 10億人,城鎮化率只有17.9%,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多達8.2億人。農業人口眾多是多年不發展城鎮化、畏懼發展城鎮化所造成的后果。如今雖然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人口總量增長了,農村戶籍人口仍占總人口的51.2%,即7.2億農村人口。2023年全球平均城鎮化率為 57.3%,發達國家普遍超過80%,如美國83%、日本92%。我國的名義城鎮化率為67%,看起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實際城鎮化率只有48.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問渠人物:戶籍制度在城鎮化進程中起到哪些作用?
孟曉蘇:建國初期,我國為應對戰亂的國際環境,不得不實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并推出配套的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1953年起國家實施“以農補工”,通過廉價收購農作物與高價出售農用物資,營造出農村補貼城市、農業補貼工業的“剪刀差”。
1957年工業生產需要,農民進城人口達到2000萬人,對城市供應體系形成沖擊,讓當時的城市管理者不能承受。1958年我國出臺的《戶口登記條例》,就是為維護當時的城市供應體系,嚴格限制農村人口遷進城鎮而發布的。1960年起,又將部分城市居民“下放”到農村,以化解城市供應體系遇到的難關。
此次從“城鄉二元結構”演變為“城鄉二元制度”:戶籍制度是一種人們與生俱來就被綁定身份的制度,分為農業戶和非農業戶,用它綁定糧票、住房、教育等有限資源的供應。城市居民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占到財政支出30%以上。而廣大農民群眾卻被排除在基本保障之外,理由就是他們有耕地和房屋,國家不必保障他們的生活。
這種制度在國家初創時期有短期的合理性,并取得了一定成果。1958—1978年,農業部門為工業部門提供的積累占比達到GDP的20%,農民群眾用辛苦付出支持我國建成獨立的工業體系。
這種制度能加強政府的管理功能。在物資普遍匱乏年代,通過制度把農業人口固定在農村,能維持城市的基本穩定。
問渠人物:延續至今的戶籍制度,如何平衡“限制”與“發展”的關系?
孟曉蘇:2024年戶籍城鎮化率48.8%,與常住城鎮化率67%相差18個百分點,2.97億農民工和農村留守兒童無法市民化。農民工的工資收入僅為城鎮職工的60%。
城鄉分割的教育制度讓國家長期發展受阻。來自農村的勞動者平均受教育年限平均為9.8年,低于城鎮職工的平均11.3年,難以支撐技術密集型產業。目前城鎮教育資源比較豐富,但是卻用考試制度限制住農民工子女,讓他們無法在城鎮接受教育。
可以說,戶籍制度的社會代價,已經從“不得已”成為了“發展枷鎖”。
內需不足的結構性矛盾,對消費需求產生抑制效應。未落戶的農民工邊際消費傾向僅0.38,遠低于市民的0.65。若戶籍人口差距縮小能10個百分點,可釋放消費需求約2萬億元。還造成政府財政資 源配置低效化。按戶籍人口配置公共服務,導致人口流入地(如東莞)的醫療、教育資源緊張短缺,而流出地的設施空置率超過40%。
另外,農村建設用地浪費與城市用地緊缺并存。農村常住人口減少了40%,但宅基地面積反而增加了10%。嚴控宅基地向城鎮居民轉讓的制度,正在加劇土地資源浪費與違背農民意愿狀況的發展,造成多達3.29億畝農村建設用地特別是宅基地處于半閑置狀態,而目前城鎮建設用地總面積是1.55億畝,農村建設用地是城鎮建設用地的2.12倍。隨著城鎮化進程與“半城鎮化”逐步坐實,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業轉移人口進入城市居住。
問渠人物:在您看來,目前戶籍束縛與土地困局應該如何突圍?國際上有哪些可借鑒的案例?
孟曉蘇:應該吸取拉美國家的教訓,避免“中等城鎮化陷阱”。比如巴西的城鎮化率達到86%,但缺乏住房保障使貧民窟人口占到1/4。公共服務缺位導致社會問題叢生。要學習德國榜樣。德國通過《空間規劃法》推行保障房等公共服務均等,即使在小鎮也配備完善學校與醫院,讓農民進城無后顧之憂。
土地規模化經營才能釋放剩余。以我國的情況,只有當農業人口更多轉移到城鎮生活工作,促進土地向種田大戶或農場集中,讓耕農戶均耕地擴至50畝以上,務農的收入水平才可接近城鎮就業的收入水平。
中國戶籍制度誕生于經濟匱乏下的工業化原始積累困境,其短期合理性不能掩蓋制度性弊端:它固化了城鄉二元結構,使農民陷入“耕地內卷—低效生產—貧困循環”的陷阱,并阻礙勞動力優化配置與消費升級。這種在計劃經濟下產生的特殊制度,是在舊中國都沒有過的,在其它前社會主義國家中也是另類。
厲以寧教授曾經舉電視劇《闖關東》為例,他說山東農民闖關東到了東北,可以在城里建房、買房、開店,生下孩子就是城里的人口;他們愿意種地、愿意住在農村也可以。在城里居住的可以搬到農村,在農村居住的也可以搬到城市。“可見那時有二元結構存在,卻沒有二元結構制度”。厲以寧指出:“建國后戶籍制度被一分為二變成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導致生產要素的割裂,城鄉之間的流動受到極大限制。這個難題不取消,我們就與市場經濟有不小距離”。
唯有打破戶籍與土地的雙重制度枷鎖,才能將幾億農民從貧困的歷史循環中解放出來,讓他們能同城鎮居民一起,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走向共同富裕的未來,并為中國經濟注入持續發展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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