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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駕車超速先撞人再撞民房,致三人死亡,家屬痛心不已,至今還沒有得到肇事者的賠償,甚至連肇事司機的面都沒見到。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經過
據新京報6月15日的報道,河南一女子醉駕超速撞上電動車,致3人死亡。
受害者家屬表示,他們一家人住在河南信陽,去年9月,事發當天晚上小兒子和小兒子的女友帶著大兒子的女兒,一共三人吃完飯在騎車回家的路上被追尾致死的。
小兒子和他的女友今年都剛滿20歲,他們是在打工時認識的,已經交往了兩年,他倆的關系一直很好,和家人處也很好。大兒子的女兒今年才2歲多還沒有過3歲生日。
事發地也是省道,有限速40的標志,那條路上有住戶、有學校,誰能想到她開那么快。
事發當晚肇事司機黃某和車主孫某在晚飯時共同喝了大量的酒,孫某在知道黃某醉酒的情況下,還讓其開車。
她還以174km/h的車速追尾小兒子的電瓶車,他們是正常行駛卻因為追尾當場喪命。而黃某當時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高達203mg,已經屬于醉駕。
事發后,小兒子的女友家人多次從云南趕到當地,男方家屬向其多次道歉表達愧疚,認為是自己沒有照顧女生。
而女方家屬認為這只是個意外,還反過來寬慰男方家屬,讓其不要自責。
全責,不道歉?
警方給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上顯示,2024年9月22日18點51分,孫某帶黃某至一家面館用餐,期間兩人喝了大量的白酒和啤酒。
22點26分左右,黃某向孫某索取車鑰匙后,獨自駕駛至333省道某處時,追尾前方正常行駛的電瓶車,車上三人當場身亡。
追尾還導致停在路旁的車輛受損,及路邊房屋受損,黃某本人也受傷。警方認定此次事故黃某負全部責任,黃某在此前也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
6月16日,受害者家屬表示,事發至今肇事司機和車主都沒有露面道歉。其代理律師也表示,對方甚至沒有提過賠償和希望受害者家屬諒解的意愿。
目前此案已提起公訴。
網友們的看法
有網友表示,這種情況不能簡單按交通肇事罪來判,應該按危險駕駛致人死亡加上故意殺人罪來定罪量刑。
還有網友認為,要是這個女的真被判死刑,那就可以跟之前那個寶馬案對比了。當時那個富二代女司機醉駕撞死好幾個人,司法機關拿她沒辦法,最后只能逼著家屬和解賠錢救人。
這些網友稱,酒駕醉駕造成嚴重后果就是危害公共安全,這種行為必須嚴懲!不僅要判死刑立即執行,還得附帶民事賠償,沒收全部財產,甚至可以考慮讓直系親屬在繼承財產范圍內承擔民事賠償。畢竟你繼承了財產,出了事就該擔責任,這才叫法律公平。
另一些網友表示,故意撞人害命,必須判死刑!這根本不是普通交通事故,而是用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
又是一起酒駕慘案刺痛人心——一對20歲的年輕情侶與他們2歲的孩子,因醉駕事故當場喪生。
這場意外不僅讓三個家庭支離破碎,更讓無數人痛心疾首:為何多年來的酒駕宣傳與嚴懲,仍攔不住某些人的僥幸心理?
近年來,各地對酒駕的查處力度持續升級,但總有人心存僥幸。本案中,交警已出具事故責任書,明確認定肇事者黃某醉駕全責。
無論其主觀是否故意,肇事者與車主都應第一時間向受害者家屬道歉——這不僅關乎道德,更是對生命的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車主孫某明知黃某醉酒仍交出車鑰匙,其行為已涉嫌縱容危險駕駛。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車主若對車輛管理存在過錯,可能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甚至面臨刑事追責。法律不會縱容任何形式的“幫兇”。
目前,此案已提起公訴,受害者家屬正焦急等待開庭判決。我們堅信,法律會給所有責任人應有的懲罰。這不僅是對逝者的告慰,更是對公眾安全感的守護。
最后,想對所有駕駛員說:開車上路,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酒駕、醉駕絕非小事,每一次僥幸都可能成為壓垮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你手中的方向盤,不僅握著自己的生命,更系著無數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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