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業主未被當成是業主,已公示的業主委員會成員名單并非人人符合條件?日前,宜賓南岸敘州區碧桂園時代之光小區業主委員會的選舉過程中,因為一系列的問題被業主質疑,讓業主們對即將出爐的業主委員會產生了深深的擔憂。
▲碧桂園時代之光小區。
商業業主未被當成是業主?
6月16日上午,在碧桂園時代之光1、2期小區,電梯公寓的出入口,確實能看到張貼有候選人報名的通知和報名名單的公示。詢問小區住戶,有部分業主知道此事,但是具體情況并不知情。
據《宜賓市碧桂園時代之光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草案)》顯示,位于宜賓市敘州區南岸的碧桂園時代之光小區總面積129200.74平米,總戶數為1540戶,有效業主投票數為1252戶。該業主認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業主是指在小區內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所有權人(即房產證或購房發票、購房合同等產權證明上名字的人)。
“按照有效業主投票數來說,我們1、2期的所有商戶業主有五百多戶,就這樣被直接排除在外,未被當成是業主。”該小區8棟一名商業業主表示,之前要選業主委員會,他們所有的商業的業主根本就不知情,而物業管理費是3.5元一平米,商業面積是2萬多方,一個月是7.5萬多元的物業管理費,差不多所有商業業主的物業費幾乎是零欠費,享受的卻是最少的配套和服務,直到已經要出爐了才聽到點風聲,難道商業業主不是碧桂園時代之光小區的業主?
此外,從出征求意見稿到修改完畢,并不是每一棟樓都有,“我們有照片證明這些公示是到底什么時候張貼。”該業主表示,既然是征求意見,應該更廣泛地征求大家的意見,如此做法是不是故意為之?或者根本就是走個過場?
長期不交物業管理費和搭“違建”業主也是候選人?
這次公示的13名候選人名單中,年紀最大的61歲,最小的是30歲,8名女士、5名男士。從表面上看,并沒有問題,不過有熱心的業主按照公示名單去打聽后才發現更加不可思議的一幕:這13個人當中,有6人竟然是長達兩三年時間未交物業管理費,還有2人是違建侵占所有業主公用面積的人。可見,這些候選人的契約精神有多差。
據知情業主介紹,冉某、胡某會、國某秀、廖某、羅某瓊、朱某燕均存在長期未繳納物業管理費。“算上搞違建的業主,這8人連基本的報名資格都沒有,現在堂而皇之成為候選人,他們怎能保證我們的權益?”
公示程序嚴重違規,嚴重侵害業主知情權
據了解,公示上的落款日期為2025年6月11日,但實際張貼日期卻是2025年6月16日。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條“期間起算”的規定,公示期應從次日(6月12日)起算7日,合法截止日期應該是2025年6月18日,籌備組卻將截止日期定為2025年6月17日,遠低于法定的最低7日要求。
“中間差了5天時間,算上截止日期,實際上只有一天的時間,業主們根本就不可能對事情有足夠的時間去了解和核實。”業主們對此質疑,公示期是業主行使監督權和提出異議的關鍵程序,籌備組的行為導致業主無法充分合適候選人資格,剝奪了業主們依法提出異議的權利。
對此事,碧桂園時代之光的業主們要求:立即撤銷存在拖欠物業費、違建行為的候選人資格;重新啟動公示程序,自實際張貼日次日起算滿7日;書面說明程序違規原因和整改措施,向全體業主公告致歉。
群力社區在工作上能否以人民利益為中心?
碧桂園時代之光小區屬于宜賓市趙場街道群力社區管轄。2024年5月,宜賓市敘州區趙場街道群力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羅勇、群力社區原黨委委員、居委會副主任陳光華雙雙因為違紀被查,這二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還通過偽造資料,“螞蟻搬家”式套取社區集體資金,將個人權力用到極致,其結局自然是淪為“階下囚”。應該說,經此一事后,群力社區的人員是否以人民利益為中心的導向?
就碧桂園時代之光業委會選舉的事情來看,群力社區的相關人員并沒有當回事,也沒從事件中警醒,未嚴格履行籌備組的職責和承擔起應有的監管,造成小區業主知情權受損,是一種嚴重的不作為和懶政行為?(轉自 首城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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