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和規范以聽證方式審查案件工作,更好發揮檢察聽證在助力法律監督、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落實普法責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庫建設管理指導意見》等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決定公開選任陽高縣人民檢察院第二屆聽證員。現將選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范圍
主要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專家學者、特約監督員,以及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等推薦的人員中選任產生。
歡迎具有一定社會工作經驗、德高望重的基層群眾代表和具有法律、醫學、環保、財經、建筑、心理、知識產權、電子信息等專業知識的人員入庫。
二、選任條件
(一)聽證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滿二十三周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國公民;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聽證員:
1.受過刑事處罰;
2.被開除公職;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被仲裁委員會除名;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職務;
6.其他有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正。
(三)下列人員不參加聽證員選任: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2.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工作人員;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適宜參加聽證員選任的人員。
三、選任名額
陽高縣人民檢察院擬選任10名聽證員。
四、任職年限
聽證員實行定期選任、動態管理,每屆任期三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不得同時被選任為兩個以上人民檢察院的聽證員。
五、選任方式
(一)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以向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報名參加選任。
(二)單位推薦
相關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等可以向陽高縣人民檢察院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
(三)主動邀請
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主動邀請符合聽證員資質條件的人員。
六、聽證員職責
受邀參加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的聽證會,就聽證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案件處理等問題,客觀、公正地發表聽證意見。
聽證員依法享有參加聽證活動、獨立發表意見、獲得履職保障等權利;聽證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聽證活動中保持中立,依法履行職責,保守聽證活動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七、選任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官方訂閱號”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布聽證員選任公告。
(二)報名材料
符合選任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需填報《陽高縣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報名登記表(推薦表)》時,提交身份證以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張。個人申請參加聽證員選任的,需在報名登記表上加蓋所在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社區的公章;組織推薦參加聽證員選任的,需在報名登記表上加蓋單位公章。
(三)初審和考察
按照選任條件,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對單位推薦、主動邀請和個人申請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初步人選,并組織考察,提出擬選任人選。
(四)擬定和公示
陽高縣人民檢察院擬定選任人選后,通過陽高縣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陽高縣人民檢察院官方訂閱號”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不符合聽證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選任資格。
(五)公布選任結果
擬任人選經過公示無異議或者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陽高縣人民檢察院作出選任決定,向社會公布選任結果,統一頒發聽證員聘書。
八、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25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與郵寄報名相結合的方式。請將《陽高縣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報名登記表(推薦表)》、身份證的掃描件和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以附件的形式發送至ygjianchayuan@126.com郵箱,文件名注明“聽證員選任”字樣。也可以將《陽高縣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報名登記表(推薦表)》、身份證的復印件和1張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郵寄至陽高縣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任琪霞
聯系電話:0352-6695905
附:陽高縣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報名登記表(推薦表)
陽高縣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陽高縣人民檢察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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