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石平
日前,海口街頭出現一輛改裝成“房車”的三輪車,因車上的“籠子”內有幼童,引發市民圍觀和網友熱議。6月16日晚,記者從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經警方調查確認,涉事人員系一家人,不存在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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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核查,涉事家庭一行8人,女主人及2個孩子天生殘疾。一家人于6月15日從省外乘坐輪渡到海口。家庭成員證件齊全,有戶口本和結婚證。
引發爭議的“籠子”系當事人路上撿拾所得,原本用于放置在車邊作隔擋使用,幼童在玩耍過程中自行爬入籠內,后被市民拍攝并發布到網上。事情發生后,海口市民政、殘聯等部門已主動為該家庭提供相應關愛與幫扶。(據6月17日央廣網)
網絡上流傳的視頻,刺痛了無數人的眼睛。兩個本應還在父母懷中撒嬌的幼小孩子,赤身裸體地在鐵籠子里爬著,宛如被圍觀販賣的小動物,這一幕竟然發生在2025年的城市街頭,令人痛心又疑惑。很多人懷疑孩子是被人販子拐賣的,也在情理之中,因為一個正常的家庭,怎么會這樣對待如此幼小的孩子?
警方的核查與回應解答了一些疑問,證實涉事人員系一家人且證件齊全,孩子并非被拐賣,但諸多疑點仍懸而未決。當事人稱“籠子”是撿來放在車邊作隔擋用,孩子自行爬入,可視頻里籠子卻被端正地放置在三輪車車斗內,并非車邊,而且,兩個孩子在大庭廣眾之下爬入籠子,家長為何不阻止、不看護,任由孩子被人議論圍觀?再者,孩子赤身裸體又該如何解釋?正常家庭帶孩子出行,怎會連衣服都不給孩子穿?警方并未公布孩子的年齡,這兩個孩子是否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如果已經到年紀了為何不上學?這些沉重又尖銳的問號,懸在每一個關心此事的人的心頭。
毫無疑問的是,這樣的一幕發生了,無論是因為能力不足,還是由于責任感缺失,都足見這家人對幼童的照顧和看護存在嚴重缺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監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虐待或忽視兒童的基本生存需求。即便是親生的父母,也不應該讓孩子處于如此不堪的境地,這顯然已經構成了對兒童健康、安全權益的嚴重侵害。
警方僅憑證件齊全,就認定這家人不存在違法犯罪行為,難道未盡到監護責任,讓孩子赤身裸體到處亂爬,不是違法行為嗎?據新京報報道,警方要求幼童父親盡到安全管理責任,不能采取極端管控措施,這是不是有點避重就輕之嫌?僅靠口頭要求,如何能保證這兩個孩子之后不再受到這樣的對待?兒童權益保護絕非兒戲,不能將侵害兒童權益的事情當作家庭私事。當監護人的行為對兒童權益造成侵害時,必須依法懲處,這是對孩子最基本的保護。
任何對兒童的傷害,無論發生在家庭還是公共場所,都是全社會必須干預的公共事件。這戶家庭的特殊困難值得同情,但不能成為放任兒童處于不堪境地的理由。令人稍感安慰的是,當地民政、殘聯等部門已主動為該家庭提供相應關愛與幫扶。但是,有必要告知公眾,具體是怎么幫扶的?孩子現在的處境究竟如何,相關部門是否對這一家人有跟蹤監督的機制?公開這些信息,才能消除公眾的擔憂和疑慮,才能彰顯相關部門對兒童權益保護的重視和決心。
一個文明的社會,必須為最弱小的成員筑起堅實的保護網。當務之急是想盡所有辦法,將孩子安置到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對其家庭進行深入評估和必要干預。同時,要舉一反三,完善基層兒童保護預警機制,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遠離任何形式的傷害,在陽光下健康、有尊嚴地成長。救救孩子,不能止于唏噓與議論,而需要制度與行動的有力回應。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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