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雷雨》作者曹禺,出軌一個23歲的女學生,他的清華才女妻子得知此事后,做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議的事。
曹禺帶著妻子鄭秀來到了江南,在這里碰到了鄧宛生,兩人一見如故,聊得非常開心,他們像往常一樣來到相約的地點,此時的鄧宛生向曹先生介紹了自己的姐姐方瑞。
方瑞早就聽聞曹禺先生的大名,異常喜歡,這才冒昧的前來,只見鄧宛生向曹禺先生介紹道:“曹先生,這是我的妹妹方瑞,姐姐,這是你仰慕已久的曹禺先生。”
經過鄧宛生的介紹,兩人也算是熟悉了,方瑞控制住自己心中激動的心情說道:“早就聽聞扮演那拉角色的曹禺先生,今日一見,果然是就像傳言中所說,文采斐然啊。”
“哈哈,方瑞姑娘說笑了,您都說了那是傳言,自然是不可信的,既然你是鄧宛生的姐姐,那今日便一同談天說地吧,”隨后,他們三個有說有笑的聊了起來。
在聊天過程中可知,方瑞從小到大就一直生活在江南地區,全身上下都透露著江南女子的溫柔,在聊天中也是溫文爾雅,很快吸引了曹禺的注意力。
本就仰慕曹禺的方瑞自然是對其非常有好感,一來二去之下,兩人站在一起經常被誤認為是一對,面對這樣的情況,他們基本上都是紅著臉,并不會去刻意的回避。
漸漸地,兩人相處久了之后,他們就捅破了那層窗戶,可是此時的曹禺是有家室的,方瑞說道:“你是有家室的,這樣做太好吧。”
“沒事的,你啥也不用干,這件事情我會跟她說的,”隨后,曹禺便返回家中對著自己的妻子鄭秀說出自己與方瑞之間的所有事情。
鄭秀并沒有與之爭吵,而是含淚的說道:“你忘記當年是怎么跟我承諾的嗎,又是誰對我說過多少情話,如今卻要與我離婚,”鄭秀為何說出這樣的話語,這還得從他們兩個認識的時候說起。
時間回到1931年,當時的曹禺還不是很出名,而鄭秀已經是清華的才女,曹禺來到清華出演話劇的時候,與鄭秀見了一面,直接就被她深深吸引。
但是覺得當時的身份地位,配不上清華才女的身份,還曾經告訴過鄭秀:“現在的身份,怎敢耽誤您呢,”或許是真的喜歡吧,曹禺先生的娜拉塑造的很好,直接讓曹禺大火了起來。
此時再追求清華才女那是相當的合適,當時對其說了好多的情話,鄭秀也是看出了曹禺的真心,就同意了他的請求,不久后,他們就結婚了。
婚后的生活很是幸福,當然,難免會有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但整體上還是幸福的,隨著相處的日子久了,鄭秀的毛病也是日漸凸顯,直接讓曹禺對她的好感直接下降。
直到重慶淪陷之后,曹禺就帶著妻子來到江南躲避戰事,這才遇到了方瑞,才出現了開頭的一幕,面對曹禺的請求,鄭秀直接說道:“我要500元的賠償,”其實,他在給曹禺機會,因為鄭秀知道,曹禺是沒有錢的,沒想到的是,曹禺這次去意已定。
他直接向親朋好友借了五百塊,鄭秀看出了曹禺的決絕,就同意了離婚,不再對其有任何好感。
參考資料:
曹禺--《長江論壇》2012年03期 曹禺 - 人民藝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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