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胖胖一直有一個觀點:
孩子是要靠愛、靠平等和尊重去溝通、去引導的,不是靠馬戲團訓獸那一套來“馴化”的。
而且說實話,現在很多動物都已經不挨打了,訓練狗都講獎勵機制了,憑什么孩子還得被罵、被罰、被羞辱?
一個連基本情緒和分寸都掌握不了的大人,怎么指望他教會孩子什么是思辨、什么是尊重?你一旦付諸情緒、暴力、打罵、人格羞辱來“教育”孩子,很多孩子會看著大人學習的,別覺得只是一次懲戒,你可能是在他心里種下一個因:“原來我也可以這么對別人。”
體罰在傳統教育里確實有“歷史”,但不是說歷史有就是對的。
大家是不是有這么記憶猶新的一幕:
考試少一分就要被打一下。
理由也永遠是那么一套,邊打邊說:“我是為你好,將來你會感謝我。”
你看看,八字都沒一撇就急著要邀功。
這種教育邏輯特別荒謬:你得先吃苦,然后等“將來”的某一天,你才被允許從“痛苦”里找到意義。
問題是,萬一我活不到會感謝你的年紀我不就白被打了?
那不是白挨了?不是白受罪了?
這其實就是以未來為名義,對現在施加暴力。
當然,體罰,還不是最嚴重的。
最嚴重的,是人格羞辱。
是那種把人當成“東西”的方式去控制、懲罰,讓他跪著、趴著、低著頭,去“服從”,去“悔改”。
表面上看好像是“改錯”,但本質上,是想摧毀一個孩子的自我。
最近,九派新聞就報道了一起這樣的事:
有網友發帖稱,#江西瑞金一中學一老師讓學生在走廊上一字排開跪著寫檢討。
照片里幾個人跪在地上,伏著身,身邊還有個大人背著手站著,看著像是監工。
當時學校的回應是“正在核實”,教育局也說“正在調查”,直到6月16日出了通報:
確認了這事屬實,涉事教師徐某某已被停職檢查,后續會“依規依紀處理”。
這已經不是“傳言”了,是經過教育局核實確認的——確實存在體罰學生的行為。
評論區里,熟悉的聲音、熟悉的邏輯,永遠的三句話:
“老師這樣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現在的孩子太嬌氣了。”
“以后誰還敢當老師啊?”
有人甚至說:“只要不打,罰跪我非常支持。”
所以在這群人眼里,孩子該不該受辱,不重要;老師有沒有錯,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師辛苦,所以他可以這樣做。
胖胖以前文章就說過,教師這個職業,在很多人的語境里已經被神話了。
當一個職業被神話,它就不再接受常識的審視了。
不再是一個拿工資、負責任的工作崗位,而成了一種“天職”、“奉獻”、“忍辱負重”的神圣角色。
于是,很多本不該被容忍的事情,都被“老師不容易”這句話一筆帶過了。
可老師再不容易,也不等于他可以體罰羞辱別人。 醫生再忙,也不能拿病人出氣。
一個職業的辛苦,不能成為越界的正當理由。
很多人是從自己“被打”的記憶里去為“打人”辯護的: “我小時候也挨過打,不也挺好的嗎?”
可你真挺好了嗎?
你小時候被打留下的恐懼、屈辱、沉默,現在是不是變成了你默許別人也被打的理由?
你以為你“熬過來了”,其實你只是“接受了”,然后把這種接受傳遞下去給下一代人。
這就是暴力的代際循環。
而在學校里,老師是一種有組織、有系統的管理者,他對學生的管理是壟斷式的。
而正因為如此,學校才必須比家庭更嚴謹,更克制,更尊重規則。
可惜的是,現在在一些地方,體罰和羞辱成了一種“快速管理”的方式。
你說為什么會這樣?
胖胖認為,是家長和老師形成了一種“默契的共謀”。
很多家長其實知道體罰不對,但他們會默許,甚至支持。因為他們覺得孩子成績上去了就行了,至于怎么上去,不問。
他們把“教育權”外包給老師,把責任感也外包出去了,只要求結果。
這其實也是家庭教育一方面的失職:
你希望老師能教出成績來,可你又什么都不參與、不質疑、不干涉。
那你把孩子送去學校,到底是接受教育,還是接受管理?
教育不是服從。
教育是培養獨立的人,是讓他知道為什么要遵守規則,而不是只會害怕懲罰。
體罰和羞辱,能讓一個孩子暫時“聽話”,但永遠培養不出思考能力、同理心、自我判斷。
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如果只能靠懲罰來維持紀律,那說明這個環境根本就沒有教育,只有控制。
而控制的終點是什么?
是把一個人變成一個沒有判斷力、只會執行命令的“工具人”。
我們到底想要培養什么樣的人?
一個在走廊跪著寫檢討的孩子,真的會從那一跪里學會尊重嗎?
不會的。他只會學會恐懼、麻木、順從。
他可能會因為這次羞辱而永遠記得這個場景,然后變成一個不會表達、不敢表達、害怕權威、只懂躲避的成年人。
但是,教育,不是把人打服,是把人扶起來。
哪怕他今天犯了錯,也應該用平等的姿態、明確的規則去溝通。
我們總說教育要立德樹人,可什么是“德”?
羞辱別人是德嗎?讓別人下跪是樹人嗎?
你不能一邊對孩子說“你要有尊嚴”,一邊逼他當著同學的面下跪。
你不能一邊說“老師是引路人”,一邊自己先犯下最基本的尊重錯誤。
當然,這篇文章發出來,又會有很多人說我“個例不用上綱上線”、“你不當老師你沒資格說”。
但這些,真不需要當過老師,才有資格說人不該被羞辱、不該下跪、不該成為被“管教”的對象。
我不需要體驗過施暴,才有資格反對暴力。
再說了,如果一份工作只能靠打罵、羞辱才能推進,那問題根本不是學生不聽話,而是你失去了作為教育者的能力。
我們可以理解一個老師有情緒、有壓力、有挫敗。 但理解,不等于縱容。 理解,不等于不追責。
你可以情緒崩潰,但你不能崩潰在一個未成年人身上。
你可以覺得無力,但你不能把這種無力轉化成傷害別人的方式。
一個人能不能當老師,不取決于你是不是苦勞,是不是“愿意付出”。而是你能不能不踩紅線,能不能掌握自己的職責,能不能真正尊重人。
這不是對老師的苛求,這是教師崗位的最基本要求。
社會應該對老師足夠尊重,但這種尊重的前提,是老師也尊重他所教的每一個人。
否則,這份職業不再是教書育人,而只是用馴化教人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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