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潮新聞報道,江西的唐先生為救治身患重癥的孩子,需要從南昌轉運至上海。此次轉運由公立醫院的醫生幫忙聯系了民營救護車,然而800公里的路程竟收費2.8萬元,且收費無明細、無發票,費用甚至直接轉入了個人賬戶。事后,唐先生對這筆高額費用提出了質疑。
據報道,南昌緊急救援中心對于救護車的服務價格是有明文規定的,現在從南昌轉運至上海整體費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但遺憾的是,公立救護車無法承擔跨省轉運ECMO患者的任務。緊急關頭,民營救護車成了病患家屬的唯一選擇。
那么,800公里收費2萬8千元,是否合理?對此,網友也表達了不同看法。有人認為,帶呼吸機、ECMO等器械的救護車本來費用就較高;但也有網友認為,南昌緊急救援中心規定類似轉運約1.1萬元,近乎翻倍的價格難言合理;也有網友質疑,貴沒有問題,但收費卻不能不透明。根據新聞報道,這2萬8千元的費用唐先生是直接轉給了司機的個人賬戶,既沒有收費明細也沒有相關發票。在此種情況下,唐先生對價格合理性提出質疑也很正常。
救護車是生命救援的重要通道,但近年來一些高價救護車收費卻備受質疑。2016年,山東某次82公里的轉運費用高達3600元,每公里費用竟達43.9元;2017年,西昌至成都400公里的轉運被收取8600元,理由竟是“按往返計價”;更有甚者,2023年河北一輛“黑救護車”在途中坐地起價,以減速脅迫家屬補交900元。
不合理的高價收費,不僅給患者添堵,更讓生命救援蒙塵。雖說一些民營救護車擁有自主定價權,但也應當做到明碼標價,并提供正規票據。試想一下,在緊急情況下,出于對病人的擔心以及救援的緊迫性,患者家屬的議價能力是偏弱的。如果沒有事先說好,所謂的協商定價也易流于表面,甚至淪為事實上的“單方定價”以及“漫天要價”,這對患者及其家屬來說都是不公平的。
醫療不是生意,生命救援更不是誰的搖錢樹。由于救援的特殊性,無論如何,救護車始終應把公益性擺在第一位,收費既要合理,更要透明。對此,相關部門還應加強對醫療轉運行業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用明晰的制度和標準扎牢防止亂收費的“籬笆”,讓每一筆費用都清楚明白,才能讓“生命通道”真正暢通無阻。
救護車800公里收費2萬8,是否“漫天要價”?還望有關部門能深入調查,給家屬和公眾一個說法,同時完善監管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切實保障患者權益。
上游新聞評論員 龍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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