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宋體佳)常州男子姚某先后從12位朋友、前同事手中騙來1683萬元巨款,除返還收益和利息等款項之外,涉案金額多數用于打賞女主播和其他高消費揮霍。曾為爭奪“榜一大哥”,狂刷300多萬元禮物。6月18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采訪獲悉,姚某曾是某房產企業的銷售精英,年收入30萬元左右。目前,經武進區檢察院公訴,姚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經調查,從2017年到2021年5年間,姚某一直在不同的房地產公司擔任銷售,憑借出色的業績,每年的收入在30萬元左右。豐厚的收入讓姚某逐漸沉溺于奢侈的消費,不僅頻繁出入酒吧和高檔會所,多次前往澳門賭博,更癡迷于打賞網絡主播,甚至不惜從網貸平臺借錢去直播間一擲千金。
2021年底,姚某就職的房地產公司經營不善,此后他又應聘過幾家房產公司,但工資大不如前。收入驟降,但紙醉金迷的生活方式卻難以割舍,于是,從2022年8月起,姚某開始處心積慮地向身邊的朋友、同學推介所謂的“房產墊資項目”。他巧妙利用曾在房地產行業工作的經歷,編織能獲得內部認購資格的謊言,承諾令人心動的高息回報。為博取信任,姚某會精心偽造與客戶的聊天記錄、銀行流水、樓盤活動視頻等。12名被害人大多為姚某的同學和前同事,由于姚某長期以“借新拆舊”的方式給被害人兌付利息,因此大家一直被蒙在鼓里。這期間,姚某還以“父親生病”“婚房裝修”“朋友父親肝癌手術”等理由向多名被害人借錢,也都輕松得手。
從2024年起,姚某逐漸無力兌付利息,欠債如滾雪球般高達400多萬元,被害人開始輪番催款,最終東窗事發。到案后,姚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后經調查,在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期間,12名被害人向姚某轉賬累計超過1683萬元!與巨額欠款記錄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姚某的直播間打賞記錄,為爭奪“榜一大哥”,姚某為主播刷禮物就揮霍了300多萬元!
案發前,在各被害人的催要下,被告人姚某以支付利息以及歸還本金等名義共計還款1228萬余元,其涉案金額為454萬余元。檢察機關認為,姚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25年5月22日,武進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姚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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