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禁忌,是命不好;有些禁忌,是被活生生捏出來的。狗肉上不了正席這事,說輕點是風俗問題,說重了,那是一段活埋的文化史。
你現在去問一個年輕人:“狗肉為啥不能吃?”十有八九給你來一句:“臟、惡心、不吉利。”但你要再追問一句:“你這觀念是哪來的?”就卡殼了。沒人說得出個所以然——只知道“這東西不能擺上桌”,仿佛天生如此。但翻開老賬本你就會發現:狗肉不是被味覺淘汰的,是被權力按著頭打進冷宮的。
最開始,它可是“上賓”。
你沒聽錯,在周朝,狗肉是堂而皇之地擺進“御席八珍”的。你要是家里人做了大禮祭祖,不上點犬肉,那是叫“不敬”。《禮記》記得清清楚楚——專人飼養,專人宰殺,連怎么切、怎么煮、祭完幾時吃,都有流程。吃狗肉那叫“遵禮”,不是“野食”。
漢朝時候更離譜。樊噲,劉邦的老兄弟,不光是賣狗肉的,還靠狗肉刀法成了功臣。鴻門宴那場戲,演了幾千遍了,但誰還記得他出身就是沛縣街頭切“黿汁狗肉”的?那可是當年貴族打著燈籠來排隊買的名菜,熱得很。
馬王堆漢墓里出土的《五十二病方》和烹飪簡牘里,也都寫著狗肉怎么入藥,怎么“紅煮熱羹”,清清楚楚。這說明啥?不是誰都看不上它,而是它既能上廟堂,也能進藥房,是能救命的肉。你說它“低賤”?你再翻文獻看看。
可惜,風向說變就變。
到了北方民族進駐中原,狗的角色就有點變味了。他們騎馬打獵,狗是“戰友”,哪舍得殺?再加上南方佛教崛起,僧人提倡“眾生平等”,殺狗成了“罪業”。可這些影響還算溫吞,并不徹底。
直到宋徽宗那一封狗屁不通的“屬狗折子”送上了龍案,才真把狗肉這口鍋蓋死了。
1102年,徽宗剛登基。有人想拍馬屁,拍到神獸那去了。范致虛這個小官,遞了個折子說:“皇上屬狗,狗是本命神獸,食之不祥,宜禁。”聽到這你是不是以為,這種話皇帝最多笑笑?偏偏趙佶不笑,他信。
這位宋徽宗,什么都信,風水、玄學、圖騰、煉丹,樣樣沾。他不但信了,還親自下詔:“禁屠犬,違者流放三千里。”
你以為就是不許吃?錯了。是你吃一口,官府拉你一家上路。
當時開封全城都傻了。你以為狗肉只是市井小吃?不,那是大戶人家的桌子也會上。屠夫、攤販、飯館,全靠它糊口。現在一紙禁令下來,一夜之間成了犯法。學子不干了,上書懟回去:“那神宗屬鼠,是不是也該禁貓?”可說歸說,皇帝當面不吭聲,轉身就加派人手,專門抓吃狗的。
你知道“掛羊頭賣狗肉”這成語哪來的?就是這陣子。狗肉鋪子不敢明賣,招牌寫“羊肉館”,但熱湯一端,肉味一出,懂的自然懂。
但懂有用嗎?沒用。這鍋湯,你喝一口,說不定鄰居就舉報你。有地方官為了邀功抓人,不看你桌上有沒有狗肉,就看你嘴角沾沒沾油星。沾了?那就是“食狗未赦”,一板子打下去先說。
最慘的是這場運動沒有期限。徽宗信得是真,干得也狠。連城隍廟前都立了“犬神碑”,誰動狗,誰就是不敬神明。
從這一天起,狗肉從“祭天之首”掉成“暗巷黑貨”。你說它真的有什么“罪過”?不,它只是擋了風水的道,被一句“皇上屬狗”給綁票了。
可你以為這就完了?清朝才是真正一錘定音。
傳說里,努爾哈赤被追兵圍困,是條黃狗趴在冰上給他開了一條路。還有烏鴉盤旋遮天替他遮身。他信了,也定了規矩:滿族子孫,不許吃狗,也不許吃烏鴉。問題是,這叫家訓,不叫國法。
可清朝入關后,這規矩硬生生變成了法律。《大清律例》明確寫著,漢民私下宰狗,宴請食犬者,輕者打板子,重者發配。你不是滿人你也得聽。
你不聽?那就別怪他們動“文化的刀”。經書里把狗肉寫成“穢肉”“濁氣”,廟會里的狗供被換成豬羊,連族譜都刪掉“犬羹”這道菜。你寫狗肉的,都得提防哪天被指“懷念前朝”。
連滿漢全席都對狗肉避而不提。一桌108道菜,雞鴨魚鵝樣樣上,就是沒狗。不是忘了,是不敢寫。那是一種態度——這肉,我們不認。
年節一到,地方衙門開始“聞湯識菜”。誰家鍋里香得不對,就被“請去喝茶”。很多人家門口貼著“本宅素食,不煮犬羹”八個字。你說人真信了狗肉不吉利嗎?未必。可誰敢賭?
清朝這一通操作,把幾千年的飲食記憶割斷了。沒人敢吃,沒人敢寫,沒人敢傳。你現在去查菜譜,那些叫“紅湯羹”“香片肉”的,很可能就是狗肉換名的影子。但只要沒人確認,它就慢慢從主桌上徹底消失了。
到了現代,法律和輿論又來補刀。《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里,狗不再是“可食用家畜”。深圳干脆寫死:犬類不得作為食品資源。這意味著你吃不吃是其次,合法性都沒了。
可廣西玉林的狗肉節還在。熱熱鬧鬧,每年如期。有的人舉著“傳統”的旗子上街,有的人舉著“尊重生命”的牌子堵門。誰對誰錯,說到底都沒談透一個問題:我們為啥突然不能吃狗了?
不是因為狗長得可憐,不是因為我們覺悟了,是因為那一道又一道的禁令、那一層又一層的恐懼,把它從桌上抹掉了。
你今天說它“臟”,是因為沒人告訴你它當年是“八珍”;你說它“罪過”,是因為沒人提徽宗一紙諭令換來十萬人遭殃;你說它“不吉利”,是因為你只聽到了清律的懲戒,卻沒讀過一份市井的遺憾。
這不是狗的問題,是我們記憶的問題。
它曾是御前供品,曾是逃荒救命的肉羹,也曾因一封拍馬奏折,換來一家老小的流放命運。如今被禁、被刪、被淡忘的,不止是一種食物,更是一段史無前例的“食物禁史”。
狗肉冤不冤?你得回頭看看,誰在決定你能吃什么,誰在改寫你敢吃什么。我們嘴里吃的是肉,腦子里裝的卻是權力留下的印象。
這一桌飯,狗肉是下不來了。但至少,這個鍋,它不該一個人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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