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債務達到4400萬元,醫院目前的收入已經不能維持正常運轉…… 全體人員集體解聘合同,立即執行?!苯?,署名為江蘇泗洪老年病醫院的這則通知在網絡流傳,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據了解,在通知發布前,該醫院已拖欠員工數月工資,社保繳納也不完全。在這家醫院工作多年的護士張女士表示,醫院工作人員有一二百人,目前已有數十人離職,而她并不認可醫院給出的解決方案,已向人社部門反映,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目前,醫院仍在營業,張女士認為醫院此舉實際上是為了裁員。
針對此事,泗洪縣衛健局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泗洪縣民政局工作人員稱,該醫院是民辦非企業單位,在該局登記,目前尚未注銷;泗洪縣人社局工作人員則透露,該局仲裁院已介入處置。
公開信息顯示,泗洪老年病醫院創建于2001年,是改制后泗洪縣首家民營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目前仍在營業。
對于醫院解聘全體人員這一行為是否合法,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表示,依據《勞動合同法》,經濟性裁員需滿足“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法定情形,但僅從醫院通知中的債務數據,無法直接認定已達到“嚴重困難”標準。通常情況下,經濟性裁員需要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且裁減人員方案要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而該醫院直接全體解聘并立即執行,從程序上看并不合法。
此次事件不僅關乎醫院員工的切身利益,也引發了社會對于民營醫療機構經營困境、債務處理以及員工權益保障等多方面問題的思考。后續事件將如何發展,大眾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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