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一份被拖欠的工資當庭付清,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起案件的審結,更是一個可能衍生多重訴訟的“死結”被徹底解開。近日,金昌中院通過高效實質化解一批執行異議案件,生動詮釋了“審結一案,終結多案”的司法智慧。
案件由來:
勞動者黑某等人的討薪之路曾陷入僵局。歷經勞動仲裁勝訴后,黑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卻因被執行人某人力資源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而被迫終本。為追回血汗錢,黑某等人依法向金昌中院申請追加該公司唯一股東秦某為被執行人。
審查經過:
案件審查中,秦某道出隱情:公司實為其子借用其身份注冊設立,其本人既未出資,也未參與經營。現公司倒閉、兒子失聯,只留下債務纏身。
面對看似復雜的“案中案”,承辦法官并未簡單裁決,而是敏銳抓住實質化解糾紛的契機:深入淺出地向雙方闡明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的法律規定、舉證責任及潛在風險,讓秦某清晰認識到自身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充分釋法基礎上,引導雙方放下對立情緒,聚焦徹底化解矛盾糾紛。經多輪耐心溝通,秦某表示愿意代替人力資源公司向黑某等人支付拖欠的工資。在法官見證下,秦某當庭履行了付款義務。拿到工資的黑某等人,當即撤回了追加被執行人的申請并申請終結強制執行案件。
法官心語:
執行異議審查,不僅是程序之辯,更是化解矛盾、解決實際問題的關鍵一環。本案中,我們抓住雙方核心訴求,通過釋法析理促成當庭履行,不僅為勞動者討回了公道,也避免了程序空轉和衍生訴訟,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政通人和”。一次實質性的解決,勝過多次程序性的流轉。這正是我們踐行司法為民,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的生動實踐。
典型意義:
從“終本無果”到“當庭付清”,從“申請追加”到“雙撤申請”,本案的實質化解是金昌中院能動司法、深化執源治理的縮影,同時也是金昌中院堅持司法為民、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又一次生動實踐。面對棘手的執行衍生案件,金昌中院法官沒有機械辦案,而是以“如我在訴”的司法情懷和“抓前端、治未病”的辦案理念,將糾紛調解端口前移,在執行異議審查階段即促成義務人主動履行,“一攬子”解決了仲裁裁決強制執行、追加被執行人執行異議審查、債務追償等多重糾紛,顯著提升了糾紛化解效率,切實減輕了當事人訴累,為優化營商環境、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我們將繼續聚焦群眾急難愁盼,讓公平正義高效可感。
供稿:金昌中院審監庭 龍瑤 編輯:金昌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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