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精神病這個詞是很敏感的,如“臨時工”這個稱呼一樣,經常被用來當作某些人身傷害事件的擋箭牌。
有人開車沖撞人群造成群死群傷,可能是精神病發作,有人在大街上拿著刀無差別地砍殺路人,也可能是精神病發作,有禽獸在學校門口對著無辜的孩子刺殺也是精神病發作。
因為精神病發作導致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所以殺人者不用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殺人無責,那被他們殺死的人就該死嗎?
今早看了某大V寫的文章,成都一女子在家里好好待著,卻被同小區一位中年女子入室亂刀刺死,經鑒定兇手是精神分裂癥發作,所以無罪,死者母親堅決要求判兇手死刑,作者經過分析論證,也強烈建議修改法律相關條款,改判兇手死刑!
今年6月初,看過一個視頻,遼寧大連一女子經常在鄰居家門口辱罵,扔垃圾,情緒失控時拿刀猛劈鄰居家的門,視頻中該女子情緒狂躁,面目猙獰,看上去相當恐怖!
鄰居不敢開門,所以才沒有造成傷害,據他們說,他們去年入住后,該女子就反復上門“找事”,說他們是腦控組織,想要入侵她的大腦,鬧事女子說他們家吵了她13年了,真實情況則是,他們是外地來的,為了小孩上學才買房,去年才搬入這個小區!
他們對這個女人的騷擾很是害怕,所以能不出門就不出門,這已經嚴重影響了他們的生活,他們想把這個房子賣掉,但是一直無人接手!
事后知道這個鬧事女子是精神病發作,已經被家屬送往精神病院治療去了!
記得我外甥女也說過,她家鄰居的老太婆也是腦子有問題的人,經常對著她家門吐痰,指桑罵槐,但她每次都不慣著她,直接報警,警察來了反而老實了,也不知道這個老太婆是不是精神病,無緣無故地發作,腦子肯定是有問題的!
其實,從很大程度上說,那些看上去明顯就是精神病的人,反而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那些平時和正常人一樣,突然某一天會突然精神病發作,暴力侵害別人才是可怕的,因為防不勝防!
你能想象,你在大街上行走,對面走過來一個普普通通的人,突然就掏出尖刀,對你捅上一刀嗎,他看上去就是一個十分的正常的人,和你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你怎么去防備!
有一個視頻中,一個出租車司機接到一個乘客,戴眼鏡的乘客看上去文質彬彬,他坐在副駕駛,在行駛過程中,乘客突然從胸前的包中掏出一把刀子,向司機扎去,之前兩個人素不相識,也沒有交流,突然就來了一刀!
我經常想起小時候在我們老家的鄉鎮,經常有一些被稱為神經病的人,他們衣衫襤褸,蓬頭垢面地游蕩在街上,他們的名字為十里八村所熟知,他們也有家,但家里也不管,任其游蕩,他們被人嘲笑,他們的名字也經常被人起綽號用來罵人,這些弱勢群體才是大家熟知的精神病患者!
而我也曾經見過一個據稱殺過人的精神病,那個時候還在上小學,暑假麥收的時候去舅舅家幫忙,那天他們家在打場,就是把麥子攤在平地上,拖拉機拉著沉重的鐵輥子,在上面來回碾壓,最終把小麥從麥殼上脫出來!
休息的時候,大伙圍在一起喝水,一個來幫忙的白白胖胖的男人很是活躍,他談笑風生,插科打諢,他是城里來的,知道的事情很多,給我們講了不少段子,但是大人都不怎么和他聊天,只是應付幾句就走開!
后來,在他不在的時候,舅舅說那個人是個精神病,曾經殺過人的,但當時也沒感到震驚和害怕,因為你看他的外表,完全看不出來,就是一個很正常的,愛開玩笑的大哥,誰會想到他居然是精神病,而且殺過人。
而在中國的文化中,俗稱神經病的精神病是要被調侃和歧視的,大多數的精神病患者都沒有暴力傾向,如前面那些流浪者一樣卑微地活著,有些人經過積極治療后康復,最后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我們申討的是那些窮兇極惡的,造成暴力傷害,卻拿自己精神病做擋箭牌而免于刑事責任的人,難道冤死在你們刀下的人就該命絕嗎?
精神病并不是免死金牌,沒有受到懲罰的這些殺人犯,在缺少懲罰和管束的情況下,本來承擔管束責任的家屬們也覺得無所謂,所以很有可能會再犯,說不定哪一天突然再次舉起屠刀,又不知道哪位無辜的人會死在他的屠刀下!
2023年K435列車持刀殺人案(見前文請遠離垃圾人),一名年輕男子因勸阻一位列車上吸煙的男人而發生口角,這個垃圾男人當著對方母親的面持刀捅死了這個年輕男子,事后經鑒定該男子系精神病發作,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是法院要求對其采取強制醫療!
關于這個強制醫療,AI是這樣解釋的:強制醫療是指國家基于公共健康和社會安全考量,對特定患者實施的非自愿性強制治療措施,主要適用于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員及傳染病患者等群體,具有強制性、非自愿性和公益性特點,用通俗點的話就是關到特殊的精神病院治療,直到評估其已經康復后才能放出去,這估計也是現有法律對這些兇手們的處理措施吧!
但是這個強制醫療也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意味著兩年后還是要放出來,回歸社會的,只能祈求這次的醫療能夠徹底治好他們的疾??!
但是冤死在他們刀下的那些人怎么辦,除了物質賠償之外,老年喪子喪女,帶給家人的傷害又該誰來買單呢,如前文那位被刺死的女子,二十七歲外國語大學畢業,父母辛苦培養成才,剛參加工作,在即將回報父母的時候卻突遭橫禍,慘死在刀下!
K435次列車上,那位被捅死的男子,辭掉北京的工作,陪著母親回老家,準備在家鄉打拼,孝敬贍養年邁的父母時,卻慘死在精神病的刀下!
這怎么不叫這些家人悲憤,憑啥精神病就是護身符,自己孩子的命就要被憑空剝奪,誰能咽下這口氣,所以申訴判兇手死刑的要求也不為過,但是依現有法律的條款是沒有的,法律是否應該做出調整,只能靜觀其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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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風中一劍,喜歡碼字的工程師,看到啥就想一吐為快,個人見解,胡言亂語,請點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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