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詠 | 文 針對江西一位父親對救護車轉運其重癥孩子時800公里收費2.8萬元的投訴,6月18日,江西省衛健委連夜發布了情況通告。通告認定救護車所有方南昌贛醫醫院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責令其退回不合理收費,并暫停其醫療轉運服務。下一步,江西衛健委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事件進一步調查核查。
根據通報,這位患兒今年4月在江西省兒童醫院心臟重癥監護室緊急救治,因病情危重,4月8日19時20分家屬提出急需連夜轉運治療。由于就診醫院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經家屬請求,診治醫生聯系了贛醫醫院的救護車。救護車司機與家屬溝通,約定轉運費2.8萬元,分兩次支付。江西省兒童醫院派出兩名醫護人員隨車護送,并攜帶使用ECMO(體外膜肺氧合)等相關搶救設備和藥品。4月9日5時許,救護車到達家屬指定的上海某醫院緊急救治,患兒轉危為安。
此事在輿論中引起很大爭議。一種聲音認為,800公里收費2.8萬元太離譜,甚至質疑其中是否存在回扣行為;另一種聲音則認為,連夜跨省轉運且攜帶使用ECMO,相當于移動ICU,收費不算離譜,更何況家屬用車前已知曉費用且同意。如果衛健委處置的依據不足,以后誰還敢幫患者協調救護車?
躺在車內的孩子
江西省衛健委的通報雖然認定收費不合理,但未明確說明具體問題所在及合理的收費標準,顯然難以服眾。這些關鍵信息不能被一筆帶過。我們期待進一步的調查以及更詳細的通告,以回應公眾的諸多關切:2.8萬元中不合理部分具體是多少?ECMO的使用是否包含在內?配備ECMO對救護車有何特殊要求?合理收費的依據和明細是什么?救護車的收費問題必須清清楚楚,對救護車違規收費問題的通告也不能是一筆“糊涂賬”。
通報中提到“就診醫院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這亦是公眾關切之處。患兒家屬表示,當時也覺得費用昂貴,但情況緊急,不容多考慮。這是人之常情。孩子病情危重,做父母的但凡拿得出錢來都不會退卻。可以說,這種“同意”并非基于完全平等的自由議價,帶有很強的無奈,也反映出醫療轉運服務體系的短板。公眾不禁要問:就診醫院為何沒有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除了民營救護車,還有其他更平價的選擇嗎?2.8萬元不是一個小數目,不是誰都花得起。如果花不起,家屬要如何抉擇呢?
中國公立系統的救護車很少執行跨省轉運業務,是因為制度限制、資源分配和職能劃分等多重因素。我國救護車服務分院前急救和非急救轉運兩類。院前急救由公立系統負責,多為屬地化管理,主要服務轄區內急救需求,很少用于跨省轉運;非急救轉運則多由民營機構運營。根據《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前者不得用于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這一制度設計旨在平衡急救資源的公益性和使用效率,因為公立系統救護車的核心職能是保障轄區內的緊急醫療救援,若頻繁用于非急救轉運或長途轉運,可能會導致本地急救資源不足。
但是,從嚴格意義上說,江西事件中的患兒轉運雖不屬于院前急救,也有別于大多數非急救轉運,因為患者當時命懸一線。這凸顯出現行制度的不足,在此情形下,如何平衡整體利益和個體的切實需求,值得探索。
在公立資源難以覆蓋的領域引入市場力量確有必要,但政府有責任加強監管,杜絕灰色地帶。據報道,江西事件中,家屬將費用轉入司機個人賬戶,未獲得任何票據,這種明顯違規的行為暴露出監管缺失。
隨著醫療需求越來越多元化和個性化,非急救轉運以及跨省院際轉運的使用場景會越來越多,這意味著,非急救轉運服務體系亟待完善。2023年5月,國家衛健委醫政司提出要對急救與非急救進行分類調派和管理,以滿足患者急救和非急救醫療轉運需求。近年來,多地也在探索建立規范化的非急救轉運服務體系。規范服務的核心要義是責任明確、流程清晰、費用透明。當正規服務的力量充足了,所謂的“灰黑救護車”自然就沒有生存空間,這才是治本之道。
(作者 言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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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江西新余的唐先生向媒體反映,2025年4月他將患重癥的孩子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至上海治療時,800公里的路程被“民營救護車”收取了28000元轉運費,轉運費是直接轉到司機的個人賬戶,且無費用明細及發票,令人質疑其是否合理。
6月17日,唐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孩子4月4日入住江西省兒童醫院接受治療,但情況一直未好轉。4月8日晚,該院醫生和他說孩子病情很嚴重,建議轉院治療,唐先生提出去上海并讓主治醫生幫忙叫救護車。一小時后,救護車抵達,司機稱轉運費為28000元。
“當時聽到這個費用,我們是很震驚的。”唐先生表示,當時他媽媽問怎么這么貴、能不能便宜點,兩名司機都沒說話。因孩子病情緊急,他就先通過微信轉賬向其中一位司機支付了14000元。4月9日凌晨5時,唐先生的孩子在救護車的運送下抵達上海,唐先生又向另一名司機支付了余下的14000元尾款。兩名司機全程未向唐先生開具發票或收據。
預付款轉賬記錄
事后,在孩子病情穩定后,唐先生開始感覺不對勁。在轉運途中,他與司機聊天時才知,該救護車屬于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并非江西省兒童醫院的。唐先生表示,轉運途中的設備均來自江西省兒童醫院,且主治醫生和護士全程陪同,讓他一直誤以為是醫院的救護車。
據潮新聞此前報道,唐先生覺得這筆費用“有點離譜”,透明度不足。于是,他向江西省衛健部門進行投訴。6月11日,江西省兒童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聯系到了唐先生,并解釋事件情況。“負責運送我孩子的救護車屬于一家名為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的民營綜合性醫院,屬于正規機構。因為他們醫院的救護車不能出省,120救護車無法轉運我孩子這樣帶著呼吸機、ECMO等器械的病人。再加上需要連夜轉運,所以醫生在考慮到各方面原因后,幫我們聯系到了這輛救護車。院方否認這家公司與醫院有任何關聯。”對于院方的說法,唐先生并不認可,他認為,醫院或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應該在轉院前告知他收費依據,在產生疑問后,更應該及時作出合理解釋。
此外,據潮新聞,南昌緊急救援中心對于救護車的服務價格是有明文規定的,現在從南昌轉運至上海整體費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
6月17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致電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表示這事他們并不清楚,轉運的司機也不是他們公司的,是另一個單位的,但當記者追問具體是哪個單位時,其掛斷了電話。
公開資料顯示,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民營綜合性醫院。該醫院曾多次被南昌市青山湖區醫療保障局予以行政處罰。
極目新聞記者以唐先生朋友身份致電江西省衛健委,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正在核實。
八百公里收費2.8萬元且無收據,江西公立醫院醫生幫聯系民營救護車遭質疑
6月16日,江西的唐先生向潮新聞反映,今年4月,他將身患重癥的孩子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運至上海某醫院,800公里路程被“民營救護車”司機收費28000元,且沒有說明價格明細,也未開具發票,甚至費用都是轉入個人賬戶。因此,唐先生質疑這筆費用不合理。
16日下午,潮新聞記者致電江西省兒童醫院,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員證實確有此事,并表示此事院方正在核實調查,有結果后會向上級部門匯報。
唐先生告訴記者,2025年4月4日,孩子入住江西省兒童醫院心臟中心接受治療,但情況未有好轉,反之愈發嚴重。8日晚,主治醫生建議孩子轉院治療。“我提出前往上海的醫院進行治療,并且讓主治醫生幫我聯系救護車用于轉運。”唐先生說。
8日晚上10點左右,一輛救護車停靠在江西省兒童醫院等待出發前往上海,救護車內有兩名身穿反光背心的司機,“其中一名司機和我確認了目的地醫院信息以及小孩病情后,直接告訴我轉運費用28000元。” 唐先生解釋道,他的母親曾詢問司機收費依據,但兩名司機都沒有回答。由于情況緊急,他和家人并沒有過多糾結費用,在上車前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向其中一名司機支付了14000元的預付款。
預付款轉賬記錄 圖源:受訪者供圖
9日凌晨5點,唐先生的孩子在救護車的運送下安全抵達上海,唐先生向另一名司機支付了余下的14000元尾款。兩名司機全程未向唐先生開具發票或收據。
救護車抵達上海 圖源:受訪者供圖
發生這件事情后,唐先生覺得這筆費用“有點離譜”,存在一定透明度不足的問題。“我不清楚這筆錢是醫院收取還是由個人收取,其次我也不知道這輛救護車是不是屬于江西省兒童醫院。如果是民營機構的,為什么事先不告知我,也沒有出示收費標準。這都是不合理的。”于是,唐先生向江西省衛健部門進行投訴。6月11日,江西省兒童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聯系到了唐先生,并解釋事件情況。
“江西省兒童醫院的解釋是,負責運送我孩子的救護車屬于一家名為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的民營綜合性醫院,屬于正規機構。因為他們醫院的救護車不能出省,120救護車無法轉運我孩子這樣帶著呼吸機、ECMO等器械的病人。再加上需要連夜轉運,所以醫生在考慮到各方面原因后,幫我們聯系到了這輛救護車。院方否認這家公司與醫院有任何關聯。”對于院方的說法,唐先生并不認可,他認為,醫院或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應該在轉院前告知他收費依據,在產生疑問后,更應該及時作出合理解釋。
16日下午,潮新聞記者以病人家屬身份致電江西南昌緊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南昌緊急救援中心對于救護車的服務價格是有明文規定的,現在從南昌轉運至上海整體費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我們沒有車型的區分,救護車長途收費是13元每公里,另加醫生出診費以及其他設備使用費用,沒有其他額外費用。”
而針對江西省兒童醫院向唐先生解釋的120救護車無法轉運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因車上已經裝滿了各類儀器,他們現階段的確無法承運攜帶呼吸機、ECMO這類儀器的病人。
據公開資料顯示,唐先生所提到的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民營綜合性醫院。該醫院曾多次被南昌市青山湖區醫療保障局予以行政處罰。
公司負責人冷某在得知記者來意后表示,對于唐先生一事,目前他并未收到相關消息。
潮新聞記者也從江西省兒童醫院獲悉,目前院方已經介入調查此事,具體情況在調查核實后,會向唐先生以及上級部門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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