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一民營救護車將身患重癥的孩子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運至上海某醫院,800公里路程被司機收費2.8萬元,折算下來要35元一公里。這收費依據是什么?到底是合理收費,還是坐地起價,趁你病要你命。
針對此事,6月18日深夜,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情況通報。通報中提到,經調查發現,救護車所有方南昌贛醫醫院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目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責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費,并暫停醫療轉運服務。
我們回到事件本身,這2.8萬元的收費依據是什么?標準是什么?從通報中我們了解到,在轉院護送的過程中,江西省兒童醫院派出兩名醫護人員隨車護送,并攜帶使用ECMO(體外膜肺氧合)等相關搶救設備和藥品。那么這些費用是否算到救護車轉運的費用當中去?
如果這些費用算到救護車轉運費用上,那么患者在江西省兒童醫院辦理出院手續的時候就不應該再收這些費用。如果江西省兒童醫院的派出醫護人員、儀器費用、藥品費用,都是在醫院結算的話。那么這2.8萬元的轉送費,就是救護車全收了。
據當事人唐先生反饋,救護車司機對于2.8萬元的收費,沒有說明價格明細,也沒有開具發票,甚至費用都是轉入他的個人賬戶。當事人唐先生質疑這筆費用不合理,所以才向媒體公開這件事,希望有關部門能對這筆錢的明細作出相應解釋。那么救護車的收費依據是什么?標準是什么?難道就因為是危重病人,就可以坐地起價、漫天要價嗎?
近年來,“天價救護車”引發爭議的事不在少數。2006年,河北醫科大學某醫院安平分院將兩名患兒從安平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莊某醫院,竟收取了4000元救護車費、400元出診費。而根據河北省有關規定,該救護車費應為500多元,出診費最多為30元。2016年2月,山東省濟南市一醫院救護車跑80公里向患者家屬索要3600元費用。2024年8月,廣東省湛江市一患者家屬聯系車輛轉運臨終老人,3公里路程被索要1800元。
那么對于救護車轉運,到底有沒有一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救護車》為非強制性規定,且針對非急救醫療轉運行業,全國缺乏統一的規范標準。所以,現在救護車轉運的收費都是沒有統一標準的,這就導致收費差距很大。
想要減少“天價救護車”事件的發生,這需要衛生、交通、物價部門做好做好定價。比如說救護車轉運,每公里多少錢。車上配備什么設施、急救用品、藥品,對應費用是多少。并且做好監管措施,明確處罰條例,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這種事情的再次發生。
#救護車收費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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