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2.8萬跨省救護車的事。
事情過程“情況通報”說得很清楚,今年4月4日某患兒因病到江西省兒童醫院重癥監護室急救,后家屬于8日晚提出轉院到上海,因江西省兒童醫院沒有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于是在家屬請求下,診治醫生聯系了某民營醫院的救護車,并提供ECMO設備和2名醫護人員隨車護送,幸運的是孩子得救了。
關于救護車的使用費,事前家屬和救護車司機商定共2.8萬元,分兩筆支付到司機個人賬戶,孩子獲救后,患兒家屬在6月16日向媒體反映亂收費。目前官方調查認定收費不合理,責令退回收費,并暫停該民營醫院轉運服務資質。
這件事如果只從規定來看,患兒家屬做得沒錯,他只不過求人的時候下跪、事辦成了翻臉不認人罷了,孩子既然已經得救了,苦思冥想2個月后,還是心疼2.8萬,得要回來,正好收費確實違規,于是就找到了媒體,這個套路太熟悉了,不過是“農夫與蛇”的故事罷了。
這位患兒家屬“唐先生”,向媒體告狀的時候可委屈了。質疑“沒有發票和收據”,還驚訝的“發現該救護車不屬于江西省兒童醫院”,還說只是“希望能夠了解具體的收費明細和收費依據”。
他自己跟人家協商2.8萬的時候,能不知道這個情況嗎?現在裝無知?
就像之前重慶某患者通過醫生推薦,從醫藥代表那購買了抗癌藥,事后又向媒體反映,質疑為什么“僅供臨床研究用”的藥品會流入市場,還說自己成了小白鼠。
她都抗癌12年了,真不知道怎么回事嗎?
顯然不是,所以醫院方面讓她直接報警。
患癌的其實很清楚,在癌癥后期,已經上市的靶向藥未必有效了,生的希望就是申請加入臨床測試。重慶這件事更特殊,使用的藥品已經上市了,只不過有一些是此前臨床試驗時候剩下的,這件事本質就是醫藥代表看患者可憐,以低價出售一批完全可以正常使用的臨床藥品,甚至幫忙聯系的醫生,也是出于好心,冒著巨大的風險幫助患者。
這名患者跟媒體告狀的時候,說得義正詞嚴,她當初還不知道怎么哀求醫生和醫藥代表。她的做法完全合規,但是沒良心。
2.8萬跨省急救車轉運也是一樣的。
甚至小鎮懷疑,幫忙聯系急救車的醫生可能跟患兒家屬認識,最起碼有共同的朋友牽線,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大概率動用了自己的人情面子,才把跨省轉運的價格壓了下來。甚至還冒著違規的風險,協調借出ECMO設備,幫忙聯系了兩名有能力在800公里轉運路上,能夠隨時針對重癥患兒情況隨時調整診療方案的醫護人員,事實上一般情況下轉運重癥患者外出檢查,需要一整個ECMO小組,大概4到5人陪同,可見這兩個人能力有多強,又冒了多大風險。
這可不是什么網約車、貨拉拉,全中國有能力承擔如此高難度醫護工作的,全國估計都沒有1千人。而且ECMO設備體積比較大,一般的救護車根本放不下,也無法提供ECMO需要的電力、環境條件。患者家屬提出轉院請求后,能夠當晚找到滿足條件的救護車,這并不容易。
就現在的醫患矛盾,如果診治醫生跟患兒家屬不認識,小鎮很難理解為什么會甘冒奇險。當然,也可能是出于醫生的責任,不惜一切,就為了救治孩子,所以自己的職業生涯也顧不上了,甘愿違規。
陪著患兒的兩名醫護人員也承擔了巨大的風險,幸虧一路上沒有發生事故,最終孩子也得救了,如果中間出了車禍、孩子死在半路,在違規的情況下,這兩位醫生嚴格地說就是非法行醫,設備如果損害,誰來賠?
再想想患兒家屬,為了2.8萬,直接在媒體上曝光,可見就不是什么善茬,只能說幸虧孩子沒事,要不然多少好心人得倒霉。
說到這,可能有非常有正義感的朋友指責小鎮黑白不分,明明官方都說收費不合理,小鎮還在為醫院洗白。
這些人的做法,從規定上看當然沒問題。只是這個社會并不是非黑即白,有很多灰色的空間,而這些灰色空間正是很多人生存下去的希望。如果一切嚴格按規定來,醫院、醫生一點責任都沒有,但患者怎么辦?
比如飛刀,這當然不合規,跟2.8萬跨省轉運費一樣,也不可能走正規流程、出具發票,就是直接給飛刀醫生現金。有的患者就覺得是黑心醫生來坑錢了,給錢的時候雖然感恩戴德,等治好了立刻就要舉報、曝光,說飛刀不合規,指責醫生為什么推薦飛刀醫生。
但實際上的飛刀,是救命的啊。如果不是飛刀,患者需要先出院,然后到大醫院要么排隊、要么花重金托關系,花上幾倍錢和時間才能找到可以飛刀的大醫生做手術。
能夠做飛刀的其實不差錢,是看在人情的份上才來幫忙,收的那點錢也不過是車馬費而已。現在舉報飛刀的多了,后來人再想飛刀就難了,現在需要中間人跟兩邊的關系都非常近,用自身信用擔保。
就說這跨省轉運,可能有朋友奇怪,為什么三甲的省兒童醫院沒有跨省轉運救護車,而小小的民營醫院卻有?于是認為這里面存在貓膩,是診治醫生想要收外快。
這需要科普兩個現實情況。
按照國家規定,三甲醫院已經是最終治療醫院,雖然三甲之間水平差距很大,但在法律地位上是一致的,三甲醫院上面沒有上級醫院,所以三甲醫院并不存在轉院的說法。
除非是醫院自身出現了醫療事故,必須緊急送往其他醫院救治等特殊情況。否則患者如果想要轉院,按照規定,就必須先自行出院,然后到另一家三甲醫院掛號,三甲醫院本身并不提供患者自己申請的轉院服務。
更何況還涉及跨省。目前公立醫院自負盈虧,以省為單位,原則上本省的醫療資源服務本省。而且三甲醫院作為最上級醫院,理論上不存在轉院的需求,自然就不會配備相應的轉運急救車,反而是下級醫院需要配備相對更多的救護車,于是在救護車整體資源不足的情況下,下級醫院占據更多的份額。
當然這是一般情況、原則上,肯定有不一樣的個例。
而且規定是規定,現實是現實。
現實中肯定有類似這名患兒家屬的轉院需求,既然規定上不能這么做,那么唯一可行的就是患者家屬自行解決轉運需求。
市場上也存在完全合規的服務,只是價格非常貴,從江西到上海的800公里,正常收費要把2.8萬的小數點去掉,基本在30萬左右。而且要注意,這種高端服務特別挑人,就怕出現這種翻臉不認人的事,所以一般只對接機構,通常是保險公司,服務于購買高端醫療保險的用戶,一般的散戶如果沒有很可靠的中間人,大概率不接。
采用的轉運方案,也往往是直升機轉運。比如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今年獲得了“航空醫療轉運”服務資格,直升機轉運費用采取“啟航費+飛行小時費”,240公里內啟航費1.5萬,240公里以上啟航費2.5萬,每小時額外收9800元。
急救直升機的飛行時速一般在300公里以內,參考南大第一附屬醫院的收費標準,800公里最低要5萬元。但注意這僅僅是常規情況下租用直升機和駕駛員的錢,沒算設備、藥物、醫護人員服務等費用。以2.8萬跨省轉運這個案例,患兒是需要ECMO的重癥患者,費用要比正常高得多。
關鍵是需要審批,而且未必有運力。
所以,小鎮才說,診治醫生幫忙聯系2.8萬轉運費,大概率跟患兒家屬認識,搭上人情才辦下來的,基本是成本價。
說到這可能有人質疑,2.8萬并不包括ECMO的使用費用,按照公立醫院的收費標準,顯然太高。
的確,按照江西本地救護車的費用標準,司機和車是每公里12元,加上其他費用,800公里應該是1.1萬元,但問題是,這個12元每公里,是公立醫院的收費標準,私營機構并不按照指導價收費。
作為中國人應該很清楚,中國的公立醫療費用標準明顯低于市場價,如果私營機構按照公立醫院標準收費,簡直就是賠錢做慈善。
而且正如前面所說,這是一個不合規的轉運,ECMO設備和耗材,可以單獨走賬,但醫護人員遠程看護的服務費怎么算?
哪怕參考公立標準,醫護陪同每人每公里6元,2個人最起碼也得1萬元,也就是說哪怕按照公立標準,從江西轉運到上海,費用也得2萬以上,還要注意,這個上述標準,是普通轉運,不是說要使用ECMO的重癥轉運。
更何況還是跨省。參考北京999跨省轉運費用,普通轉運每公里25元,僅車和司機的基礎費用就超過2萬了。
所以,就算按照公立收費標準,2.8萬也就剛剛夠。甚至還沒有計算價值百萬的ECMO設備違規出省,萬一出事故損壞怎么辦的風險成本。
就算是出租車,夜間、長途行駛還要漲價,怎么到了救護車就不講道理了?
還有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既然是不合規的轉運,那么怎么走賬?如何發放2名陪同醫護人員的補貼?
這顯然沒法走公賬,總不能要求兩名醫生冒著巨大的風險,來回十幾個小時,辛辛苦苦,還要免費勞動吧?
所以,小鎮判斷,這2.8萬,雖然看起來僅僅是付給急救車和司機的錢,但里面大概率包括了陪同醫護人員的服務費用,考慮到轉運的難度,這筆費用肯定不能用公立規定的價格標準。就像飛刀,就不能用正常做手術幾十元、幾百元的標準去苛求,如果僅僅是規定的幾百元,人家大醫生憑啥浪費自己的時間、自費往返來做手術呢?
所以,官方的態度也很明確,確實違規,也確實造成了輿情,不能不回應,但是這件事很顯然就是“農夫與蛇”的故事重演,醫院和醫生是真的好人碰到沒良心的。
所以,最終結論僅僅是“救護車所有方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也沒有說江西省兒童醫院存在問題。注意“不合理”跟“違法”是兩碼事,意思是救護車所有方沒有按照明碼標價、沒有按照標準流程收費、也沒有提供發票,這叫“不合理”。
更沒有說2.8萬的費用太貴。實際上真的不貴,這就是人情價,遠遠低于市場價。
這件事就教育醫院和醫生,無論患者有多可憐,違規的事情絕對不能干,哪怕100個人中只出一個沒良心的玩意,在整個職業生涯中的風險也太高了。而且有些患者其實很清楚這是違規,內心就藏著壞。
就如2022年的上海“哮喘病人借除顫儀被拒去世”事件,最終浦東衛健委做出對涉事醫生停職處理。
但涉事醫生太冤了,患者家屬向附近路過的救護車借除顫儀,但這輛救護車是救治其他急救病人的,急救病人已經上車了,按照規定,是不能借出除顫儀的。急救醫生雖然嘴上說按規定不能借給你,如果你有除顫儀,我指導你操作是另一回事,還說除顫儀就在車后面。
這明明就是暗示患者家屬可以自己強行拿走除顫儀使用,再向救護車醫生尋求幫助,性質就變了。
但患者家屬只是一遍遍要求醫生違規救治,不愿意承擔半分責任。
怎么解決呢?
在公立醫院自負盈虧的現實下,最理性的做法,就是在基礎保障之外,其他救護車服務全部市場化,該多少錢就多少錢,能走醫保就走醫保,走不了就自費。否則不可能出現能夠自己購買ECMO、配備相應醫護人員的轉運機構,只是費用就要高很多很多了。
但這種理性的做法恰恰行不通,所以也就只能默認灰色空間的存在,民不舉、官不究,給有需要的人一條生路。
只是吃飯砸鍋的多了,灰色空間越來越小,生路也窄了,如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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