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都市報6月18日訊(記者 譚琦)“關于社保那些事·你問我答”專欄邀請省社保中心相關業務負責人,聚焦廣大參保人普遍關切的社保醫保問題和政策進行解讀。
問:海南最近請調整了生育津貼發放方式,具體什么方式?
答:自2025年6月1日起,海南省生育津貼發放,由原來的由用人單位申領改為由個人申領并直接發放給個人。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參保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其生育津貼申領可直接發放至個人,實現個人“即申即享”。
符合申領條件的參保職工,完成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報銷后,由醫保信息平臺自動抓取相關數據信息,向參保職工發送短信通知,提醒職工個人通過線上方式確認生育和個人社保卡金融賬戶等信息,或到醫保經辦機構線下補充提交有關資料。符合條件的將生育津貼直接逐月發放至參保職工社保卡金融賬戶。
問:生育津貼直發個人后,生育津貼計發月數和月標準有變化嗎?
答:沒有變化。生育津貼直發個人只是發放方式的變化,并不改變原有的待遇標準。
計發月數根據生產方式及胎兒數計算,順產3個月,剖宮產3.5個月,多生一胎加半個月。對于產假長于以上情況的,按《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本條例中未規定給予生育津貼的,其工資由原發放單位發放”。生育津貼月標準為用人單位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當年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職工的生育津貼月標準為全省上年度在崗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生育津貼直發給個人,只是發放方式的變化,并不改變原來的發放月數和月標準規定。
問:個人線上申請生育津貼的具體操作步驟是什么?
答:一般在完成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報銷后,醫保信息平臺抓取到相關數據信息就會發送生育津貼可申領的短信通知給參保職工,但具體時間可能因數據處理等因素有所不同。參保職工收到申領提醒的短信通知后,可登錄“海南醫保服務平臺”網站個人端、“海南醫保”App或微信/支付寶“海南醫保”小程序,按照系統提示,依次確認生育相關信息,如生育時間、生產方式等,再核對并確認個人社保卡金融賬戶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后提交即可。
問:生育津貼發到個人了,公司是不是不同時發產假工資了?
答:生育津貼是對職業女性因生育休產假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經濟支持,實際上是工資收入的替代。所以說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不可重復領取的。但如果生育津貼低于職工本人產假工資標準,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問:我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醫保,新政策出臺后,可否申領生育津貼?
答:生育人員如果參加的是居民醫保,居民醫保并無生育津貼的待遇,但生育醫療費用中的合規費用可以按住院比例報銷。如果生育人員屬于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無論她是否參加了居民醫保),根據《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條例》規定,她是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懷孕后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按定額支付,最高1000元,分娩住院期間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也是按100%的比例報銷,但同樣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你還可以通過以下渠道反映關于社保醫保的疑問:
1、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客戶端進入“問政”頻道,反饋問題;
2、進入南海網(https://www.hinews.cn/)“問政海南”欄目;
3、撥打966123熱線進行反映。
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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