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山東平邑縣村民王先生聯(lián)系大皖新聞求助,2023年9月,一場交通事故帶走了他父親的生命,也帶走了整個家的頂梁柱。事故后一系列遭遇更讓這個家雪上加霜,“兩年過去了,法院判決也下來了,可是賠償至今未能拿到?!痹谕跸壬磥?,其中的緣由與事故處理階段的一張錯誤的血檢脫不了干系。
父親離世差點因錯誤報告背上醉駕責任
2023年9月29日,王先生的父親在大隊里幫忙干活,結束后便騎著一輛兩輪電動車準備回家,而悲劇也在此時發(fā)生,當其父親沿國道騎行至銅石鎮(zhèn)北諸馮村路口時與一輛小型客車發(fā)生事故,而王先生的父親也在送醫(yī)搶救無效后死亡。
令王先生吃驚的是,在事故處理階段,當他拿到臨沂交警支隊平邑大隊委托臨沂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時,其父親尸血中檢出乙醇成分(俗稱酒精),含量為164.0mg/100ml,“這怎么可能呢,父親在家要照顧我母親、哥哥兩個殘疾人,生前幾十年來都是不喝酒的,”面對這份報告王先生心中產(chǎn)生了極大地質疑。
臨沂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前后兩份檢測報告
王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在拿到檢驗報告的現(xiàn)場,他就和交警部門進行了反映,“我和他們說明了我父親從不喝酒的情況,并且強烈要求重新檢測?!蓖跸壬Q,在其堅持下平邑縣交警部門最終同意并派人員陪同將其父親的血液樣本送往上海的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進行復檢。而復檢結果也印證了王先生的疑慮,上海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的司法意見鑒定書中明確提到,“所送血液中未檢出乙醇和乙基葡萄糖醛酸苷成分?!?/p>
上海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復檢結果
王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事后他便拿著這份報告去平邑縣交警部門討要說法。王先生稱,當時肇事科一名工作人員又拿出另一份報告,其中尸血檢測中乙醇含量為16.4mg/100ml,“他們就是說工作人員錄入時點錯了一個小數(shù)點。”隨后,王先生也向記者提供了這份報告,記者注意到在報告最下方還有一行備注,寫到“原(臨)公(刑)鑒(化)字【2023】6412號檢驗報告作廢?!痹搱蟾媛淇钊掌跒?023年11月17日,而作廢的正是同年10月20日出具的檢測出尸血中乙醇含量164mg/100ml的那份報告。
最終,平邑縣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認定,王先生父親在此次事故的發(fā)生中,實施了駕車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及駕車未按規(guī)定讓行的違法行為,其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起同等作用,其違法行為是此次事故發(fā)生的同等原因。
事故責任認定
判決下來后對方拒不賠償
王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雖然沒有影響到最終的事故責任認定,但也因為中間出現(xiàn)了錯誤報告的情況,導致雙方最后走上了司法途徑,“本來雙方是有望達成和解的,但事故處理階段對方得知了這份錯誤的報告,態(tài)度一下就轉變了,認為我父親酒駕而拒絕調解,讓我們去打官司?!蓖跸壬嬖V記者,在他看來正是這一差錯讓對方有了底氣,打官司耽擱了這么久不說,現(xiàn)在對方還當起了“老賴”拒不執(zhí)行法院的判決。
隨后,王先生向記者提供了平邑縣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0日對該起交通事故做出的民事判決書,判決對方按50%的比例賠償58萬余元。
平邑縣法院作出判決
可直到如今,王先生及其親屬也未能收到這筆賠償款,現(xiàn)在更是連對方司機都已聯(lián)系不上,“我后來再打電話聯(lián)系就發(fā)現(xiàn)對方的號碼都已經(jīng)換人使用了?!?/p>
王先生也對此多次與平邑縣法院執(zhí)行局有關工作人員聯(lián)系,“到了執(zhí)行階段找法院,查到是對方名下的銀行卡有19張,但是只有一百來塊錢?!钡弥@個情況后王先生人都傻了,拿到的判決對他而言如同一張白紙,可家里的窘迫卻實打實的擺在王先生眼前,“我的哥哥是一級多重殘疾,天天需要人照看。母親也是殘疾,還伴有一系列慢性病常年需要吃藥。而父親去世之后這些責任就落在了我的身上,為了維持生活現(xiàn)在身上還有將近30萬元的農(nóng)業(yè)銀行貸款和小額貸?!?/p>
王先生母親、哥哥均身患殘疾
部門回應:鑒定結果不一致系工作人員錄入錯誤
6月18日下午,針對王先生反映的情況,大皖新聞記者與臨沂市交警支隊平邑大隊取得聯(lián)系。
對于事故處理過程中出現(xiàn)的情況,有關工作人員解釋稱,鑒定結果不一致系工作人員錄入錯誤,已及時糾正并下達二次鑒定報告,并根據(jù)修正后的鑒定結果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未影響事故責任認定。同時對方也表示公安機關已對相關檢驗鑒定人員作出處理,并進一步加強核查整改工作,強化關鍵環(huán)節(jié)質量質控,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發(fā)生。
對于賠償款問題,上述工作人員則表示平邑縣人民法院已于今年1月份對當事人彭某進行強制執(zhí)行,對彭某拒不履行、拒不報告財產(chǎn)的行為,法院也做出了依法處理。該工作人員還補充道,因王某家中確實困難,平邑縣專門成立了由銅石鎮(zhèn)黨委政府、縣公安局、縣法院、交警大隊參與的工作組,多次與事故雙方當事人進行商談調解,但均未達成一致。此外,交警大隊還積極匯報協(xié)調,爭取司法救助。
6月18日,大皖新聞記者也與平邑縣法院執(zhí)行局有關工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不過對方則以單位規(guī)定個人不能私自接受采訪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大皖新聞記者 孫召軍
(來源: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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