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598—2020《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通用要求》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于2025年5月1日起實施,所有相關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需要符合新規。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規范衛生用品生產、經營行為,市疾控中心于近期開展了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新規宣傳活動。
本次修改共涉及三個方面內容:一是抗(抑)菌制劑產品標簽增加警示說明。新增警示說明:需注明“本品不是藥品,不具有治療、護理、保健作用”,用于陰部黏膜的還應標注“不應用于性生活中對性病的預防”。警示說明字體要求:警示說明字體須為黑體,或字號應大于“使用說明”和一般注意事項。二是標簽說明書文字高度調整。漢字、少數民族文字、數字及字母的字體高度須≥1.8mm(原為“>1.8mm”)。三是產品名稱中品牌名與商標要求 。商標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應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誤導消費者商標,如:以諧音名、圖形暗示具有疾病治療、護理或保健作用。
4月份以來,中心消毒衛生監督執法人員面對面向我市6家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和50家經營單位普及《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通用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各管理相對人要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增強法律法規意識,依法合規經營,把好消毒產品生產和購進質控關,規范消毒產品銷售活動,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健康權益。
來源:太原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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