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發尚集
1999年10月30日中午1時30分,許昌縣公安局尚集派出所報稱:在轄區許開路口向東1公里處發現一具被分割的尸體。局長劉廣仁、副局長于新瑞迅速帶領偵技人員趕到現場,市公安局局長劉風山、主抓刑偵的副局長范塔軍、刑偵支隊隊長駱盤根也隨后趕到。
雨霧中,展現在人們面前的是一個令人恐懼的拋尸現場。
在路南地溝中,一個大木箱箱蓋被打開,旁邊散落著兩個黑色塑料包,包內依稀漏出尸體的頭部、臀部及腳趾,在路北一田間小路約200米處,又散落著一個女式挎包、幾團毛線、一個黑塑料袋包著的胳膊,手指露在外邊,被雨水沖刷得煞白。
經法醫鑒定,這是一具女尸,尸塊上分別裹有床單、白色帶花體恤衫、褐色毛衣等物。死者年齡在21歲左右,身高1.54 米,中長頭發,口腔右側有一只虎牙。該女尸系從腰部用菜刀之類刀具分割成兩截,上身右臂被砍下。尸體頸部系有一根繩子,且有一道較深勒痕。大家認定死者系扼勒頸部窒息而死,死后又被分尸肢解,被害時間大約是9月28日下午3至7時。現場沒有發現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由于連續下雨,現場也沒有提取到有價值的足跡。
這個妙齡女子究竟是誰,又是誰將其殘忍殺害、分尸肢解拋撒于此?
二、穿越迷霧
在廣泛印發尸源協查通報的同時,專案組對現場遺留物進行了認真分析。在拋尸現場的地溝里,偵技人員發現兩塊汽車海綿座墊,而此處路邊又發現一些散落的汽車過路(橋)交費單。局長劉廣仁將這些被雨淋濕的交費單一張張攤開認真辨認,發現其中一張是9月30日早上7點55分58秒從107國道許昌縣俎莊收費站通過的交費單。
經查對電視監控系統,交費單上所過車輛為魯C-65958藍色解放牌汽車。此車司乘人員有重大嫌疑!于是由刑偵大隊副隊長劉躍民連夜帶領偵查員等冒雨驅車趕赴山東。
非本案車輛
然而,結果卻令人失望,劉躍民等人到達山東后,車主及司機稱他們是個體戶,交費單沒啥用就順手扔了,扔了之后還在附近一家飯館吃了飯,上午9點多才離開。他們路過現場時間是8點左右。
詢問飯店老板及服務員皆得到了證實。第一個發現拋尸現場的清晨跑步上學者也稱他是7點以前就發現路溝里有那些東西。
此條線索被排除。
是誰作案呢?專案組對現場遺留物又進行了認真分析。技術員郭中華等人對現場提取的女式挎包內的鄭州正弘購物俱樂部購貨發票產生了濃厚興趣。
購貨時間為10月23日,發票上寫“八折馬薩克”。“正弘”系服飾商場,無論受害人或作案人,只要在“正弘”購物,在討價還價時,總會給營業員留下印象。于是一支由中隊長李文良、李雙劍等人組成的調查小組被派往鄭州。抵達后,營業員一眼認出那個女式挎包,稱這是本店出售的,一看死者照片,稱買包的就是這個女孩兒。10月23日下午此女獨自來商場買包,由于只剩最后一個,便以8折即364.20元被該女買走。該女操鄭州口音,衣著打扮像是從事服務娛樂行業的。
這時,偵查人員在現場周圍進行二次搜查,在距拋尸現場200多米的麥地里發現七八張有“王磊”簽名的鄭州市"華林廣場”售房廣告彩紙,上面有新鮮血色,經法醫化驗,與死者血型一致。副局長張中國迅速帶領偵查人員趕到鄭州“華林廣場"售房處,幾經周折,終于找到了這個叫“王磊”的推銷員。
面對帶有血跡的死者照片,王磊先是一驚,隨之沉默了足足十幾秒鐘。張副局長等人從中洞察了此人沉默中的內涵。于是,一場緊張的審訊開始了。
王磊開始支支吾吾說不認識該女,但在法律攻勢與政策感召下,王磊提供了如下線索:與他曾一同做過“華林”廣告、當年24歲的同鄉范競蕭有個女朋友不足1.60米,很像死者,范還有一個女朋友,高個。這兩個女的前不久在范競蕭租住的房間里遭遇,二人大吵大鬧,繼而打了起來,而范競蕭偏向那個高個……
種種跡象表明范競蕭有作案嫌疑。
接到電話匯報,11月4日夜10時許,局長劉廣仁、政委王建生又從5個派出所緊急抽調了精干警力趕赴鄭州。
抵達鄭州后,在鄭州的副局長張中國迅速與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區分局齊禮閻派出所取得聯系,在他們的大力配合下,當夜12時許,兩支隊伍兵合一處突襲齊禮閻中街32號范競蕭的租房處,當即控制了范。但范稱10月23日就回老家駐馬店了,11月4日才回來,他的兩個女朋友都健在。經查,果真如此。王磊顯然在說謊,警方居然被他擺了一道!王磊定與此案有瓜葛,應全力從王磊處打開突破口!
副局長張中國與刑偵大隊長劉延召等人當即返回搜查了王磊的住處。在王磊的住處,發現成捆寫有“王磊”簽名的“華林”廣告紙。
在搜查中,張中國一眼認出王磊床上箱里所藏白色帶花體恤衫與現場包裹尸體的體恤衫是一模一樣的!
警方趁勝搜查,又在水管上方與墻壁之間找到了一把明顯卷刃的菜刀,而且在墻上發現零星噴濺血跡,水泥地面十分干凈,像是剛用水洗過。
通過一夜突審,王磊終于招認:10月27 日下午其表哥郭俊剛找到他,說他朋友楊輝的女友要用他的屋子做流產手術,叫他到外邊去住兩天。20日晚回到住處發現屋子的窗戶用床單遮住了,地上還有血跡,表哥的毛衣和白色體恤衫及他的床單都不見了。
讓王磊辨認拋尸現場遺留的包裹尸體的床單及毛衣、體恤衫,王稱床單就是他的,毛衣和白色體恤衫是他表哥郭俊剛的!這種體恤衫是郭在臺灣酒店干桑拿時發的。
經查:郭俊剛,男.23歲,駐馬店陽縣人,1998年3月到鄭州打工,曾在某大酒店桑拿部當服務員。楊輝,男,24歲,系王磊同學,在鄭州某公司從事推銷業務,98年3至6月曾在許呂縣尚集鎮推銷過“步步高”學習機。
兇手殺人后為什么偏偏拋尸尚集,此“楊輝"不是引線嗎?
三、撥云見日
11月5日,局長劉廣仁、副局長于新瑞帶領技術中隊指導員鄭宇盾、技術員郭中華等趕到鄭州。
劉、于認真總結了前段偵查工作取得的成績,研究都署了下階段工作重點:一是圍繞王磊、郭俊剛、楊輝三人認真排查,尤其要查找郭、楊下落,盡快抓獲;二是死者死前主要活動區域就在鄭州市,應重點在本地區娛樂業中繼續查找死者的真實身份,從中發現案件線索;三是對王磊住處等進一步進行秘密搜查,力爭從中再次發現重要線索,
前一階段,專案組曾派人進入某酒店訪問。酒店康樂部負責人稱:郭已于當年9月份離開酒店,且此處沒有該人的檔案。辨認死者照片,稱認不出來。在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福華街派出所大力配合下,經反復調查核對及辨認照片,判定為歌廳小姐趙靜。
收銀員謝鈺稱:11月24日,趙靜挎一深色女式挎包來到歌廳,說這包花了360多元,真皮的,眾姐妹圍上來看均搖頭不信,她說不信有發票,順手從包里掏出一張發票,這張發票就是正弘購物發票,而且該女口腔右側有一顆虎牙!
小組又繼續查找。在酒店北約500米處向東小街一出租樓內,民警們終于找到了趙的住處。房主稱11月27日上午見該女還在,28日至今再沒見過。看死者照片,稱是該女!
接到匯報,公安人員迅速趕到趙住處進行了認真勘查,發現了趙的身份證復印件。趙真名為賈春鳳,1978年生,洛陽市嵩縣人。經認真檢查,在其住處提取交通銀行申領太平洋卡登記表一張,上寫姓名:賈春鳳,聯系BP機號:9595072xxx。
之前,局長劉廣仁帶領刑偵大隊長劉延召、技術中隊指導員鄭宇盾等人二次復查王磊住處時,不僅發現與粘貼死者臉都所用一樣的黃膠帶,而且從王床下發現一部BP機,這個BP機是否是賈春鳳的?于副局長拿起手機就打,BP機“嘀嘀"明起,果真機主是賈春鳳!繼續偵查,劉局長等人又發現賈春鳳于10月13日在洛陽交通銀行存款1萬元的通知單1張及鄭州交通銀行的小數額存、取款通知單若干。
與此同時,在酒店員工中繼續進行深入調查,獲知以下情況:該女在鄭州做“小姐”已3年有余,為掙錢,很大膽,常常應邀“出臺"。前不久聽說她已不想干了,開始學電腦,說找個職業回家嫁人。而郭俊剛與一個叫楊飛(又稱“楊小飛”)的歌廳領班與該女很熟,由于后來歌廳桑拿生意衰落,楊與郭均已辭職。
又冒出一個“楊飛”!此人與王磊所提供的"楊輝"系一人嗎?
據查,此人叫楊飛,男,現年21歲,家住駐馬店市上蔡縣,其父在鄭州與他人合開預制板廠期間不幸早亡,楊飛與其姐流落鄭州打工,其姐以擺攤賣衣服為生,在齊禮閻小李莊租房住。楊輝系王磊同學,與郭及死者趙靜不熟。而楊飛與死者及郭很熟,由此判斷楊飛作案可能性更大。
再次突審王磊,果然。“楊輝”只不過是王磊為了轉移視線,拖延破案,為其表哥開脫而故意提供的。
10月28日與郭一起給女朋友做“手術”的,是郭俊剛與曾在某大酒店打工的“楊飛”。
這兩個家伙一定是經受不住豪華生活的誘惑而深感掙錢不易,又眼見小姐賺錢較多而頓生邪念!經查,死者的太平洋卡上的1萬多元現金已于10月28日到11月4日之間被分期取走,卡上只剩下105元,此案顯然是圖財害命,搶劫殺人!應立即組織力量盡快抓捕兇手。
四、千里緝兇
11月7日夜,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局長劉廣仁、副局長于新瑞、張中國等周密部署,兵分兩路。在鄭州市局刑偵支隊配合下,分赴齊禮閻鄉小李莊與市區某大酒店將涉及此案的楊飛的姐姐楊秋霞及姐夫等人傳訊到案。
楊秋霞供認:11月5日,其弟楊飛對她說他在鄭州倒賣黃碟犯事了,至少能判10年,得馬上離開。楊秋霞苦勸其弟投案,勸說無效就收下其弟給她的3000元后送他搭上西去太原的火車,去找的是同鄉楊攸寧,他試圖在那兒打工,躲一陣子。
獲此消息,專案組指揮部速派大隊長劉延召、中隊長李濤、偵查員吳潛等同志飛奔太原。在太原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他們找到了楊攸寧。楊攸寧領著抓捕小組跑遍了太原城近三分之二的區域,仍未見到楊飛的蹤影。遠在鄭州指揮的副局長于新瑞責令楊秋霞電話告知楊攸寧火速將其弟找回,這是減輕其罪責的唯一出路。
接到楊飛姐姐的電話,楊攸寧顧慮頓消,帶抓捕小組很快摸清了楊飛住址。11月9日上午,在太原市區東北角一出租民房內,民警們一撲而上將聞訊登上窗臺企圖跳窗逃竄的楊飛扯了下來。
與此同時,涉及此案幫助運尸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杜福順也被守候民警擒獲。
這時,專案組采取多種偵查措施獲取了郭俊剛現潛伏在駐馬店市區的確切消息。于是,另一支由中隊長李文良、偵查員田獻忠、王坤建、陳根峰等人組成的抓捕小分隊率命開赴駐馬店,在郭的同學、老鄉中尋蹤覓跡。
經過數日人海中的艱苦尋覓,在駐馬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11月14日,民警們終于找到了在市區某街擺書攤的郭的同學吳乾運。郭俊剛在鄭州殺人后逃至駐馬店對吳說他殺了人,在這兒躲了幾天。吳乾運礙于同學之誼收留了郭。后吳乾運又恐東窗事發禍及自己,于是近日又介紹郭去南京找其堂兄吳俊峰找活兒打工。
兵不宜遲。11月15日,李文良一行4人一路顛簸連夜驅車趕赴南京。在南京警方大力協助下,他們找到了吳俊峰,吳稱郭被他介紹在一建筑工地當油漆工。11月19日上午10時40分,正在建筑工地涂抹油漆的郭俊剛被戴上了手銬。
至此,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五、真相大白
面對神圣的法律,郭、楊二人供述了他們殺人碎尸的瘋狂一幕。
99年3月,正在駐馬店師專就讀化工中專班的郭俊剛忍受不住寒窗苦讀的清冷與寂寞,來到省城鄭州,苦于工作難找,便經老鄉介紹到某大酒店康樂部桑拿部當服務員。
這時,在這里當歌廳小姐領班的同鄉楊飛已在鄭州多年。二人苦于經濟貧困,于是同病相憐,常常廝混在一起。99年9月,歌廳、桑拿生意清淡,兩人難以維持生計,被迫離開酒店,流落街頭。這期間郭連房租都交不起,只好擠在表弟王磊租住的小屋里。楊飛也是囊中空空,常常是一碗面條、一盒煙錢都要欠賬。
10月份他們發現開錄像廳還可以糊口,但苦于無本錢,二人商議再三,認為在酒店時的“小姐”們來錢容易,不如敲她們一筆,這個目標首先選在了他們頗為熟悉的趙靜{即賈春鳳)身上:10月28日,由郭俊剛出面,以為趙靜拉客為由,將其騙至齊禮閻中街郭俊剛的表弟王磊租住的房間,先以借錢為名將趙靜交通銀行的太平洋卡及密碼騙出,而后取出4000元強行劫走。
二人行劫后唯恐趙報案,就想將趙殺死。趙靜哀求說她家有老父老母,她還找好了男朋友打算回去結婚,4000 元不要了,她一定不報案,請饒她一命。但二人在屋里來回踱步,最后還是決定殺人滅口,以絕后患。二人一個卡脖子一人壓腿將趙活活扼死。并殘忍地肢解。
10月29日,二人找來也曾當歌廳領班現在開三輪摩托拉客為生的好友杜福順,聲稱箱內裝的是“B超機”,讓他駕駛自己的三輪擘托車將木箱運回駐馬店老家。沒想到三輪車行至新鄭因無證駕駛被交警查住,其間楊飛懼怕被捉逃跑。杜福順心生疑惑,追問木箱內裝的何物。郭隱瞞不過說了實情,杜大吃一驚,決不再拉,幫郭攔住一去許昌的客車后,慌忙駕車返回。郭帶箱上車繼續前行,行至尚集時,天已傍晚,又近市區,郭恐帶箱進入市區被人察覺,于是就中途下車將廂子扔于許開路的路溝。
他萬沒想到的是,慌亂中有幾張“華林”廣告紙還是飄落在了拋尸現場附近的麥地里,最終成為公安偵破此案的有力線索。
回鄭后,郭、楊二人將趙靜的太平洋卡上所剩 8000 多元存款分期取出,分贓后各自逃走。
1999年11月23日,許昌縣公安局。
在一陣喧鬧的鞭炮聲中,兩名戴著手銬腳鐐的犯罪嫌疑人被民警押下警車。許昌市、縣公安機關及許昌縣四大班子的有關領導特意趕來迎接這些從南京千里凱旋的勇士。
這兩名歹徒便是震驚該縣的“10·30”特大搶劫殺人碎尸案的主犯郭俊剛及其窩藏者吳乾運。至此,涉及此案的兩名主兇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獲歸案。
在亡命他鄉的日子里,郭俊剛常常徹夜難眠,被抓獲后他說:“這下我踏實了,我可以睡安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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