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闖多大的禍?有人在博物館里坐塌了鑲滿水晶的“梵高椅”,落荒而逃,有人則硬生生掰斷兵馬俑的拇指,還偷偷帶回家。
近日,意大利馬費宮博物館的一個展品被游客破壞的新聞很出名,說的是一對夫妻在參觀的時候,為了出片,不顧周圍的警告,男子擅自坐在了鑲有施華洛世奇水晶的椅子上,導致椅子倒塌。
看到此情此景,這對夫妻選擇倉皇逃跑,行跡惡劣,最后被博物館發視頻掛網上“通緝”了。
其實,展品被破壞,類似的新聞實在太多了。有的是熊孩子頑皮,有的確實是巧合,例如摔倒時撞壞展品,但有的是真的天生存有惡意,就是故意破壞。
這讓我想起之前特別轟動的一個案例:在美國展出的兵馬俑拇指被盜案。
450萬美元的兵馬俑被破壞,6年后才定罪
可以說,這個案子就是故意損壞,當事人也承認了,但沒想到要定罪,很難。
2017年12月21日,美國男子羅哈納正在費城的富蘭克林科學博物館里參加一個周末派對——圣誕節前派對,途中羅哈納和2個朋友偷偷溜進了已經閉館的展廳,而這個展廳里出展的正是借調到美國的10個兵馬俑。
2朋友看了一會就走了,但羅哈納對兵馬俑很感興趣,左看右看研究了一會,還上手了。手臂搭在其中一個兵馬俑肩膀上,拍了一張自拍照,離開時意猶未盡,竟直接掰斷了兵馬俑左手的拇指,塞口袋里帶回家了。
幾個星期后,博物館才發現拇指不見了,然后報警,很快警察就找到了羅哈納,羅哈納本人也承認了,從他臥室的抽屜里拿出拇指歸還。
本來案子是非常清晰的,被破壞的兵馬俑預估價值高達450萬美元,有2000年的歷史。我們的態度也很堅決,借調這么多次,第一次發生這么惡劣的事情,因此要求“嚴厲懲罰”。
如果以“盜竊和藏匿文物”來定罪,羅哈納是真的很“刑”,刑期可達30年。
意想不到的是,經過三次法院審理,時隔6年,也就是2023年9月,羅哈納才判:5年緩刑,5000美元罰款、100小時社區服務,還有賠償金額(具體數額沒找到)。
但根據新聞報道,我們修復花了2.5萬美元,對方博物館零零總總花了5萬多美元,賠償金應該也大差不差了。羅哈納有收藏球鞋的愛好,據說他的球鞋就價值3.2萬美元,他可以賣掉球鞋湊一部分。
為何前后差距這么大呢?因為羅哈納最終罪名是:跨州販運文物——該罪名輕很多,最高只需服刑2年和罰款2萬美元。
前兩次的審判遲遲沒有結果,是在下面這些事情上有爭議:
1、羅哈納的行為是否屬于嚴重盜竊文物行為?
律師堅稱,羅哈納只是一個喝醉了的年輕人,不是惡意要盜竊,頂多是“年輕人的破壞行為”,不應該用盜竊文物來定罪。
而且認為博物館安保措施也有過錯,明明閉館了,卻還能進去。
2、被盜拇指價值多少?
這是爭論最多的一項,撇開雕塑本身,拇指本身究竟值多少錢?
雙方意見不一致,控方覺得拇指價值是整個兵馬俑的5%,差不多是15萬美元(兵馬俑價值也說法不一),而辯方請的專家則認為拇指頂多值1000美元,因為出土的時候,拇指本身就是斷的,展示的是修復后的成品。
如果金額沒有超過5000美元,就不能用藝術品盜竊來定。
也就是因為這原因,第二次審,法院以“出土文物,沒有參考市場交易價格”為由,沒做出判決,陪審團也解散了。
原本是2020年要再審的,因為疫情又延期了,直到2023年才重啟,雙方達成認罪協議,羅哈納以“跨州販運文物”定罪。
最后
不過有一說一,像這樣喜歡對展品動手的,全世界都有,比我們想象得要普遍。
大到珍貴文物,即使有保護罩,免不了要上手敲一敲、拍一拍的;小到畢業生作品展示,明令禁止觸摸,也會被破壞。
看展,也是一種人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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