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趙翼在《論詩》中說:“只眼須憑自主張,紛紛藝苑漫雌黃。矮人看戲何曾見,都是隨人說短長。”每個人都應有獨到的見解,不可鸚鵡學舌,人云亦云。
如果自己學力淺薄,認知能力有限,不能“獨具只眼”,那就只能“隨人說短長”了,這種鸚鵡學舌,拾人牙慧的行為,我們必須堅決反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法》中的“多交多得,長繳多得,少交少得”是養老金分配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旨在構建一個公平合理的養老金體系。
然而,現實中企業退休人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存在較大差距的現象,引發了部分人的不滿情緒,甚至網絡上出現辱罵和攻擊鄭秉文教授的惡劣行為。
俗話說:人心不足蛇吞象,貪心不足吃月亮。網絡上這些沒事找事的人出現這種不良現象背后,反映出的是部分人對養老金制度的誤解以及缺乏理性思考的態度。
在養老金計算中,繳費基數起著關鍵作用。以企業職工為例,工資高的職工繳費基數相應較高,他們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也更多。
當他們退休后,養老金的計算會考慮到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等諸多因素,多繳費、長繳費的職工往往能獲得更高的養老金。
月薪10000元的職工A,如果都按繳費基數10000元,按照8%的繳費比例,每月需繳納800元養老保險,而月薪5000元的職工B,每月僅繳納200元。
職工C的月薪是5000元,如果的繳費基數是5000元,那么每月繳400元。三人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A>C>B。這種繳費基數的差異在長期積累下,會導致養老金待遇的顯著不同。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少繳少得”這一原則建立了一種有效的激勵機制。它鼓勵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積極參保,并且盡可能提高繳費水平和延長繳費年限。
從宏觀層面看,這有助于充實養老金資金池,保證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性。對于個人而言,也是為自己的老年生活儲備更充足的經濟保障。
養老金體系的公平性并非簡單的平均主義,而是要體現個體在工作期間對養老金體系的不同貢獻。“多交多得,長繳多得,少交少得”尊重了每個勞動者不同的經濟能力和繳費選擇。
那些在工作期間收入較高、繳費較多的勞動者,在退休后獲得相對較高的養老金,是對他們過去貢獻的一種合理回報,反之在工作期間收入高卻繳的少或收入低繳費少,退休后養老金理應少得。
這一原則也有助于促進勞動力市場的良性發展。它激勵勞動者提高自身技能和工作能力,以獲取更高的收入,進而提高繳費水平。
例如,一位通過不斷學習和技能提升獲得高薪職位的勞動者,在養老金方面也能得到相應的回報,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整個社會勞動力素質的提升。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工人和事業單位職]實行不同的養老金制度,即雙軌制。在雙軌制下,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和資金來源與企業職工有很大差異。
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往往由財政兜底,并且計算方式相對優厚,退休后能獲得較高的養老金替代率(退休后養老金與退休前工資的比),一般都在85-100%。
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主要依賴企業和職工自身繳費,企業面臨經營壓力時,繳費可能受到影響,導致養老金積累相對較少。
雖然近年來我國進行了養老金并軌改革,但由于歷史積累的差異,在短期內難以完全消除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
例如,事業單位人員在過去的養老金制度下積累了一定的優勢,這些優勢不會因為改革而瞬間消失,需要一個逐步調整的過程。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著諸多成本壓力,包括原材料成本、勞動力成本、市場競爭壓力等。在這種情況下,部分企業可能會選擇按照最低標準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
例如,一些小微企業,由于盈利能力有限,只能按照當地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為職工繳費,這與事業單位按照相對較高的標準為職工保障養老金形成了鮮明對比。
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相對穩定,無論是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還是自收自支單位,在養老金繳費方面都有一定的保障。
而且事業單位在過去的養老金制度下,繳費與待遇之間的關系不像企業那樣直接受市場因素影響,這使得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維持較高水平。
很多退休人員只看到養老金數額的差距,卻忽視了造成這種差距的歷史和制度因素。他們沒有認識到雙軌制的長期存在以及養老金并軌改革的漸進性。
例如,一些企業退休人員簡單地認為自己養老金低就是因為企業繳費少,而沒有考慮到在過去幾十年里整個養老金制度的演變過程。
部分退休人員沒有真正理解社保法的基本原則。他們可能只看到自己養老金低的結果,卻沒有反思自己在工作期間的繳費情況以及這一原則對養老金計算的影響。
當企業退休人員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進行橫向比較時,巨大的養老金差距容易產生心理落差。這種心理落差在缺乏正確引導的情況下,容易轉化為不滿情緒。
一些退休人員將自己的不滿情緒通過網絡發泄出來,甚至對相關專家進行辱罵攻擊,這種行為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擾亂正常的社會討論氛圍。
尤其是他們在網上辱罵鄭秉文教授,這毫無道理。鄭秉文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1992年9月,鄭秉文被公派赴法進修,1995年2月,鄭秉文回國,2015年,他發表了一篇名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改革:從“碎片化”到“大一統”》的論文。
在這篇文章中,鄭秉文回顧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的起源,闡述了中國養老金制度從"碎片化"走向"大一統"的深遠意義,并提出政策建議。
鄭秉文教授在社保領域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他的研究成果對我國社保政策的制定、完善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例如,他對養老金可持續性、養老金改革方向等問題的研究,為政府部門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決策思路。
鄭教授通過發表文章、參加學術研討、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他向社會大眾傳播社保相關知識,試圖讓更多人了解養老金制度的復雜性和改革的必要性。
鄭秉文教授作為社保領域的專家和學者,他的工作是基于專業知識對養老金制度進行研究、分析和提出建議。他并不能直接決定養老金的多少。
養老金的數額是由養老金制度、繳費情況、國家政策等多種因素共同決定的。那些對鄭教授的辱罵攻擊行為,是將對養老金差距的不滿情緒錯誤地發泄到了一個無辜的專家身上。
我們應該理性對待專家的意見和研究成果。專家的觀點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養老金制度,為解決養老金差距等問題提供思路。而不是將專家視為問題的制造者,進行無端的攻擊。
政府和相關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強養老金制度的宣傳和解釋工作。通過等多種形式,深入普及社保法的基本原則、養老金計算方法、養老金改革進程等知識。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不滿情緒。
對于退休人員和社會大眾關于養老金制度的疑問,要給予解答。建立專門的咨詢渠道,如熱線電話、網絡咨詢平臺等,讓人們能夠方便地獲取準確的養老金信息。
繼續加快完善養老金并軌改革的落實,逐步縮小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在改革過程中,要注重平衡各方利益,確保改革的平穩推進。
例如,可以通過調整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優化繳費政策等方式,使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逐步趨于合理。
從長遠來看,要不斷增強養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這包括進一步優化養老金計算方法,鼓勵更多人積極參保、多繳費、長繳費。
毛主席在《七律.和柳亞子先生》中說:“飲茶粵海未能忘,索句渝州葉正黃。三十一年還舊國,落花時節讀華章。牢騷太盛防腸斷,風物長宜放眼量。莫道昆明池水淺,觀魚勝過富春江。”
希望退休人員要放平心態,對養老金不能簡單地從數字上比較。尤其是一部分人老人主張“現在所領養老金應比新退休人員同職級同工齡高才符合自然規律”的觀點是極其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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