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標志著延遲退休的面紗正式揭開。轉年2025年1月1日由人社部等三部門齊發的彈性退休暫行辦法既是針對于延遲退休的政策解讀,也是在2025年到2040年過渡期15年的具體工作的指導辦法。所以在2025年開始退休新規落地實施后,退休有了三大核心變化,一起來看看,這些關系到退休人員切身利益的事情!
首先第一點變化就是法定退休年齡的改變,不同于以往固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原法定退休年齡60周歲,女職工原法定退休年齡50周歲,女干部原法定退休年齡55周歲,現在的退休年齡男職工按照每4個月延遲1個月,逐步從60歲延遲至63歲,女職工按照每2個月延遲1個月,逐步從50歲延遲至55歲,女干部按照每4個月延遲1個月,逐步從55歲延遲至58歲。
所以不難看出男職工和女干部在延遲退休的新政下,法定退休年齡逐步增加了3年的時間,女職工則是增加了5年的時間,這里可以看出女職工增加的年限是較多些的。可以看出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說是不再固定,不同的出生年月影響下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齡不再固定。比如1965年1月份出生的男職工和2月份出生的男職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齡是不同的,但是如果是之前退休的情況下只要是同為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都是60歲,所以這點是有區別的。
第二點變化就是最低繳費年限的變化,以前最低繳費年限是固定的15年,隨著延遲退休落地實施后在2025年到2029年依然維持著最低繳費年限15年,到了2030年開始增加至15年+6個月,直至到2039年最低繳費年限增加至20年。所以可以看出在通過過渡期15年最低繳費年限逐步從15年向20年延長。所以還能夠最低繳費年限15年就珍惜吧,等到了2030年以后最低繳費15年就沒有了!
第三點變化就是退休選擇上,以前退休可以說是“一刀切”退休,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滿足最低繳費年限的情況下就要辦理退休。并且小編曾經遇到過一個情況,就是該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沒有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只能選擇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但是后期發現是因為單位原因漏繳導致的最低繳費年限不夠,后來該人員跟公司溝通后,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補齊了漏繳的部分,在補繳的過程中該人員交了2個月的養老保險,等補繳到賬后該人員滿足了最低繳費年限,所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后繼續交的2個月的養老保險需要全部退回。
通過這里不難看出以前的退休模式中并不允許個人在達到法定年齡滿足繳費年限后繼續繳納保險,個人選擇延遲的行為。所以在2025年1月1日彈性延遲退休暫行辦法的退休,退休現在有了多種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彈性提前退休、彈性延遲退休或者按照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多種退休選擇下退休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結合家庭、身體、經濟、單位、崗位需求等多種情況進行綜合考量,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退休選擇。并且在這里三種退休選擇下,彈性提前和改革后的法定年齡需要滿足對應年的最低繳費年限,而彈性延遲的選擇下并不需要滿足延遲后對應的最低繳費年限,只需要滿足該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的最低繳費年限即可,小編分析這也相當于是一種鼓勵退休人員選擇彈性延遲的方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