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桃城鎮中心小學2025年秋季一年級
招生公告
招生入學
根據《永春縣教育局關于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的工作意見》(永教基〔2025〕78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2025年秋季一年級新生招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招生計劃
一年級10個班450人。
二
招生年齡
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三
招生范圍
云龍橋沿舊環城路至交通橋內側的桃城社區居委會居民及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留安商業樓(原中天酒店)業主子女,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桃城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四
招生對象
(一)第一類:片區戶籍人口、常住戶口在小學招生服務區內或在服務區內購房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1.優先招收住宅、戶籍同屬學校片區的“兩一致”戶籍人口的適齡兒童。“兩一致”指房產、戶籍同屬片區并實際入住。
2.戶籍隨居住在學校服務區域內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3.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務區內購房(不含店鋪、店面)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4.在永臺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由監護人按要求向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屬片區優質公辦小學就近入讀。
5.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等,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入學。
6.外籍學生申請在我縣小學就讀的,依據《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號)、《福建省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規定(試行)》(閩政辦〔2018〕55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第二類:教育優待照顧對象
嚴格按相關政策認定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優化細化入學程序和服務措施,切實將政策落到實處。教育優待照顧對象6月下旬向教育局初教提出申請,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在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上申請。
(三)第三類:適齡隨遷子女
1.外來戶籍在服務區內經商、辦廠、務工人員并在服務區內租房的隨遷子女;2.“拆遷戶”過渡安置期內租住在學校服務區內的隨遷子女。
五
招生辦法
1.招收符合第一類招生對象的,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等有效證明材料。
2.招收符合第二類招生優待對象的,須提供相應規定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在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上申請。邦大幼兒園須按照程序組織搖號并向教育局(初教)、學校提供名單。
3.新生招生計劃數扣除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第一、二類)的適齡兒童后若有剩余學位,再招收第三類適齡隨遷子女。
4.學校實行“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服務,家長通過閩政通APP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操作詳見附件2報名指南)
六
招生時間和程序
七
咨詢電話:23871769
未盡事宜以《永春縣教育局關于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的工作意見》(永教基〔2025〕78號)為準。
永春縣桃城鎮中心小學
2025年6月21日
1.永春縣教育局關于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的工作意見
2.永春縣桃城鎮中心小學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入學網上報名服務指南
來源:永春縣桃城鎮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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