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強基計劃歷史學專業滾動培養 實施細則(更新)
來源:浙江大學歷史學院辦公網 發布時間:2024-10-15
為進一步提升歷史學專業強基計劃學生培養質量,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增強學生競爭意識,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特制訂浙江大學強基計劃歷史學專業學生滾動培養工作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評價原則。
2.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工作原則。
二、實施流程
(一)分流機制
1. 具體時間
第一、二學年春夏學期結束后。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分流
(1)因違規違紀受到處分者;
(2)大一春夏學期結束所有課程累計平均績點低于3.5,且獲得學分<20;
(3)大二春夏學期之后所有課程累計平均績點低于3.8;
(4)按培養方案推薦學期的應修必修課程出現未修或不通過;
(5)學生自己提出轉出強基計劃班。
3. 轉出歷史學(強基計劃)的學生原則上進入歷史學專業班繼續學習。
4 所有轉出強基計劃的同學不再享受強基計劃學生的培養待遇。但已選擇了導師的同學,在導師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繼續在導師課題組進行科研工作。
5. 分流學生若達到《浙江大學竺可楨學院榮譽證書授予實施細則(2018 修訂版)》中規定的整體評估標準,可向竺可楨學院提出得浙江大學竺可楨榮譽證書的申請,由竺可楨學院研究決定是否授予榮譽證書。
(二)增補機制
1. 時間安排
第二、第三學年秋冬學期第一周。
2. 對象
歷史學院院內同年級學生。
3. 基本條件
(1)對歷史學專業具有濃厚興趣,并立志將來從事歷史學及其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工作。
(2)具有頑強毅力和鉆研精神,擁有很好的自學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能夠從容應對高強度的學業和科研壓力,以及激烈的競爭機制。
(3)一年級春夏學期結束時所有課程累計平均績點不低于3.8,成績排名專業前 30%。
(4)在研究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可不受(3)的限制。
4. 增補流程
(1)名額。遞補人數不多于分流人數。
(2)報名。有意向且符合基本條件的學生填寫《歷史學院 級學生轉入歷史學(強基計劃)申請表》,并須附兩位主要課程的任課教師或班主任(導師)的推薦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于院網通知的截止日前將《申請表》紙質版1份交學院教育教學辦公室,電子版發至f020081@zju.edu.cn (符老師)。
(3)初審。參加面試的人數控制在該班余量的2倍之內,面試名單在符合條件的同學中遴選。
(4)綜合測試。由學院組織筆試+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學生個人陳述和專家提問兩個環節,主要考察學生個人志趣、潛在特質、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獨立精神和主動擔當等方面綜合素質和學術潛力。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請在報名截止之后關注學院主頁發布的相關通知。面試時請同學們攜帶身份證。
(5)錄取原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該班余量的學生,其中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擬錄取名單提請學院教學委員會和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通過的學生即進入 級歷史學(強基計劃)學習。
(6)轉入學生名單報竺可楨學院進行相關學籍處理。
三、其他
本方案從2024級學生開始實施,由歷史學院教學委員會負責解釋。
浙江大學歷史學院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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