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與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推動了眾多反秦運動的興起,使得秦在內外交困下崩解。關于陳勝起義的過程、性質、評價等問題,學界早有深入研究,(參見吳仰湘:《建國以來反秦王朝斗爭研究綜述》,《中國史研究動態》1994年第9期)雖往往帶有意識形態色彩,但已可稱之為題無剩義。本文致力于探討的是陳勝事跡中所反映出其個人的知識及知識的應用方式,這里的“知識”不同于“知識分子”的“知識”,而是更接近于葛兆光所謂“一般知識、思想與信仰世界”,(可參見葛兆光:《中國思想史》(第二版),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8-20頁)也即是陳勝在日常生活中所能夠了解并利用的思想資源和思維方式。以下試析之,以就教于方家。
《史記·陳涉世家》載:
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茍富貴,無相忘?!庇拐咝Χ鴳唬骸叭魹橛垢?,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史記》卷48《陳涉世家》,中華書局,1982年,第1949頁)
此段言陳勝少時便有大志,渴求富貴,希望擺脫其當下為人傭耕的境遇。我們通常將“燕雀安知鴻鵠之志”等言論視為陳勝起義這一事件發生之后,后人對其年少事跡的構擬,目的是營造出一種陳勝必然會發動起義的邏輯線索。古代史家通常都希望將某個已知的結果推導至一個明確的起點,由此搭建一個由因到果線性發展的歷史敘述。因此,我們通常不會認為“燕雀安知鴻鵠之志”這樣的言論是出自陳勝本人之口,司馬貞《索隱》說:“尸子云‘鴻鵠之,羽翼未合,而有四海之心’是也?!保ā妒酚洝肪?8《陳涉世家》,第1949頁)顯然是在追溯陳勝此語的思想來源,《尸子》認為鴻鵠有遠大志向,必將振翅高飛,與所謂陳勝的言論主旨略合。按《尸子》成書經考或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到三十四年(前213年)之間,(寇志強:《〈尸子〉成書年代再考》,《天中學刊》2018年第1期)在陳勝之前,或許其承載的思想內容之大意頗有流傳,而輾轉為陳勝所知,并最終為其身邊一起勞動的伙伴作為笑談傳揚,最終得以載入史書,不可因此否認陳勝說出“燕雀安知鴻鵠之志”這種話的可能性。更何況燕雀在屋瓦之間,鴻鵠則展翅高飛的場景對于為人傭耕的陳勝而言相當“日?!?,并不是什么罕見的意象,他由親眼目睹的景物而生發出試圖改變命運的感嘆也是情理之中的。陳勝的燕雀鴻鵠之比喻,本非一定是學者才能創造的,這一言論或許更多是其本人所經歷過的場景下的激發,個人所見是其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如李斯“年少時,為郡小吏,見吏舍廁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數驚恐之。斯入倉,觀倉中鼠,食積粟,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于是李斯乃嘆曰:‘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史記》卷87《李斯列傳》,第2539頁)也是由其個人所見而即時產生的感想,并對他未來的行動產生了一定影響,陳勝也是如此。
《陳涉世家》載: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50頁)
此段內容交待陳勝吳廣萌生起義念頭的原因,乃是因前往漁陽戍所的役人“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因“失期,法皆斬”,于是決心“舉大計”,“為天下唱”。頗有學者據睡虎地秦墓竹簡《徭律》“水雨,除興”提出質疑,否定秦法嚴酷之說,推想“失期,法皆斬”與“丹書”“魚腹”“篝火狐鳴”等類同,也是陳勝等鼓動同行戍卒“舉大名”的策略。(如于敬民:《“失期,法皆斬”質疑》,《中國史研究》1989年第1期)王子今則指出秦代“徭”與“興戍”不同,從戰國至漢代對于軍事行為“失期”的懲處都是嚴厲的,后世繼承軍法這一傳統,雖然有“藉弟令毋斬”情形,但是也有處罰更為殘酷的史例,除此之外,當時人的社會意識下對于“秦法重”“秦法至重”“秦法酷急”“秦法密于凝脂”有更傾向于極端的憂懼,而這是因為秦政、秦法本身的極端性。(王子今:《〈史記〉“失期,法皆斬”辨疑——關于陳勝暴動起因的史學史考察》,《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4期)
不管此次失期是否一定會被判處全員處斬,陳勝等皆對“失期”這一違背秦法規定的行為可能帶來的后果帶有不可測的恐懼,因具體處理未必會完全依據法律,他們對個人的命運都產生了深刻憂懼,產生“等死,死國可乎”這樣的想法是情理之中的。正如劉邦為亭長時,也曾“為縣送徒酈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史記》卷8《高祖本紀》,第347頁)劉邦的這一“自度”與陳吳二人自度的“失期,法皆斬”本無不同,也可窺出秦法的規定和其具體實踐顯然在人們心目中有所懸隔。
然而接下來陳勝對其“所聞”的描述則頗值得分析:
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蛞詾樗?,或以為亡。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眳菑V以為然。(《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50頁)
在陳勝的聽聞中,秦二世本不當立,只是因扶蘇多次進諫不中始皇之意而被外放將兵,由此二世得以因親近始皇,被立為儲君,此處并不是對二世繼位合法性的質疑,而是指出其繼位的偶然性。而陳勝又聽人說扶蘇無罪而被二世誅殺,天下人多聽說扶蘇賢明而不知其死。可見扶蘇之死在此時還頗為保密,知道的人非常少,但紙包不住火,總歸會有相關消息傳播出去,陳勝也是從他人口中得知扶蘇身死之事,但他認為百姓大多不知此事,這一信息差可以被利用作為反秦活動的合法性支撐。扶蘇之賢明來自于陳勝的聽聞,而二世之多行殺戮、刑法嚴苛,是他個人以及大澤鄉的九百人所親身經歷和體會到的,他們對失期皆斬的認知和畏懼是可以被利用的,而對扶蘇所代表的寬仁執政方針的懷念正可作為被壓迫的百姓起身反抗的精神支撐。
至于項燕,身為楚人的陳吳等人自然經常耳聞,《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保ā妒酚洝肪?《秦始皇本紀》,第234頁)此事距二世元年已有十多年,而項燕之生死依然在楚地成謎,或者至少在楚人心目中其尚有逃脫出秦軍圍困而依然存活的可能。二世殺扶蘇,秦軍攻殺項燕,在后人看來并無疑問的大事,在當時的百姓中卻多有異說,這些“小道”消息無從查考其出處,但一直活躍在民間,反映出民間對于扶蘇、項燕的期待以及對當下政治的不滿,陳吳等人也是在這樣的民間氛圍中生活的,自然受到其潛移默化的影響。由此,陳勝認為以代表寬仁政策的扶蘇和在楚人中頗得民心的項燕作為旗幟,將會在楚境及秦境都獲得大規模支持。
決定起義之后,陳勝對以自己的身份和資質來領導這支九百人的隊伍仍不自信:
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陳勝、吳廣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眾耳?!蹦说弧瓣悇偻酢保萌怂吏~腹中。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又閑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語,皆指目陳勝。(《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50頁)
陳勝、吳廣雖為這支隊伍的屯長,但都是出于閭左,身份地位也不會高于其他人多少,在自身能力未必能領導起如此大事的前提下,他們決定先行卜算以測吉兇。而卜者明了其意,可見他也懷有與陳吳二人同樣的想法,并認為可以假鬼神之事營造出自身的神異和天命所歸,由此懾服眾人,引為己用。之后的魚腹中書、祠中狐鳴皆為此種造作,而為眾人之所深信者,正是因為楚地之人尤其崇尚神巫,對未知的畏懼根植于人們心中,而被異象指向的人,其他人自然最好要跟從他。由此,本身權力有限的陳勝得以擁有鬼神的加成,使得普通士卒對其另眼視之。從上述起事前的準備來看,陳勝對于占卜及假鬼神之事的具體實踐較為熟悉,當是受其日常生活中多次進行過的儀式或操作的浸染,因而游刃有余。
在進行了如上準備之后,尚有九百人之外由秦直屬的兩名將尉需要解決,他們是這批軍隊的實質性領導,陳吳是將尉與其他眾人的中介,如果不消滅與其根本利益相左的將尉,陳吳便不能有效控制這支軍隊為己用。如陳勝起義后,沛令欲響應陳涉,而曹參、蕭何則勸說道:“君為秦吏,今欲背之,率沛子弟,恐不聽?!保ā妒酚洝肪?《高祖本紀》,第349頁)可見秦吏的身份而非其立場本身就會遭受楚人的敵對。因將尉為秦吏,自然是這支軍隊的對立勢力,故早已因親善士卒而為眾人所信服的吳廣“數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眾。尉果笞廣。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并殺兩尉”。(《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51-1952頁)消滅了代表秦勢力的兩名校尉,并由此宣告了這支軍隊與秦的不可調和、公然對立。吳廣為尉所鞭笞羞辱顯然是他本人因勢利導而成,是在眾士卒面前展現出其代表士卒的心聲和利益,而非與秦同流合污,也是對眾人未來命運如何的一種預演。由此,士卒們自然更加歸心于陳吳,陳吳二人順勢以這支部隊為依靠進行起義便顯得合情合理:
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弟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蹦嗽p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為壇而盟,祭以尉首。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52頁)
陳吳二人首先將遇雨失期按律當斬這樣的結局于眾人面前推演,并指出即便不被處罰,戍邊而死也是不小概率的事,此等死法皆為無謂,由此以王侯將相之可能性宣揚個人可以改變命運。侯旭東曾指出:“‘天命’說強調命運不可違,人事決定于外在于人的神秘力量,得天下者由天所規定;與此相對,‘逐鹿’說張揚的是人的力量,人的智力與才干,認為得天下者是在群雄競逐中的捷足先登者?!保ê钚駯|:《逐鹿或天命:漢人眼中的秦亡漢興》,《中國社會科學》2015年第4期)我們固然不能說陳吳二人已心存“逐鹿”這樣的觀念,或是此時已有意奪取天下的主導權,但認定二人已心存命運可由自身改變,不必一定為原生性的身份背景所束縛的觀念,當無問題。且構成起義主干的這九百士卒,也并不認為他們只有乖乖等死這一種可能,而是認為眼下的起義與其命運的改變有直接的關聯性。陸劍杰指出:“命運是主體在初始條件系統約束下把可能性轉變為現實性而展開的實踐過程及其結局。正是因為命運是實踐中諸種可能性的競爭,作為主體的人不在命運之外,而在命運之中;命運可以順應,可以抗爭,可以改變,可以創造?!保憚埽骸?9-21世紀中國的命運——中國近現代社會運動基本規律研究》,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序言第6頁)正是陳吳向士卒們揭示改變命運的可能性及起義本身對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的助推作用,使得士卒們甘愿與其共同踏上起義之路。
而之所以這支部隊不像劉邦之前押送前往酈山的徒人一樣,只是作鳥獸散或遁入山澤,是因為其規模更大,且人員為多懷必死之心的“窮寇”。“稱大楚”足以號召其他為秦所苦的楚人加入而結成有統一利益目標的組織,田余慶早已指出秦始皇便對楚國武力頗有忌憚和防范,并對其地方豪族進行了多次遷徙。(田余慶:《說張楚——關于“亡秦必楚”問題的探討》,《歷史研究》1989年第2期)因楚亡之慘烈,楚地之人懷有對秦與生俱來的反感乃至仇恨,而亡國的屈辱歷史記憶本身便容易“一點就著”。陳吳二人生活在楚地,而此次又親身感受到秦使民之酷烈,并以大楚、項燕之名重新喚起眾人的亡國記憶,又有各類假鬼神而行的渲染,其聲勢、事跡自然容易經由楚地傳播向四方,反秦浪潮由此始有燎原之勢。
起義之后,陳勝軍在陳、沛之間攻城奪地,勢力也擴張迅速:
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余,卒數萬人。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弗勝,守丞死,乃入據陳。數日,號令召三老、豪杰與皆來會計事。三老、豪杰皆曰:“將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涉乃立為王,號為張楚。(《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52頁)
從本無車騎,僅九百人,也缺乏武器、不成體系的小規模部隊迅速擴張為車兵、騎兵、步兵多兵種,人數數萬人的正規軍規模,秦雖收天下之兵,但陳勝等“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64頁)調動身邊可以利用的全部資源化為起義所用,因順民心而所征皆克,至攻入陳而獲得階段性勝利。數日之后,陳勝乃召集三老、豪杰商議大計,關于三老,可以確認秦以前已有三老,其特性有二:高年者;在基層有一定的勢力和話語權。(可參見萬廣義:《近八十年以來漢代三老問題研究綜述》,見梁安和,徐衛民主編:《秦漢研究》第八輯,陜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1年,第246頁;秦進才:《漢代三老、父老異同考》,《河北師范學院學報》1992年第4期;牟發松:《漢代三老:“非吏而得與吏比”的地方社會領袖》,《文史哲》2006年第6期;姜生、劉波:《“三老民之師”:漢代地方治理與儒家禮制的結合》,《云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5期)而豪杰亦為地方社會的領袖,頗具民望。有三老、豪杰出面,公開表示陳勝復立楚國社稷,功可為王,自然更能彰顯陳勝之得民心。而之所以選擇召這兩種身份的人,當源于陳勝在鄉里時刻能感受到他們的巨大影響力,因而將他們視為勸自己稱王時所可依靠的旗幟,而三老、豪杰“伐無道”“誅暴秦”的斷語更是賦予陳勝軍以極強的正義性。日后僅為壺關三老的令狐茂上書漢武帝言衛太子之冤,漢武帝不以為忤而大感悟,也正是因為三老、豪杰這樣身份的人代表了民心所向。
在此之后,楚地四處皆起兵而響應陳勝,“當此時,楚兵數千人為聚者,不可勝數”。(《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53頁)而陳勝軍為秦軍眼中需要“擒賊先擒王”的勢力自然首當其沖,終于在失去民心和多次戰敗中走向分崩離析,他自己也被身邊御者所殺。原起義軍成員很多投奔到其他勢力,繼續參與反秦戰爭。陳勝為王后,對待“其故人嘗與庸耕者”時不再相信“茍富貴勿相忘”之說,而是對其過去經歷多加遮掩,而厭惡他人提及,甚至終于動手殺死故人,自此:
諸陳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無親陳王者。陳王以朱房為中正,胡武為司過,主司群臣。諸將徇地,至,令之不是者,系而罪之,以苛察為忠。其所不善者,弗下吏,輒自治之。陳王信用之。諸將以其故不親附。此其所以敗也。(《史記》卷48《陳涉世家》,第1960-1961頁)
通過對陳勝大澤鄉起義的回顧,我們可以看出陳勝之志向和起義中的行為邏輯多可以從其個人日常生活的所見所聞中找到蹤跡,楚地的地域文化氛圍和社會歷史記憶也對其有潛移默化但深遠持久之影響。但陳勝畢竟出身不高,始終有“合法性危機”,在各類加強其合法性措施的包裹下,他成功塑造了與過去的自己隔絕的“陳王”身份,因而提及自己過去不那么高雅的經歷時,他已難以忍受,擔心由此動搖其權威。他不再記得自己能夠稱王的背后離不開眾多擁戴他推舉他的農民伙伴,在伐無道的同時自身也成為“無道”之人,最終事敗。他本人領導的此次起義雖土崩瓦解,但卻促使諸多為秦所苦之人、身懷國仇家恨之人紛紛起兵,最終亡秦。
陸劍杰指出:“所謂命運都是指特定人、人群、種族、民族的命運,由于主體間的差異,他們的命運是各不相同的。這取決于各自的時代、地位、結構、素質、需求、動力等因素,取決于實際地形成的主體稟賦?!保憚埽骸?9-21世紀中國的命運——中國近現代社會運動基本規律研究》,序言第4頁)陳勝利用自己的所見所聞和日常所浸染的實踐方式,以對改變命運的需求挑動起眾人反秦的動力,試圖打破秦的兵勢、法律、業已建成的國家統治機構等結構性限制,但由于其個人及其所領導的勢力在素質和政事經驗等方面的不足,使得通過反秦以成大業的可能性未能轉變為長久的現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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