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隋朝在開皇初年、開皇末年和大業初年三個階段數度修筑長城,根據長城位置分布,結合各階段隋朝與突厥戰事地點所在,可以看出由于隋朝采取了正確的政治戰略和民族政策,逐步取得了對突厥斗爭的主動權,北部邊界逐漸向北拓展,從開皇初年黃河“幾”字彎毛烏素沙地南緣和黃河以東的并州一幽州一平州一線延伸至開皇末年的黃河“幾”字彎南岸向東至黃河南流處以東一線。開皇初年修筑的長城還具有邊界性質,開皇末年雖仍在修繕,但長城已位于內地。大業初年,北部邊界向北擴展至河套北部,隋與突厥雙方的大致邊界就是大業三年的長城。
隋朝是長城修建的重要時期。在短短的三十余年里,隋朝數度修筑長城,時間集中于開皇元年(581)至七年(587)的開皇初年、開皇十六年(596)至十九年(599)的開皇末年以及大業三年(607)、四年(608)的大業初年這三個階段。根據長城位置分布,結合各階段隋朝與突厥戰事地點所在,關于隋朝的北部疆界,尤其是在黃河“幾”字彎和黃河以東到河套區域有一個從南向北的變遷過程。
一、開皇初年長城
開皇初年見于《隋書》《資治通鑒》記載的長城修筑有8次,但由于史料記載分散,且時間、地點、事件經由等或缺失、或不詳,導致這些分散的資料難以有機地聯系起來,它們往往被定性為不同年代的、互不關聯的長城,而失其全貌。事實上開皇初年長城是隋文帝為鞏固北部邊防而采取的一項持續、系統的邊疆政策的產物。在黃河以東,有北齊長城和北周長城可資利用;在黃河以西,又新筑朔方長城,從而形成了一條東西連貫的防線。
(一)開皇初年長城的有關記載
1.開皇元年稽胡修筑長城 關于隋朝開皇初年的長城,明確記載有修筑時間的僅開皇元年(581)兩次。《隋書·高祖紀上》載開皇元年四月,“發稽胡修筑長城,二旬而罷”。《資治通鑒·陳紀九》載太建十三年(581)四月,“隋主召汾州刺史韋沖為兼散騎常侍。時發稽胡筑長城,汾州胡千余人,在途亡叛。帝召(韋)沖問計,對曰:‘夷狄之性,易為反覆,皆由牧宰不稱之所至。臣請以理綏靜,可不勞兵而定。'帝然之,命沖綏懷叛者,月余皆至,并赴長城之役。
《隋書·韋沖傳》載:“于時稽胡屢為寇亂,沖自請安集之,因拜汾州刺史。高祖踐陣,征為兼散騎常侍,進位開府,賜爵安固縣侯。歲余,發南汾州胡千余人北筑長城,在途皆亡。上呼沖問計,沖曰:‘夷狄之性,易為反覆,皆由牧宰不稱之所至也。臣請以理綏靜,可不勞兵而定。'上然之,因命沖綏懷叛者。月余皆至,并赴長城,上下書勞勉之。尋拜石州刺史,甚得諸胡歡心。”
由以上記載可知,開皇元年四月隋朝征發稽胡修筑長城,其中有千余汾州或南汾州的稽胡在路上逃跑了,后在汾州刺史韋沖的勸說下才前去修筑長城。此次長城勞役僅20天,韋沖隨后被任命為石州刺史。單純從這幾條記載難以判定長城在哪里,僅有的一些信息就是汾州、南汾州和石州這幾個地名。
北周滅齊后至隋初,汾州冶龍泉城,在今山西隰縣;南汾州治定陽縣,在今吉縣;石州治離石縣,在今呂梁市離石區。但諸州與長城之間的位置關系并不明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據“北筑長城”之語可以確定長城位于諸州以北的區域。
2.開皇元年的幽并長城 開皇元年另一次修筑是修竣了幽、并北境的長城。《隋書·突厥傳》載:“沙缽略勇而得眾,北夷皆歸附之。及高祖受禪,待之甚薄,北夷大怨。會營州刺史高寶寧作亂,沙缽略與之合軍,攻陷臨渝鎮。上敕緣邊修保鄣,峻長城,以備之,仍命重將出鎮幽、并。”這段記載中,突厥可汗沙缽略與北齊殘余勢力高寶寧合兵攻陷臨渝鎮及隋文帝敕修長城的時間并未指明,只知是隋文帝受禪立國后,即開皇元年二月以后。
《隋書·長孫晟傳》和《資治通鑒》有類似記載,明確系于開皇元年。《長孫晟傳》載開皇元年,突厥可汗攝圖(即沙缽略),“與高寶寧攻陷臨渝鎮,約諸面部落謀共南侵。高祖新立,由是大懼,修筑長城,發兵屯北境,命陰壽鎮幽州,虞慶則鎮并州,屯兵數萬人以為之備。”,《資治通鑒·陳紀九》載太建十三年,“隋主既立,待突厥禮薄,突厥大怨……乃與故齊營州刺史高寶寧合兵為寇。隋主患之,敕緣邊修保鄣,峻長城,命上柱國武威陰壽鎮幽州,京兆尹虞慶則鎮并州,屯兵數萬以備之。”鎮守幽州的陰壽,據《隋書·陰壽傳》,在北周大象二年(580)八月平定尉遲迥叛亂后“以功進位上柱國。尋以行軍總管鎮幽州,即拜幽州總管,封趙國公。”鎮守并州的虞慶則在開皇元年受封京兆尹。因此,可以確定突厥與高寶寧南下進犯攻陷臨渝鎮和隋文帝敕修長城的時間是在開皇元年。
北齊營州,治和龍城,也稱黃龍城,即今遼寧朝陽市。臨渝鎮,即臨渝關,也稱渝關,或作臨慮關、臨閭關,當時位于平州境,在今河北秦皇島市撫寧區榆關鎮,距離山海關僅30余千米。北周至隋初,平州治肥如城,今河北遷安縣境;幽州治薊縣,今北京市西南;并州治龍山縣,今山西太原市。由此可知,隋初幽、并二州北界,面臨突厥與高寶寧勢力的侵擾,平州和臨渝關已成為雙方交鋒的前線。因此,隋文帝敕修的長城也應是在幽州、并州北境,其東段在平州境。
3.開皇三年至五年的幽州長城《隋書·周搖傳》載:“開皇初,突厥寇邊,燕、薊多被其患,前總管李崇為虜所殺,上思所以鎮之,臨朝曰‘無以加周搖者’。拜為幽州總管六州五十鎮諸軍事。搖修鄣塞,謹斥候,邊民以安。后六載,徙為壽州。”
開皇三年(583)五月,幽州總管陰壽卒。不久,繼任者李崇在與突厥的爭戰中陣亡。七月,周搖被隋文帝任命為幽州總管,至開皇十一年(591)三月調任壽州總管,其在幽州任職近8年。《周搖傳》載其“修鄣塞,謹斥候”以后又過了六年,調任壽州。從開皇十一年三月往前推6年,應不晚于開皇五年(585)。那么周搖“修鄣塞”的時間只能是在開皇三年至開皇五年之間。可見,周搖所修長城應仍是開皇元年于幽、并北境“修保鄣,峻長城”的持續。
4.開皇三年、四年崔仲方修筑朔方長城《隋書·崔仲方傳》載:“及(隋文帝——引者注。下同)受禪……(崔仲方)進位上開府,尋轉司農少卿,進爵安固縣公。令發丁三萬,于朔方、靈武筑長城,東至黃河,西拒綏州,南至勃出嶺,綿亙七百里。明年,上復令仲方發丁十五萬,于朔方已東緣邊險要筑數十城,以遏胡寇。丁父艱去職。未期,起為虢州刺史。上書論取陳之策曰:‘臣謹案晉太康元年歲在庚子,晉武平吳,至今開皇六年,歲次丙午,合三百七載……'上覽而大悅。”從這段記載可知,崔仲方曾于朔方、靈武修筑長城,東到黃河,西至綏州,南抵勃出嶺,長700里。第二年,又于朔方以東筑城數十座。崔仲方修筑的長城,其位置、長度等信息比較明確,但具體修筑時間《隋書》未載明,而《資治通鑒》很明確地將這兩次筑城之事分別系于開皇五年(585)和六年(586)。
《隋書·崔仲方傳》明確記載崔仲方在第二次筑城期間或在此之后,由于父親去世而離職。崔仲方的父親崔猷,在《周書》中有傳。《周書·崔猷傳》記其卒于開皇四年(584)。這樣崔仲方第二次筑城時間當不晚于開皇四年,由此其第一次修筑長城應不晚于開皇三年(583)。北周末年廢朔方郡到大業三年(607)重設朔方郡期間,無朔方郡建置,《隋書·崔仲方傳》中所稱“朔方”當指置于開皇三年的朔方鎮。因此,崔仲方第一次修筑長城的時間可以確定為開皇三年,第二年筑城即為開皇四年,《資治通鑒》系年有誤。
關于朔方鎮,入唐以后為罷交縣或延昌縣,在今陜西延安市安塞區西北一帶。靈武,位于寧夏靈武市西南或平羅縣陶樂鎮西南一帶;綏州治上縣,今陜西綏德縣;勃出嶺在今陜西綏德縣東南。這段長城的大致走向為西起今寧夏靈武市或平羅縣陶樂鎮黃河沿岸,向東經陜西北部至綏德縣,再向東南延伸至勃出嶺。
崔仲方第二次筑城,既然稱之為“城”,并非如第一次般明言“長城”,則應該是城障一類的設施。而且書中寫出了第一次所筑長城的長度,第二次則是用“數十”這樣的詞匯,可見第二次是修筑了數十座的城池,并非長城。但可以肯定的是,第二次修筑的數十座城池與第一次所筑的長城有密切聯系,共同構成較為嚴密的防御體系。
5.位置無載的開皇六年和七年長城《隋書·高祖紀上》載開皇六年(586)二月,“丁亥,發丁男十一萬修筑長城,二旬而罷。”開皇七年(587)二月“是月,發丁男十萬余修筑長城,二旬而罷。”這兩次長城修筑的時間及用工人數、工期記載清晰,惜未記主持修筑者、位置等信息,無從判斷其所在。
6.開皇初年衛玄監筑的長城《隋書·衛玄傳》載:“及高祖受禪,遷淮州總管,進封同軌郡公,坐事免。未幾,拜嵐州刺史。會起長城之役,詔玄監督之。俄檢校朔州總管事。后為衛尉少卿。仁壽初,山獠作亂,出為資州刺史以鎮撫之。”嵐州刺史衛玄監督的這次長城之役,從這段記載中難以判斷具體時間,只能確定是在隋文帝繼位的開皇元年(581)至仁壽(601~604)初年之間,在衛玄任嵐州刺史之后、朔州總管之前。至于位置更難確定,據衛玄官職分析可能位于嵐州境內。
北魏曾置嵐州,治岢嵐縣(今山西嵐縣嵐城鎮北)。隋開皇(581~600)、仁壽(601~604)年間仍置嵐州,治岢嵐縣,開皇三年(583)移徙三堆城(今山西靜樂縣),開皇十八年(598)改稱汾源縣。大業(605~618)初年廢嵐州。
朔州,北齊天保六年(555)于新平城(今山西懷仁市金沙灘鎮安宿疃村東北約2千米的安宿疃城址)重置朔州,亦稱北朔州。天保八年(557)移治馬邑城(今山西朔州市朔城區)。入隋后,開皇年間置朔州總管府,大業初年廢朔州及總管府。
既然嵐州、朔州在開皇、仁壽年間仍置,均廢于大業初年,那么衛玄任“嵐州刺史”“檢校朔州總管事”也應在開皇和仁壽年間,結合傳記中其任檢校朔州總管事至仁壽初任資州刺史之間還有其他任職經歷,可排除仁壽年間,僅限于開皇年間。再據“高祖受禪”“未幾”之語,這次長城修筑在開皇初年當無誤。從時間上來說,肯定不是開皇元年,因為衛玄出任淮州總管是在開皇元年十二月。
(二)開皇初年長城是一條東西連貫的防線
開皇元年稽胡修筑長城,史書記載了具體時間、修筑時長以及修筑者是稽胡,包括千余汾州或南汾州的胡人等細節。至于長度、位置、背景等無從知曉,只能大致推測位于汾州、南汾州和石州以北地區。同年隋文帝敕修長城也無具體位置、長度等信息,只能大致確定位于幽、并二州北境,東段在平州境,修筑的直接原因是突厥和高寶寧的南犯。據“緣邊修保鄣,峻長城”之語,這次長城修筑是修繕舊有長城無疑。從時間和位置來看,開皇元年稽胡修筑長城當是隋文帝敕修長城的西段工程,汾州、南汾州和石州這三州中最北的石州與并州大致處于相同緯度。到周搖任幽州總管的時候,在開皇三年至五年期間隋朝繼續加強幽州一帶邊防。
開皇三年,崔仲方于朔方、靈武修筑了西至黃河、東至綏州、南至勃出嶺長達700余里的長城。綏州東越黃河即為石州、并州,這段長城與黃河東岸的并州、幽州北境長城相連,形成了橫貫隋朝北境的連續的長城防線。第二年,他又于朔方以東修筑了數十座與長城配套的城障。
衛玄監督的長城,當位于嵐州境,地處并州、石州以北,在今山西北部。既然幽州長城在持續修繕,并州北境長城也應會進行不斷地修繕,衛玄所監長城修筑應是開皇元年“緣邊修保鄣,峻長城”的持續。至于開皇六年、七年修筑長城,雖無位置記載,但也當指隋朝北境長城分期、分地區的修繕工作。
將開皇初年的這些資料整合在一起,一條東西連貫的長城防線就展現在我們的面前。這條長城防線是應對突厥進犯,加強北境防御的產物。
(三)開皇初年長城修筑時的邊境形勢
開皇元年(581)四月,隋文帝即位僅月余,就開始修筑長城,距北周大象長城的修筑不到兩年。北周大象元年(579)六月,為應對突厥和北齊殘余勢力對平州、幽州、并州的進攻,于翼對北齊天保七年(556)長城進行了“創新改舊”,突厥“自是不敢犯塞”。但北齊殘余勢力高紹義仍棲身于突厥,北周要求突厥遣送高紹義,他缽可汗留而不遣。直到第二年(580)七月方送高紹義于周。盤踞營州的高寶寧,常與突厥、契丹、靺鞨聯兵進犯平州、幽州,時任丞相楊堅遣使招慰,但高寶寧“竟不臣周”。正是在這種嚴峻的邊疆形勢下,隋文帝的長城修筑很早就開始了。
開皇元年隋周禪代后,突厥可汗沙缽略認為隋文帝待之禮薄,且可汗夫人原為北周公主,請求可汗為周復仇。于是就有了前述突厥與高寶寧合兵攻陷臨渝鎮,隋文帝敕令修筑長城,重兵屯守幽州、并州之事。
開皇二年(582),隋朝與突厥之間交戰頻繁,互有勝敗。四月,隋將韓僧壽破突厥于雞頭山(今寧夏隆德縣東),李充破突厥于河北山。五月,突厥和高寶寧合兵突破長城,進犯平州。六月,李充再破突厥于馬邑(今山西朔州市朔城區)。突厥兵進擊蘭州(治子城縣,今甘肅蘭州市西北)時被賀婁子干(時為涼州總管,涼州治姑臧縣,今甘肅武威市)在可洛咳擊敗。隋朝加強了重要地區的防備力量,太子楊勇屯咸陽(郡治石安縣,今陜西涇陽縣),虞慶則屯弘化(郡治巖綠縣,今陜西靖邊縣北部白城子古城),馮昱屯乙弗泊(在部州以西,部州治西都縣,今青海海東市樂都區),叱列長叉守臨洮(即北周洮州,治美相縣,今甘肅卓尼縣西)。
當年底與第二年年初,突厥又數次入侵。當年十二月,突厥進犯周槃,隋將達奚長儒遭遇失敗。突厥于是縱兵從木硤(今寧夏固原市西南)、石門(今寧夏海原縣東南)兩道入侵,“武威(屬涼州,郡治姑臧縣,今甘肅武威市)、天水(郡治上封縣,今甘肅天水市)、金城(屬蘭州,郡治子城縣,今甘肅蘭州市西北)、上郡(郡治洛交縣,今陜西富縣)、弘化、延安(郡治膚施縣,今陜西延安市東北)六畜咸盡”。隋文帝震怒,下詔反擊,并要求諸將“廣開邊境,嚴治關塞,使其不敢南望,永服威刑”。于是,隋朝發動了大規模的北伐。
開皇三年(583)四月,楊爽在白道(在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北與武川縣東南交界一帶)重創沙缽略可汗。陰壽擊敗高寶寧,收復營州,高寶寧為部下所殺。五月,李晃破突厥于摩那渡口,竇榮定破突厥與吐谷渾于涼州。八月,高頰出寧州(治趙興城,今甘肅寧縣)道,虞慶則出原州(治寧高縣,今寧夏固原市)道,攻擊突厥。雖然突厥在六月曾一度擊敗幽州總管李崇,但在隋軍的強大攻勢下,尤其是長孫晟“遠交近攻,離強合弱”方略的成功實行,突厥內部分裂,沙缽略可汗與阿波可汗相攻不已,實力大減。雙方均向隋請和求援,隋文帝皆不準許。
開皇四年(584),突厥諸部紛紛請降。當年九月,沙缽略夫人求為隋文帝女,隋文帝許之。開皇五年(585),沙缽略“請將部落度漠南,寄居白道川內,有詔許之”,沙缽略大喜,上表稱臣,并遣子庫合真來朝,“于是歲時貢獻不絕”。開皇七年(587)正月,沙缽略“請獵于恒、代之間,又許之”。雙方關系進入相對平和的一個時期。直至開皇十七年(597),邊釁再起。
從上文所述,可以看出開皇初年隋與突厥的爭戰在整個隋朝北境廣泛展開。為鞏固北部邊防,先有隋文帝“緣邊修保鄣,峻長城”的敕令,后又頒詔“廣開邊境,嚴治關塞”,在這種形勢之下,長城的修筑不再是一時、一地之事,而是一項持續的、系統的邊境之策,這也是隋初積極防范、以防御為主的戰略的重要內容。在黃河以東,有北齊長城和北周長城可資利用;在黃河以西,又新筑朔方長城,形成了東西連續的一條防線。在黃河以東,雙方戰爭主要在長城沿線的平州和幽州、并州北境展開。長城以北的朔州、白道雖為隋朝統治,但也是雙方反復爭奪的所在,長城以北地區并不是隋朝有效控制的區域。也正因如此,隋朝除準許突厥常駐白道川外,還許可突厥在今山西大同市一帶為中心的“恒代之間”狩獵。當然,反過來也說明隨著隋朝實力的增強,長城一線的防御已經非常穩定,隋文帝才能夠允許突厥在長城以北的“恒代之間”狩獵。在黃河以西,在朔方長城修筑以前的開皇元年、二年,突厥甚至進襲至今甘肅天水市一帶。位于毛烏素沙地南緣的長城修筑以后,隋朝轉入攻勢,突厥南下明顯減少。因此開皇初年,隋朝在北方有效控制的邊界就在長城一線。
開皇末年長城
《隋書》《資治通鑒》未記載開皇末年修筑長城之事。但《元和郡縣圖志》和近年來長城沿線發現的兩方石刻,記錄了開皇十六年(596)、十七年(597)和十九年(599)修筑長城的事件,揭示出開皇末年也是長城修筑的一個重要階段。
(一)開皇末年長城的有關記錄
1.《元和郡縣圖志》關于開皇十六年修筑長城的記載《元和郡縣圖志·河東道三》“嵐州合河縣”條載:“隋長城,起縣北四十里,東經幽州,延袤千余里,開皇十六年因古跡修筑”,“蔚州靈丘縣”條載:“開皇長城,西自繁時縣,經縣北七十里,東入飛狐縣界。”唐代合河縣在今山西興縣西北50里黃河東岸,繁時縣在今山西繁峙縣南三里杏園村東,靈丘縣在今山西靈丘縣,飛狐縣在今河北淶源縣。“靈丘縣條”長城經由正位于“合河縣條”所記載長城的沿線一帶,它們所指的長城相同。
如前所述,開皇初年,隋文帝曾于幽州、并州、嵐州北境修筑長城,它是對北齊長城和北周長城的修繕利用。《元和郡縣圖志》中的這條西起合河縣,向東經繁時縣(今作繁峙縣)、靈丘縣、飛狐縣至幽州的長城,位置正與北齊長城和北周長城相重合,反映隋朝曾反復對前代長城進行修繕利用。
2.河北灤平縣發現的開皇十七年修筑長城的石刻20世紀80年代,在河北灤平縣金山嶺明長城北側發現一方開皇十七年(597)的石刻,記載了上儀同劉恭、幽州大都督路顯和等人率領燕樂縣、潞縣官員修筑長城的事件。燕樂縣在今北京市密云區東北,潞縣在今北京市通州區東。石刻發現處位于幽州北境,石刻記述的長城當亦為開皇末年對開皇初年幽州北境長城的修繕利用。同時說明之后的明長城又利用了隋長城,并將其疊壓,這也被認為是隋長城和早期長城難以發現的原因。
3.山西岢嵐縣發現的開皇十九年修筑長城的石刻 2009年,山西省長城資源調查隊在岢嵐縣嵐漪鎮大廟溝村調查長城資源時,當地村民提供了一方記錄開皇十九年修筑長城的石刻,該石刻是2007年村民在大廟溝村東南0.4千米犁地時發現的。刻文為“開皇十九年七月一日欒州元氏縣王口黎長宗領丁卅人筑長城廿步一尺西至……王口”。這方石刻記錄了修筑時間、民夫來源和人數、所筑長城長度等信息,非常珍貴。民夫來源的欒州元氏縣在今河北元氏縣西北。這方石刻發現于岢嵐縣北齊長城沿線,地處隋嵐州北境,也是開皇末年對舊有長城進行修繕利用的明確證據。
(二)開皇末年長城修筑時的邊境形勢
開皇七年(587)以后,隋與突厥的關系進入一個相對平和的時期,突厥常年遣使朝貢。但隋文帝一直重視防范、分化突厥,“欲離間北夷”。突厥可汗雍虞閭欲請婚于隋,長孫晟上奏曰:“臣觀雍閭,反覆無信,特共玷厥有隙,所以依倚國家。縱與為婚,終當必叛。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靈,玷厥、染干必又受其征發。強而更反,后恐難圖。且染干者,處羅侯之子也,素有誠款,于今兩代。臣前與相見,亦乞通婚,不如許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撫馴,使敵雍閭,以為邊捍。”于是開皇十七年(597),隋文帝按照長孫晟所奏,將安義公主許給突利可汗(即染干),并準其南徙度斤舊鎮,“錫賚優厚”。招致雍虞閭大怒,“于是朝貢遂絕,數為邊患”。自此,雙方又進入一段爭戰時期。
開皇十七年(597),韓僧壽屯蘭州以防備突厥。開皇十八年(598),楊秀出靈州道(靈州治回樂縣,今寧夏靈武市西南)攻擊突厥。開皇十九年(599),楊諒為元帥,高頰率王答、趙仲卿出朔州道(朔州治招遠縣,今山西朔州市朔城區),楊素率李徹、韓僧壽出靈州道,燕榮出幽州,并擊突厥。與此同時,雍虞閭打敗親隋的突利可汗。四月,突利可汗南投隋朝。十月,突利可汗被冊封為“意利珍豆啟民可汗”,長孫晟在朔州筑大利城(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西北土城子古城)安置其部落。由于啟民可汗遭到雍虞閭的多次侵掠,隋文帝一方面將啟民可汗遷至河南,“在夏(州治巖綠縣,今陜西靖邊縣北部白城子古城)、勝(州治榆林縣,今內蒙古準格爾旗黃河南岸或準格爾旗十二連城遺址)二州間,發徒掘塹數百里,東西距河,盡為啟民畜牧之地”,另一方面遣楊素出靈州,韓僧壽出慶州(州治歸德縣,今甘肅環縣北歸德堡),史萬歲出燕州(州治懷戎縣,今河北涿鹿縣西南),姚辯出河州(州治槍罕縣,今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準備進攻雍虞閭。當年十二月,雍虞閭為部下所殺。突厥陷入內亂,達頭可汗自立。開皇二十年(600)四月,隋文帝遣楊廣與楊素出靈州,楊諒與史萬歲出朔州攻擊達頭可汗,達頭可汗敗逃而去。仁壽元年(601)正月,代州總管韓洪在恒安(即恒安鎮,今山西大同市)被突厥擊敗。隋文帝詔楊素為云州道(云州治大利縣,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西北土城子古城)行軍元帥,率啟民可汗北征。仁壽二年(602)數敗突厥,趙仲卿并筑金河(今內蒙古托克托縣東北)、定襄(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西北)二城,安置啟民可汗部落。仁壽三年(603),在隋和鐵勒、奚、霜等的共同打擊下,達頭可汗逃奔吐谷渾。啟民可汗“遂有其眾,遣使朝貢”,隋與突厥再次進入一個和平共處的階段。
隋文帝重視防范、分化突厥,在這種背景下,持續修筑長城是當時重要的邊防之策。開皇末年的長城修筑,依舊是為了防御突厥,對今山西中北部經北京市北部至河北東部的北齊、北周長城進行了持續的修繕利用。同時,從雙方的戰事地點可以看到,隨著隋朝優勢的突出,原來長城以北地區此時已處于隋朝的有效控制范圍內,整個北部邊界北移至黃河“幾”字彎南岸向東至黃河南流處以東一線,長城已經位于隋朝疆界內。
大業初年長城
隋煬帝于大業三年(607)、四年(608)兩筑長城。大業四年長城即榆谷長城,主要目的是“以御吐谷渾”,位于今青海東部,地處隋朝西北邊疆。本文主要討論大業三年長城。
《隋書·煬帝紀上》載:大業三年七月“發丁男百余萬筑長城,西距榆林,東至紫河,一旬而罷,死者十五六。”《食貨志》記載相近:“興眾百萬,北筑長城,西距榆林,東至紫河,綿亙千余里,死者太半。”《北史》和《資治通鑒》惟將“一旬”記 為“二旬”。可見,隋煬帝在大業三年修筑的這段長城,西起榆林,東至紫河,長1000余里,動用人力百余萬,用時一旬或二旬。這段長城的位置大致沿榆林塞從西端的秦漢時期所稱的“北河”(今烏加河)至東端的隋唐榆林郡治(今內蒙古準格爾旗黃河南岸或今準格爾旗十二連城遺址)附近的黃河北岸,繼沿金河(今大黑河)延伸至其上游紫河(今內蒙古卓資縣境)。位于河套北部陰山與大黑河一線。據內蒙古長城資源調查成果,這一線正是“陽山秦漢長城”所在,大業三年長城當是利用和重修前代長城,而非新建長城。
這段長城是在隋煬帝北巡啟民可汗牙帳前修筑的。當年四月,隋煬帝北巡。六月,隋煬帝至榆林郡,啟民可汗來朝。七月,隋煬帝在郡城東御大帳,大宴啟民可汗及其部落酋長數千人。同月,修筑榆林至紫河的長城。八月,隋煬帝自榆林郡出發,沿金河向東北,幸啟民可汗牙賬。當月,啟民可汗護送隋煬帝南返入塞。
啟民可汗一直稱臣隋朝,在做大可汗期間,其統治地域已臣服于隋朝,似乎沒有修筑長城的必要。但可以看到隋煬帝北巡的目的是“出塞耀兵”,他修筑長城實際上就是在宣示武功,從而鞏固邊疆。這也說明當時隋朝北疆已向北擴展至河套北部,再往北就是啟民可汗控制的地域。大業三年長城也成為當時隋朝北部疆界之所在。
從隋文帝到隋煬帝,由于隋朝采取了正確的政治戰略和民族政策,逐步取得了對突厥斗爭的主動權。伴隨著隋朝實力的增強,北部疆域也向北拓展,從開皇初年黃河“幾”字彎毛烏素沙地南緣和黃河以東的并州一幽州一平州一線延伸至開皇末年的黃河“幾”字彎南岸向東至黃河南流處以東一線。開皇初年修筑的長城還具有邊界性質,到了開皇末年雖仍在修繕,但長城已位于內地。大業初年,隨著隋朝實力的進一步增強,北部邊疆向北擴展至河套北部,整個河套都成了隋朝的有效控制區域,隋突雙方的大致邊界就是大業三年長城。
編者注:原文刊載于《北疆文化研究》2024年第6期。出于排版需要,本文在編輯時省略了注釋,如有需求,請下載原文查看。轉自公眾號“山西長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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