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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此次醫療過失主要責任人薛某某暫停處方權一年,責任人李某暫停處方權六個月。
近日,網絡上有公開消息稱,山西省臨汾市人民醫院發生一起疑似“規培生在全麻插管操作中誤入食道,致患者死亡”的事件,引發輿論關注。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6月17日,患者女兒表示,其母親于去年9月在該院接受肩關節修補手術,術前全麻過程中,因規培生操作不當,導致母親突發心跳呼吸驟停,經多日搶救無效離世。
家屬稱,事后向當地反映情況時,收到一封匿名信件,提及事件原因為“全麻氣管插管誤入胃部,造成無效搶救一小時”。在與臨汾市衛生健康委及醫院溝通時,多名人員亦提及疑似“氣管插錯”的失誤。
臨汾市衛生健康委及臨汾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均表示,無法具體說明操作失誤詳情,但均提到雙方已就此事達成調解協議。
家屬承認已收到80余萬元賠償,但強調事件發生至今,未見到相關責任人員受處罰的公示信息,且醫院主要責任人不久前當選臨汾市麻醉質控部主任,他們對此任命表示質疑。
對此,臨汾市衛生健康委回應稱,該任命并非提拔,且在家屬反映后已被撤銷。針對家屬當前訴求,相關部門正積極處理。
事件回顧:骨科手術麻醉后心肺驟停
搶救無效死亡
大掌梳理了這期醫療事故的前因后果:
2024年8月,該73歲患者隨子女外出旅游時摔倒,致左肩關節脫臼、肌腱斷裂。經處理肩關節復位,但活動仍受限。9月12日,家屬前往臨汾市人民醫院檢查,診斷為左肩關節肩袖損傷、粘連性關節囊炎等,進行了微創的肩關節修補手術,術后可恢復活動能力。
手術定于9月14日上午8點。病歷資料顯示,患者入院時自行步入病房,神志清醒,精神食欲正常。進入手術室時生命體征平穩。患者女兒稱:“術前醫生要求用堿性肥皂清洗手術部位,母親是自己完成的清洗。”
手術開始后不足一小時發生意外。醫院搶救記錄顯示,術前麻醉后,醫護人員為患者擺放右側臥位時,患者突發呼吸心跳驟停。
患者的病歷資料圖/受訪者提供
麻醉知情同意書表明,手術前一天,醫院已告知因肩袖損傷需在全身麻醉下手術,麻醉醫生為李某和薛某某。
經近一小時心肺復蘇和除顫搶救,患者心率恢復,但無自主呼吸。
搶救記錄分析:患者心肺復蘇困難,分析考慮患者肺部基礎疾病有肺大皰,聽診右側呼吸音弱,可能存在全麻呼吸機支持后,肺大皰破裂形成氣胸。
9月14日上午11時許,患者由骨科轉入重癥監護室,處于深昏迷狀態,氣管插管接呼吸機輔助呼吸。當天下午全院會診,神經內科醫生排除了高血壓、糖尿病、腦梗死病史;呼吸科醫生則稱不能排除肺栓塞。
后續診療計劃指出:患者病情危重,考慮缺血缺氧性腦病,給予腦保護治療,血壓穩定后可脫水治療;存在中樞性休克,給予補液、血管活性藥物維持血壓等。
不幸的是,經8天搶救治療,患者最終去世。
家屬收到匿名信
規培生插管誤入食道?
患者去世三四天后,家屬對死因提出質疑,要求封存病歷及手術室監控,并通過當地醫調委等部門處理。
“醫調委鑒定認為患者自身承擔10%責任,歸因于肺大皰破裂,這是我母親的基礎病。”家屬稱術前評估已說明此情況,但醫生表示不影響手術。事后咨詢其他麻醉專家,“專家表示具體發生了什么,只有手術麻醉師清楚”。
臨汾市人民醫院蓋章的手術排班表顯示,患者手術的麻醉醫生為李某。病歷中手術風險評估表、手術安全核查表上,麻醉醫生簽名均為副主任醫師李某,其也出現在后續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名單中。
但家屬表示,在醫調委處理過程中得知,手術及搶救時麻醉醫生李某并未在場,“后來在衛健部門陪同下查看監控,李醫生確實未參與手術,與醫院當面溝通時,對方也承認了這一點”。
家屬回憶,因前期調解側重賠償,而家屬堅持要求查明事故原因,未能達成一致。在家屬準備法律訴訟之際,收到一封匿名信,指向疑似全麻氣管插管操作失誤。
家屬收到的匿名信圖/受訪者提供
匿名信稱:“家屬你好,你媽媽的死亡原因是,當時全麻氣管插管插到胃里,導致無效搶救一個小時。當天李大夫和楊主任請假了。搶救一開始,薛大夫就把楊主任叫來,結果沒有及時發現氣管插管不在氣道里,導致患者心肺復蘇無效。這就是真實的原因。”
家屬稱,收到信后向臨汾市人民醫院麻醉科主任求證“氣管插錯”問題,“他承認了”。
家屬公開了兩段自稱與該院麻醉科主任楊某某的錄音,對方提及規培生問題并承認醫務人員失職。另外幾份與臨汾市衛健委、醫院溝通的錄音中,相關人員也曾向家屬提及“氣管插錯”、“醫療人員失誤”、“退回規培生”等內容。
6月17日,記者嘗試撥打上述麻醉科主任、手術麻醉醫生、醫務科負責人電話求證錄音真實性及是否發生氣管插錯,均未接通。
涉事兩醫生被暫停處方權
醫院賠償80余萬
患者去世后,家屬多次向臨汾市衛健委、醫調委等部門反映。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多次通過電話、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臨汾市衛健委書面答復患者家屬處理結果圖/受訪者提供
2024年10月16日,臨汾市衛健委辦公室書面回復家屬稱:經研究,對臨汾市人民醫院及相關人員作出處理。其中,醫院未履行報告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并責令其向市衛健委作書面檢查。
對行醫人員的具體處罰為:此次醫療過失主要責任人薛某某暫停處方權一年,責任人李某暫停處方權六個月;建議對醫院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并將處理情況上報衛健委;責令醫院舉一反三,加強醫療質控管理等。
同年10月28日,臨汾市衛健委再次回復家屬:關于家屬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問題,衛健委已于當日書面移交臨汾市醫學會組織鑒定;家屬投訴的其他問題,該委已啟動調查程序,將依據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及違法違紀調查情況,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相應追加處罰或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份答復均未明確寫出造成醫療事故的具體原因。
10月31日,臨汾市訪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該患者案件進行調解。調解協議書中,此案被定性為“醫患糾紛”,非“醫療事故”。調解書主要事實描述為:“在術前麻醉中,因操作失誤導致病人出現呼吸心跳驟停。”
《調解協議書》內容截圖圖/受訪者提供
經協調,雙方達成協議:臨汾市人民醫院向家屬道歉,并承擔各項費用共計86萬元,退回患者住院預交費2.3萬元。家屬同意就此了結,承諾不再追究醫院及涉事醫療人員任何責任,并自愿撤回相關投訴等。
雙方對該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出具了相應民事裁定書。
家屬要求撤銷涉事人員任命并徹查
衛健委:已撤職,正調查
今年5月,在雙方達成協調約半年后,家屬再次通過網絡發聲,公布匿名信內容及術前麻醉操作失誤致死的質疑。
6月17日,事件引發網絡關注后,家屬接受媒體采訪時解釋,去年協調時工作人員曾承諾會處罰相關人員并公示結果,但其關注臨汾市衛健委網站發現至今無相關公示信息。
“我們確實拿了賠償,但當時調解人員要求我們不再反饋投訴時,我未同意。我們要求處罰并公示責任人,訪調委工作人員說我們撤不撤銷投訴不影響處理,該處理的都會處理。”
今年4月,臨汾市人民醫院公眾號發布文章提到,麻醉科主任楊某某當選新一屆臨汾市麻醉質控部主任。這引發家屬不滿,認為楊某某作為科室主任,在事故發生后,“作為重大責任人不僅未公開受罰,反而獲升職,這是我們再次反映問題的導火索”。
家屬表示,再次發聲是希望徹查事故真相,要求吊銷涉事醫護執業資格,追究相關人員玩忽職守罪、醫療事故罪。此外,還要求撤銷對楊某某的違規任命、嚴格禁止規培生獨立操作、建立全省醫療操作監督機制等。
針對此事,17日,臨汾市人民醫院院辦未回應手術操作失誤具體情況,但表示雙方已調解,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書,醫院已按協議賠付。關于事后對涉事醫務人員的調查處理情況,工作人員稱需咨詢宣傳部門。
臨汾市衛健委信訪投訴部門給出類似答復,稱事發后衛健委按規定對醫院和相關人員進行了處分,并向家屬書面答復,醫院也對涉事醫務人員進行了政務處分。
家屬反映情況后,臨汾市衛健委予以答復圖/受訪者提供
關于楊某某當選麻醉質控部主任一事,該工作人員稱并非提拔,“實際上他之前就是麻醉質控部主任,是任期屆滿換屆當選。家屬反映后,他已被撤下”。
臨汾市衛健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回復稱,該“醫患糾紛”此前已協調處理完畢,雙方簽字并獲司法確認。該工作人員還提到,據其了解,臨汾市人民醫院麻醉科主任等人已被給予黨紀和行政處分,“應是黨內嚴重警告,也罰了款”。
對于家屬當前反映的問題,衛健委工作人員表示已關注,正按要求調查處理。
來源 | 掌上醫訊綜合自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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